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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旦神道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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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正公旦全德元老之碑〔歐陽修〕 至和二年七月乙未,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王素奏事殿中,已而泣且言曰:「臣之先臣旦,相真宗皇帝十有八年,今臣素又得待罪侍從之臣。惟是先臣之訓,遺業餘烈,臣實無似,不能顯大,而墓碑至今無辭以刻。惟陛下哀憐,不忘先帝之臣,以假寵于王氏,而勖其子孫。」天子曰:「嗚呼!惟汝父旦,事我文考真宗,葉德一心,克終厥位,有始有卒,其可謂全德元老矣。汝素以是刻於碑。」素拜稽首,泣而出。明日,有詔史館修撰歐陽修曰:「王旦墓碑未立,汝可以銘。」臣修謹按故推誠保順同德守正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尉、充玉清昭應宮使、上柱國、太原郡開國公、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魏國公,諡曰文正。 王公諱旦,字子明,大名莘人也。皇曾祖諱言,滑州黎陽令,追封許國公。皇祖諱徹,左拾遺,追封魯國公。皇考諱祐,尚書兵部侍郎,追封晉國公。皆累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曾祖妣姚氏,魯國夫人。祖妣田氏,秦國夫人。妣任氏,徐國夫人;邊氏,秦國夫人。公之皇考,以文章自顯周、漢之際,逮事太祖、太宗,為名臣。嘗諭杜重威使無反漢,拒盧多遜言趙普之謀,以百口明符彥卿無罪,故世多稱王氏有陰德。公之皇考,亦自植三槐於庭,曰:「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 公少好學有文,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臨江縣,監潭州銀場,再遷著作佐郎,與編《文苑英華》。遷中丞,通判鄭、濠二州。王禹偁薦其材任轉運使,驛召至京師,辭不受。獻其所為文章,得試直史館,遷右正言、知制誥。 淳化三年,禮部貢舉,遷虞部員外郎、同判吏部流內銓、知考課院。右諫議大夫趙昌言參知政事,公以壻避嫌,求解職。太宗嘉之,改禮部郎中、集賢殿修撰。昌言罷,複知制誥,仍兼修撰、判院事,召賜金紫。久之,遷兵部郎中,居職。真宗即位,拜中書舍人。數日,召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事。公為人嚴重,能任大事,避權遠勢,不可幹以私,由是真宗益知其賢。錢若水名能知人,常稱公曰:「真宰相器也。」若水為樞密副使罷,召對苑中,問誰可大用者,若水言公可用。真宗曰:「吾固已知之矣。」 咸平三年,又知禮部貢舉。居數日,拜給事中、知樞密院事。明年,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再遷刑部侍郎。 景德元年,契丹犯邊,真宗幸澶州。雍王元份留守東京,得暴疾,命公馳自行在,代元份留守。二年,遷尚書左丞。三年,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國史。 是時,契丹初請盟,趙德明亦納誓約,願守河西故地,二邊兵罷不用,真宗遂欲以無事治天下。公以謂宋興三世,祖宗之法具在,故其為相,務行故事,慎所改作,進退能否,賞罰必當。真宗久而益信之,所言無不聽。雖他宰相大臣有所請,必曰:「王某以謂如何?」事無大小,非公所言不決。公在相位十餘年,外無邊圉之虞,兵革不用,海內富實,群公百司,各得其職,故天下至今稱為賢。 宰相公于用人,不以名譽,必求其實。苟賢且材矣,必久其官,而眾以為宜某職,然後遷。其所薦引,人未嘗知。寇准為樞密使,當罷,使人私公,求為使相。公大驚曰:「將相之任,豈可求耶?且吾不受私請。」准深恨之。已而制出,除准武勝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准入見,泣涕曰:「非陛下知臣,何以至此?」真宗具道公所以薦者,准始愧歎,以為不可及。 故參知政事李穆子行簡有賢行,以將作監丞居於家,真宗召見,慰勞之,遷太子中允。初遣使者召見之,不知其所止。真宗命至中書問王某,然後人知行簡,公所薦也。公自知制誥至為相,薦士尤多。其後公薨,史官修《真宗實錄》,得內出奏章,乃知朝廷之士多公所薦者。公與人寡言笑,其語雖簡,而能以理屈人,默然終日,莫能窺其際。及奏事上前,群臣異同,公徐一言以定。今上為皇太子,太子諭德見公,稱太子學書有法。公曰:「諭德之職,止於是邪?!」 趙德明言民饑,求糧百萬斛。大臣皆曰:「德明新納誓而敢違,請以詔書責之。」真宗以問公,公請敕有司具粟百萬于京師,詔德明來取。真宗大喜。德明得詔,慚且拜曰:「朝廷有人。」大中祥符中,天下大蝗,真宗使人於野得死蝗,以示大臣。明日,他宰相有袖死蝗以進者,曰:「蝗實死矣,請示於朝,率百官賀。」公獨以為不可。 後數日,蝗飛蔽天,真宗顧公曰:「使百官方賀而蝗如此,豈不為天下笑耶?」宦者劉承規以忠得幸,病且死,求為節度使。真宗以語公曰:「承規待此以瞑目。」公執以為不可,曰:「他日將有求為樞密使者,奈何?」至今內臣不過留後,公任久,人有謗公於上者,公輒引咎,未嘗自辨。 至人有過失,雖人主盛怒,可辨者辨之,必得而後已。榮王宮火,延前殿,有言非天菑,請置獄劾火事,當坐死者百余人。公獨請見,曰:「始失火時,陛下以罪已詔天下,而臣等皆上章待罪。今反歸咎於人,何以示信?且火雖有跡,寧知非天譴耶?」由是當坐者皆免。日者上書言宮禁事,坐誅,籍其家,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凶之說。真宗怒,欲付禦史問狀。公曰:「此人之常情,且語不及朝廷,不足罪。」真宗怒不解。公因自取嘗所占問之書進曰:「臣少賤時,不免為此,必以為非,願並臣付獄。」真宗曰:「此事已發,何可免?」公曰:「臣為宰相,執國法,豈可自為之幸於不發,而以罪人?」真宗意解。公至中書,悉焚所得書。既而真宗悔,複馳取之。公曰:「臣已焚之矣。」由是獲免者眾。 公累官至太保,以病求罷,入見滋福殿。真宗曰:「朕方以大事托卿,而卿疾如此。」因命皇太子拜公。公言:「皇太子盛德,必任陛下事。」因薦可為大臣者十余人,其後不至宰相者,李及、淩策二人而已,然亦皆為名臣。公屢以疾請,真宗不得已,拜公太尉兼侍中,五日一朝視事,遇軍國大事,不以時入參決。公益恐,因臥不起,以疾懇辭。冊拜太尉、玉清昭應宮使。自公病,使者存問,日常三四,真宗手自和藥賜之。疾亟,遽幸其第,賜以白金五千兩,辭不受。 天禧元年九月癸酉,薨於家,享年六十有一。真宗臨哭,輟視朝三日,發哀于苑中。其子弟、門人、故吏皆被恩澤。即以其年十一月庚申,葬公於開封府開封縣新裡鄉大邊村。 公娶趙氏,封滎國夫人,後公若干年卒。 子男三人:長曰司封郎中雍,次曰贊善大夫沖,次素。女四人:長適太子太傅韓億,次適兵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蘇耆,次適右正言范令孫,次適龍圖閣直學士、兵部郎中呂公弼。 公事寡嫂謹,與其弟旭相友悌尤篤,任以家事,一無所問,而務以儉約率勵子弟,使在富貴不知為驕侈。兄子睦欲舉進士,公曰:「吾常以太盛為懼,其可與寒士爭進?」至其薨也,子素猶未官,遺表不求恩澤。有文集二十卷。乾興元年,詔配享真宗廟。 廷臣修曰:景德、祥符之際盛矣,觀公之所以相,而先帝之所以用公者,可謂至哉!是以君明臣賢,德顯名尊,而俱享其榮,沒而長配於廟,可謂有始有卒,如明詔所褒。昔者《烝民》《江漢》,推大臣下之事,所以見任賢使能之功。雖曰山甫、穆公之詩,實歌宣王之德也。臣謹考國史實錄,至於搢紳故老之傳,得公始終之節,而錄其可紀者,輒聲為銘詩,昭示後世,以彰先帝之明,以稱聖恩褒顯王氏,流澤子孫,與宋無極之意。 銘曰: 烈烈魏公,相我真宗。真廟翼翼,魏公配食。 公相真宗,不言以躬。時有大事,事有大疑。 匪蔔匪筮,公為蓍龜。公在相位,終日如默。 問其邊事,包裹兵革。問其卿士,百工以職。 問其庶民,耕織衣食。相有賞罰,功當罪明。 相所黜陟,惟否惟能。執其權衡,萬物之平。 孰不事君,胡能必信?孰不為相,胡能有終? 公薨于位,太尉之崇。天子孝思,來薦清廟。 佑我聖考,惟時元老。天子念功,報公之隆。 春秋從享,萬祀無窮。作為歌詩,以諗廟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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