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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酈滕灌列傳(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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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陰侯〔正義〕汝陰即今陽城。 夏侯嬰,沛人也。為沛廄司禦。〔索隱〕案:楚漢春秋雲滕公為禦也。 每送使客還,過沛泗上亭,與高祖語,未嘗不移日也。嬰已而試補縣吏,與高祖相愛。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集解〕韋昭曰:「告,白也。白高祖傷人。」 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集解〕如淳曰:「為吏傷人,其罪重也。」 告故不傷嬰,嬰〔集解〕鄧展曰:「律有故乞鞠。高祖自告不傷人。」〔索隱〕案:晉令雲「獄結竟,呼囚鞠語罪狀,囚若稱枉欲乞鞠者,許之也」。 證之。後獄覆,〔索隱〕案:韋昭曰「高帝自言不傷嬰,嬰證之,是獄辭翻覆也」。 嬰坐高祖系歲餘,掠笞數百,終以是脫高祖。 高祖之初與徒屬欲攻沛也,嬰時以縣令史為高祖使。〔正義〕為,於偽反。使,所吏反。 上降沛一日,〔正義〕謂父老開城門迎高祖。 高祖為沛公,賜嬰爵七大夫,以為太僕。從攻胡陵,嬰與蕭何降泗水監平,〔集解〕張晏曰:「胡陵,平所止縣,何嘗給之,故與降也。」 平以胡陵降,賜嬰爵五大夫。從擊秦軍碭東,攻濟陽,下戶牖,破李由軍雍丘下,以兵車趣攻戰疾,賜爵執帛。常以太僕奉車從擊章邯軍東阿、濮陽下,以兵車趣攻戰疾,破之,賜爵執珪。複常奉車從擊趙賁軍開封,楊熊軍曲遇。嬰從捕虜六十八人,降卒八百五十人,得印一匱。索隱案:說文雲「匱,匣也」。謂得其時自相部署之印。 因複常奉車從擊秦軍雒陽東,以兵車趣攻戰疾,賜爵封轉為滕公。〔集解〕徐廣曰:「令也。」駰案:鄧展曰「今沛郡公丘」。漢書曰嬰為滕令奉車,故號滕公。〔正義〕滕即公丘故城是,在徐州滕縣西南十五裡。 因複奉車從攻南陽,戰於藍田、芷陽,〔索隱〕芷音止,地名,今霸陵也,在京兆。 以兵車趣攻戰疾,至霸上。項羽至,滅秦,立沛公為漢王。漢王賜嬰爵列侯,號昭平侯,複為太僕,從入蜀、漢。 還定三秦,從擊項籍。至彭城,項羽大破漢軍。漢王敗,不利,馳去。見孝惠、魯元,載之。漢王急,馬罷,虜在後,常蹶兩兒〔索隱〕蹶音厥,又音巨月反,一音居衛反。漢書作「蹳」,音撥。 欲棄之,嬰常收,竟載之,徐行面雍樹乃馳。〔集解〕服虔曰:「高祖欲斬之,故嬰圍樹走也。面,向樹也。」應劭曰:「古者皆立乘,嬰恐小兒墜,各置一面雍持之。樹,立也。」蘇林曰:「南人謂抱小兒為『雍樹』。面者,大人以面首向臨之,小兒抱大人頸似懸樹也。」〔索隱〕蘇林與晉灼皆言南方及京師謂抱兒為「擁樹」,今則無其言,或當時有此說。其應、服之說,蓋疏也。 漢王怒,行欲斬嬰者十餘,卒得脫,而致孝惠、魯元於豐。 漢王既至滎陽,收散兵,複振,賜嬰食祈陽。〔集解〕徐廣曰:「祈,一作『沂』。」〔索隱〕蓋鄉名也。漢書作「沂」,楚無其縣。 複常奉車從擊項籍,追至陳,卒定楚,至魯,益食茲氏。〔索隱〕縣名也。地理志屬太原。 漢王立為帝。其秋,燕王臧荼反,嬰以太僕從擊荼。明年,從至陳,取楚王信。更食汝陰,剖符世世勿絕。以太僕從擊代,至武泉、雲中,〔索隱〕地理志武泉屬雲中。〔正義〕二縣,在朔州善陽縣界。 益食千戶。因從擊韓信軍胡騎晉陽旁,大破之。追北至平城,為胡所圍,七日不得通。高帝使使厚遺閼氏,冒頓開圍一角。高帝出欲馳,嬰固徐行,弩皆持滿外向,卒得脫。益食嬰細陽〔索隱〕地理志屬汝南。 千戶。複以太僕從擊胡騎句注北,大破之。以太僕擊胡騎平城南,三陷陳,功為多,賜所奪邑五百戶。〔集解〕漢書音義曰:「時有罪過奪邑者,以賜之。」 以太僕擊陳豨、黥布軍,陷陳卻敵,益食千戶,定食汝陰六千九百戶,除前所食。 嬰自上初起沛,常為太僕,竟高祖崩。以太僕事孝惠。孝惠帝及高後德嬰之脫孝惠、魯元於下邑之間也,〔正義〕宋州碭山縣。 乃賜嬰縣北第第一,曰「近我」,以尊異之。孝惠帝崩,以太僕事高後。高後崩,代王之來,嬰以太僕與東牟侯入清宮,廢少帝,以天子法駕迎代王代邸,與大臣共立為孝文皇帝,複為太僕。八歲卒,諡為文侯。〔索隱〕案:姚氏雲「三輔故事曰『滕文公墓在飲馬橋東大道南,俗謂之馬塚』。博物志曰『公卿送嬰葬,至東都門外,馬不行,踣地悲鳴,得石槨,有銘曰「佳城鬱鬱,三千年見白日,籲嗟滕公居此室」。乃葬之』」。 子夷侯灶立,七年卒。子共侯賜立,三十一年卒。子侯頗尚平陽公主。立十九歲,元鼎二年,坐與父禦婢奸罪,自殺,國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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