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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其武安侯列傳(3)


  灌將軍夫者,潁陰人也。夫父張孟,嘗為潁陰侯嬰舍人,得幸,因進之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為灌孟。吳楚反時,潁陰侯灌何為將軍,〔索隱〕案:何是嬰子,漢書作「嬰」,誤也。
  屬太尉,請灌孟為校尉。夫以千人與父俱。〔集解〕漢書音義曰「官主千人,如候司馬」。
  灌孟年老,潁陰侯彊請之,鬱鬱不得意,故戰常陷堅,遂死吳軍中。軍法,父子俱從軍,有死事,得與喪歸。灌夫不肯隨喪歸,奮曰:〔集解〕張晏曰:「自奮勵也。」
  「原取吳王若將軍頭,以報父之仇。」於是灌夫被甲持戟,募軍中壯士所善原從者數十人。及出壁門,莫敢前。獨二人及從奴十數騎馳入吳軍,至吳將麾下,〔正義〕謂大將之旗。
  所殺傷數十人。不得前,複馳還,走入漢壁,皆亡其奴,獨與一騎歸。夫身中大創十餘,適有萬金良藥,故得無死。夫創少瘳,又複請將軍曰:「吾益知吳壁中曲折,請複往。」將軍壯義之,恐亡夫,乃言太尉,太尉乃固止之。吳已破,灌夫以此名聞天下。

  潁陰侯言之上,上以夫為中郎將。數月,坐法去。後家居長安,長安中諸公莫弗稱之。孝景時,至代相。孝景崩,今上初即位,以為淮陽天下交,勁兵處,故徙夫為淮陽太守。建元元年,入為太僕。二年,夫與長樂衛尉竇甫飲,輕重不得,〔集解〕晉灼曰:「飲酒輕重不得其平也。」
  夫醉,搏甫。〔索隱〕搏音博,謂擊也。
  甫,竇太后昆弟也。上恐太后誅夫,徙為燕相。數歲,坐法去官,家居長安。

  灌夫為人剛直使酒,不好面諛。貴戚諸有勢在己之右,不欲加禮,必陵之;諸士在己之左,愈貧賤,尤益敬,與鈞。稠人廣眾,薦寵下輩。士亦以此多之。

  夫不喜文學,好任俠,已然諾。〔索隱〕已音以。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諸所與交通,無非豪桀大猾。家累數千萬,食客日數十百人。陂池田園,宗族賓客為權利,橫於潁川。潁川兒乃歌之曰:「潁水清,灌氏寧;潁水濁,灌氏族。」

  灌夫家居雖富,然失勢,卿相侍中賓客益衰。及魏其侯失勢,亦欲倚灌夫引繩批根生平慕之後棄之者。〔集解〕蘇林曰:「二人相倚,引繩直之,意批根賓客也。棄之者,不與交通。」孟康曰:「根,根括。引繩以持彈。」索隱案:劉氏雲「二人相倚,事如合繩共相依引也」。批音步結反。批者,排也。漢書作「排」。排根者,蘇林雲「賓客去之者不與通也」。孟康雲「音根格,謂引繩排彈其根格,平生慕嬰交而棄者令不得通也。小顏根音痕,格音下各反。駰謂引繩,排彈繩根括以退之者也」。持彈,案漢書本作「抨彈」,音普耕反。
  灌夫亦倚魏其而通列侯宗室為名高。兩人相為引重,〔集解〕張晏曰:「相薦達為聲勢。」
  其游如父子然。相得驩甚,無厭,恨相知晚也。

  灌夫有服,過丞相。丞相從容曰:「吾欲與仲孺過魏其侯,〔集解〕漢書曰:「灌夫字仲孺。」
  會仲孺有服。」〔索隱〕案:服謂期功之服也。故應璩書曰「仲孺不辭同生之服」是也。
  灌夫曰:「將軍乃肯幸臨況魏其侯,夫安敢以服為解!請語魏其侯帳具,將軍旦日蚤臨。」武安許諾。灌夫具語魏其侯如所謂武安侯。魏其與其夫人益市牛酒,夜灑埽,早帳具至旦。平明,令門下候伺。至日中,丞相不來。魏其謂灌夫曰:「丞相豈忘之哉?」灌夫不懌,曰:「夫以服請,宜往。」〔集解〕徐廣曰:「一雲『以服請,不宜往』。」〔索隱〕案:徐廣雲「以服請,不宜往」,其說非也。正言夫請不以服為解,蚡不宜忘,故駕自往迎也。
  乃駕,自往迎丞相。丞相特前戲許灌夫,殊無意往。及夫至門,丞相尚臥。於是夫入見,曰:「將軍昨日幸許過魏其,魏其夫妻治具,自旦至今,未敢嘗食。」武安鄂〔集解〕徐廣曰:「一作『悟』。」
  謝曰:「吾昨日醉,忽忘與仲孺言。」乃駕往,又徐行,灌夫愈益怒。及飲酒酣,夫起舞屬丞相,〔索隱〕屬音之欲反。屬猶委也,付也。小顏雲「若今之舞訖相勸也」。
  丞相不起,夫從坐上語侵之。魏其乃扶灌夫去,謝丞相。丞相卒飲至夜,極驩而去。

  丞相嘗使籍福請魏其城南田。魏其大望曰:「老僕雖棄,將軍雖貴,寧可以勢奪乎!」不許。灌夫聞,怒,罵籍福。籍福惡兩人有郤,乃謾自好謝丞相曰:「魏其老且死,易忍,且待之。」已而武安聞魏其、灌夫實怒不予田,亦怒曰:「魏其子嘗殺人,蚡活之。蚡事魏其無所不可,何愛數頃田?且灌夫何與也?吾不敢複求田。」武安由此大怨灌夫、魏其。

  元光四年春,〔集解〕徐廣曰:「疑此當是三年也。其說在後。」
  丞相言灌夫家在潁川,橫甚,民苦之。請案。上曰:「此丞相事,何請。」灌夫亦持丞相陰事,為奸利,受淮南王金與語言。賓客居間,遂止,俱解。

  夏,丞相取燕王女為夫人,〔索隱〕案:蚡娶燕王劉澤子康王嘉之女也。
  有太后詔,召列侯宗室皆往賀。魏其侯過灌夫,欲與俱。夫謝曰:「夫數以酒失得過丞相,丞相今者又與夫有郤。」魏其曰:「事已解。」彊與俱。飲酒酣,武安起為壽,〔集解〕如淳曰:「上酒為稱壽,非大行酒。」
  坐皆避席伏。已魏其侯為壽,獨故人避席耳,餘半膝席。〔集解〕蘇林曰:「下席而膝半在席上。」如淳曰:「以膝跪席上也。」
  灌夫不悅。起行酒,至武安,武安膝席曰:「不能滿觴。」夫怒,因嘻笑曰:「將軍貴人也,屬之!」〔集解〕徐廣曰:「屬,一作『畢』。」〔索隱〕案:漢書作「畢」。畢,盡也。
  時武安不肯。行酒次至臨汝侯,〔集解〕徐廣曰:「灌嬰孫,名賢也。」〔索隱〕案:漢書雲臨汝侯灌賢,則賢是嬰之孫,臨汝是改封也。
  臨汝侯方與程不識耳語,又不避席。夫無所發怒,乃罵臨汝侯曰:「生平毀程不識不直一錢,今日長者為壽,乃效女兒呫囁耳語!」集解韋昭曰:「呫囁,附耳小語聲。」〔索隱〕女兒猶雲兒女也。漢書作「女曹兒」。曹,輩也,猶言兒女輩。呫,鄒氏音蚩輒反。囁音女輒反。說文「附耳小語也」。
  武安謂灌夫曰:「程李俱東西宮衛尉,〔集解〕漢書音義曰:「李廣為東宮,程不識為西宮。」
  今眾辱程將軍,仲孺獨不為李將軍地乎?」〔集解〕如淳曰:「李將軍,李廣也。猶今人言為除地也。」〔索隱〕案:小顏雲「言今既毀程,令李何地自安處也」。
  灌夫曰:「今日斬頭陷匈,〔索隱〕韋昭雲:「言不避死亡也。」漢書作「穴匈」。
  何知程李乎!」坐乃起更衣,稍稍去。魏其侯去,麾灌夫出。武安遂怒曰:「此吾驕灌夫罪。」乃令騎留灌夫。灌夫欲出不得。籍福起為謝,案灌夫項令謝。夫愈怒,不肯謝。武安乃麾騎縛夫置傳舍,召長史曰:「今日召宗室,有詔。」劾灌夫罵坐不敬,系居室。〔集解〕如淳曰:「百官表居室為保宮,今守宮也。」
  遂按其前事,遣吏分曹逐捕諸灌氏支屬,皆得棄市罪。魏其侯大媿,為資使賓客請,莫能解。〔集解〕如淳曰:「為出資費,使人為夫言。」
  武安吏皆為耳目,諸灌氏皆亡匿,夫系,遂不得告言武安陰事。

  魏其銳身為救灌夫。夫人諫魏其曰:「灌將軍得罪丞相,與太后家忤,寧可救邪?」魏其侯曰:「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且終不令灌仲孺獨死,嬰獨生。」乃匿其家,〔集解〕晉灼曰:「恐其夫人複諫止也。」
  竊出上書。立召入,具言灌夫醉飽事,不足誅。上然之,賜魏其食,曰:「東朝廷辯之。」集解如淳曰:「東朝,太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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