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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酈滕灌列傳(1)


  舞陽侯〔正義〕舞陽在許州葉縣東十裡。
  樊噲〔正義〕音快,又吉外反。
  者,沛人也。〔正義〕沛,徐州縣。
  以屠狗為事,〔正義〕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之。
  與高祖俱隱。

  初從高祖起豐,攻下沛。高祖為沛公,以噲為舍人。從攻胡陵、方與,正義房預二音。
  還守豐,擊泗水監豐下,〔索隱〕案:監者,秦時禦史監郡也。豐下,豐縣之下也。〔正義〕泗水,郡名。
  破之。複東定沛,破泗水守薛西。索隱謂破其守於薛縣之西也。
  與司馬枿〔集解〕張晏曰:「秦司馬。」〔正義〕秦將章邯司馬枿。
  戰碭東,〔正義〕碭,宋州縣也。
  卻敵,斬首十五級,賜爵國大夫。〔集解〕文穎曰:「即官大夫也。」〔正義〕爵第六級也。
  常從,沛公擊章邯軍濮陽,攻城先登,斬首二十三級,賜爵列大夫。〔集解〕文穎曰:「即公大夫,爵第七。」
  複常從,從攻城陽,〔集解〕徐廣曰:「年表二年七月,破秦軍濮陽東,屠城陽也。」〔正義〕按:城陽近濮陽,而漢書作「陽城」,大錯誤。
  先登。下戶牖,〔正義〕戶牖,汴州東陳留縣東北九十一裡東昏故城是。
  破李由軍,斬首十六級,賜上間爵。〔集解〕孟康曰:「不在二十爵中,如執圭、執帛比也。」如淳曰:「間,或作『聞』。呂氏春秋曰『魏文侯東勝齊於長城,天子賞文侯以上間爵』。」〔索隱〕賜上聞爵。張晏雲:「得徑上聞。」晉灼曰:「名通於天子也。」如淳曰「或作『上聞』,又引呂氏春秋,當證「上間」。「間」音「中間」之「間」。
  從攻圍東郡守尉於成武,〔正義〕曹州縣。
  卻敵,斬首十四級,捕虜十一人,賜爵五大夫。從擊秦軍,出亳南。〔索隱〕案:亳,湯所都,今河南偃師有湯亳是也。〔正義〕亳故城在宋州穀熟縣西南四十裡。
  河間守軍於杠裡,〔正義〕地名,近城陽。
  破之。擊破趙賁軍開封〔正義〕汴州縣。
  北,以卻敵先登,斬候一人,首六十八級,捕虜二十七人,賜爵卿。從攻破楊熊軍於曲遇。〔索隱〕音齲顒二音,邑名也。〔正義〕曲,丘雨反。遇,牛恭反。鄭州中牟縣有曲遇聚。
  攻宛陵,〔索隱〕地理志屬河南。〔正義〕宛陵故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八裡。
  先登,斬首八級,捕虜四十四人,賜爵封號賢成君。〔集解〕徐廣曰:「時賜爵有執帛、執圭,又有賜爵封而加美名以為號也。又有功,則賜封列侯。」駰案:張晏曰「食祿比封君而無邑」。瓚曰「秦制,列侯乃有封爵也」。〔索隱〕張晏曰:「食祿比封君而無邑。」徐廣曰:「賜爵有執圭、執帛,又有爵封而加美號。」又小顏雲:「楚漢之際,權設寵榮,假其位號,或得邑地,或空受爵,此例多矣。約以秦制,於義不通。」
  從攻長社、轘轅,〔正義〕許州理縣也。轘轅關在緱氏縣東南三十裡。
  絕河津,〔正義〕古平陰津在河南府東北五十裡也。
  東攻秦軍於屍,〔正義〕在偃師南。
  南攻秦軍於犨。〔正義〕在汝州魯山縣東南。
  破南陽守齮於陽城。東攻宛城,先登。西至酈,〔正義〕酈音擲。在鄧州新城縣西北四十裡。
  以卻敵,斬首二十四級,捕虜四十人,賜重封。〔集解〕張晏曰:「益祿也。」如淳曰:「正爵名也。」瓚曰:「增封也。」〔索隱〕張晏雲「益祿也」。臣瓚以為增封,義亦近是。而如淳曰正爵名,非也。小顏以為重封者,兼二號,蓋為得也。
  攻武關,至霸上,斬都尉一人,首十級,捕虜百四十六人,降卒二千九百人。

  項羽在戲下,欲攻沛公。沛公從百餘騎因項伯面見項羽,謝無有閉關事。項羽既饗軍士,中酒,〔集解〕張晏曰:「酒酣也。」
  亞父謀欲殺沛公,令項莊拔劍舞坐中,欲擊沛公,項伯常蔽之。時獨沛公與張良得入坐,樊噲在營外,聞事急,乃持鐵盾入到營。營衛止噲,噲直撞入,〔集解〕漢書音義曰:「揰音撞鐘。」〔正義〕撞,直江反。
  立帳下。〔集解〕徐廣曰:「一本作『立帷下,瞋目而視,眥皆血出』。」
  項羽目之,問為誰。張良曰:「沛公參乘樊噲。」項羽曰:「壯士。」賜之卮酒彘肩。噲既飲酒,拔劍切肉食,盡之。項羽曰:「能複飲乎?」噲曰:「臣死且不辭,豈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陽,暴師霸上,以待大王。〔正義〕時羽未為王,史追書。
  大王今日至,聽小人之言,與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正義〕紀買反。至此為絕句。
  心疑大王也。」項羽默然。沛公如廁,麾樊噲去。既出,沛公留車騎,獨騎一馬,與樊噲等四人步從,從間道山下歸走霸上軍,而使張良謝項羽。項羽亦因遂已,無誅沛公之心矣。是日微樊噲餎入營譙讓項羽,〔索隱〕譙音誚,責也。或才笑反,或亦作「誚」。
  沛公事幾殆。〔正義〕幾音祈。

  明日,項羽入屠咸陽,立沛公為漢王。漢王賜噲爵為列侯,號臨武侯。正義桂陽臨武縣。
  遷為郎中,從入漢中。

  還定三秦,別擊西丞白水北,〔集解〕徐廣曰:「隴西有西縣。白水在武都。」駰案:如淳曰「皆地名也」。晉灼曰「白水,今廣平魏縣也。地理志無『西丞』,似秦將名」。〔索隱〕案:西謂隴西之西縣。白水,水名,出武都,經西縣東南流。言噲擊西縣之丞在白水之北耳,徐廣等說皆非也。〔正義〕括地志雲:「白馬水源出文州曲水縣西南,會經孫山下。」
  雍輕車騎於雍南,破之。〔正義〕上「雍」於拱反。
  從攻雍、斄〔集解〕音胎。
  城,先登擊章平軍好畤,〔索隱〕案:雍即扶風雍縣。斄音台,即後稷所封,今之武功故斄城是。章平即章邯子也。
  攻城,先登陷陣,斬縣令丞各一人,首十一級,虜二十人,遷郎中騎將。從擊秦車騎壤東,〔索隱〕小顏亦以為地名。〔正義〕壤鄉在武功縣東南二十裡。
  卻敵,遷為將軍。攻趙賁,下郿、〔正義〕岐州縣。
  槐裡、柳中、〔索隱〕按:柳中即細柳,地在長安西也。
  咸陽;灌廢丘,最。〔集解〕李奇曰:「以水灌廢丘也。」張晏曰:「最,功第一也。」晉灼曰:「京輔治華陰,灌北也。」〔索隱〕灌謂以水灌廢丘,城陷,其功最上也。李奇曰「廢丘即槐裡也。上有槐裡,此又言者,疑此是小槐裡」,非也。按:文雲「攻趙賁,下郿、槐裡、柳中、咸陽」,總言所攻陷之邑。別言以水灌廢丘,其功特最也。何者?初雲槐裡,稱其新名,後言功最,是重舉,不欲再見其文,故因舊稱廢丘也。
  至櫟陽,〔正義〕雍州縣。
  賜食邑杜之樊鄉。〔索隱〕案:杜陵有樊鄉。三秦記曰「長安正南,山名秦嶺,穀名子午,一名樊川,一名禦宿」。樊鄉即樊川也。
  從攻項籍,屠煮棗。〔索隱〕檢地理志無「煮棗」,晉說是。功臣表有煮棗侯,雲清河有煮棗城。小顏以為「攻項籍,屠煮棗,合在河南,非清河之城明矣」。今案續漢書郡國志,在濟陰宛朐也。〔正義〕案:其時項羽未渡河北,冀州信都縣東北五十裡煮棗非矣。
  擊破王武、程處軍於外黃。攻鄒、魯、瑕丘、薛。〔正義〕鄒,兗州縣,在州東南六十二裡。魯,兗州曲阜縣。瑕丘,兗州縣。薛在徐州滕縣界。
  項羽敗漢王於彭城,盡複取魯、梁地。噲還至滎陽,益食平陰二千戶,〔正義〕平陰故城在濟陽東北五裡。
  以將軍守廣武。一歲,項羽引而東。從高祖擊項籍,下陽夏,〔正義〕夏音假。陳州太康縣。
  虜楚周將軍卒四千人。圍項籍於陳,〔正義〕陳州。
  大破之。屠胡陵。〔正義〕在兗州南。

  項籍既死,漢王為帝,以噲堅守戰有功,益食八百戶。從高帝攻反燕王臧荼,虜荼,定燕地。楚王韓信反,噲從至陳,取信,定楚。〔正義〕徐州。
  更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世世勿絕,食舞陽,號為舞陽侯,除前所食。以將軍從高祖攻反韓王信於代。自霍人以往〔正義〕先累反,又蘇果反,又山寡反。杜預雲「霍人,晉邑也。『霍人』當作『葰』,地理志雲葰人縣屬太原郡」。括地志雲:「葰故城在代州繁畤縣界也。」
  至雲中,〔正義〕雲中郡縣,皆朔州善陽縣北三百八十裡定襄故城是也。
  與絳侯等共定之,益食千五百戶。因擊陳豨與曼丘臣軍,〔集解〕徐廣曰:「曼,一作『甯』字。」
  戰襄國,〔正義〕邢州城。
  破柏人,〔正義〕邢州縣。
  先登,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縣,殘東垣,〔集解〕張晏曰:「殘,有所毀也。」瓚曰:「殘謂多所殺傷也。孟子曰『賊義謂之殘』。」
  遷為左丞相。破得綦毋卬、尹潘軍於無終、廣昌。〔正義〕在蔚州飛狐縣北七裡。
  破豨別將胡人王黃軍於代南,因擊韓信軍於參合。〔正義〕在朔州定襄縣界。
  軍所將卒斬韓信,破豨胡騎橫穀,〔正義〕穀音欲。蓋在代。
  斬將軍趙既,虜代丞相馮梁、守孫奮、大將王黃、將軍、太僕解福〔正義〕人姓名。
  等十人。與諸將共定代鄉邑七十三。其後燕王盧綰反,噲以相國擊盧綰,破其丞相抵薊南,〔索隱〕抵音丁禮反。抵訓至。一雲抵者,丞相之名。
  定燕地,凡縣十八,鄉邑五十一。益食邑千三百戶,定食舞陽五千四百戶。從,斬首百七十六級,虜二百八十八人。別,破軍七,下城五,定郡六,縣五十二,得丞相一人,將軍十二人,二千石已下至三百石十一人。

  噲以呂後女弟呂須為婦,生子伉,故其比諸將最親。

  先黥布反時,高祖嘗病甚,惡見人,臥禁中,詔戶者無得入群臣。群臣絳、灌等莫敢入。十餘日,噲乃排闥直入,〔正義〕闥,宮中小門。
  大臣隨之。上獨枕一宦者臥。噲等見上流涕曰:「始陛下與臣等起豐沛,定天下,何其壯也!今天下已定,又何憊也!且陛下病甚,大臣震恐,不見臣等計事,顧獨與一宦者絕乎?且陛下獨不見趙高之事乎?」高帝笑而起。

  其後盧綰反,高帝使噲以相國擊燕。是時高帝病甚,人有惡噲党於呂氏,即上一日宮車晏駕,則噲欲以兵盡誅滅戚氏、趙王如意之屬。高帝聞之大怒,乃使陳平載絳侯代將,而即軍中斬噲。陳平畏呂後,執噲詣長安。至則高祖已崩,呂後釋噲,使複爵邑。

  孝惠六年,樊噲卒,諡為武侯。子伉代侯。而伉母呂須亦為臨光侯,高後時用事專權,大臣盡畏之。伉代侯九歲,高後崩。大臣誅諸呂、呂須婘〔索隱〕音須眷二音。
  屬,因誅伉。舞陽侯中絕數月。孝文帝既立,乃複封噲他庶子市人為舞陽侯,複故爵邑。市人立二十九歲卒,諡為荒侯。子他廣代侯。六歲,侯家舍人得罪他廣,怨之,乃上書曰:「荒侯市人病不能為人,〔正義〕言不能行人道。
  令其夫人與其弟亂而生他廣,他廣實非荒侯子,不當代後。」詔下吏。孝景中六年,他廣奪侯為庶人,國除。〔索隱〕案:漢書平帝元始二年,封噲玄孫之子章為舞陽侯,邑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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