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三家注史記 | 上頁 下頁 |
樗裡子甘茂列傳(2) |
|
甘茂者,下蔡人也。〔索隱〕地理志下蔡縣屬汝南也。〔正義〕今潁州縣,即州來國。 事下蔡史舉先生,〔索隱〕戰國策及韓子皆雲史舉,上蔡監門。 學百家之術。因張儀、樗裡子而求見秦惠王。王見而說之,使將,而佐魏章略定漢中地。 惠王卒,武王立。張儀、魏章去,東之魏。蜀侯煇、相壯反,〔索隱〕煇音暉,又音胡昆反。秦之公子,封蜀也。華陽國志作「暉」。壯音側狀反。姓陳也。 秦使甘茂定蜀。還,而以甘茂為左丞相,以樗裡子為右丞相。 秦武王三年,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以窺周室,而寡人死不朽矣。」甘茂曰:「請之魏,約以伐韓,而令向壽〔正義〕餉受二音,人姓名。 輔行。」甘茂至,謂向壽曰:「子歸,言之於王曰『魏聽臣矣,然原王勿伐』。事成,盡以為子功。」向壽歸,以告王,王迎甘茂於息壤。〔索隱〕按:山海經、啟筮雲「昔伯篰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或是此也。〔正義〕秦邑。 甘茂至,王問其故。對曰:「宜陽,大縣也,上黨、南陽積之久矣。〔索隱〕謂上黨、南陽並積貯日久矣。〔正義〕韓之北三郡積貯在河南宜陽縣之日久矣。 名曰縣,其實郡也。今王倍數險,〔索隱〕數音率腴反。〔正義〕謂函穀及三崤、五穀。 行千里攻之,難。昔曾參之處費,〔集解〕音祕。 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其母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又一人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投杼下機,逾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其母信之也,三人疑之,其母懼焉。今臣之賢不若曾參,王之信臣又不如曾參之母信著參也,疑臣者非特三人,臣恐大王之投杼也。始張儀西並巴蜀之地,北開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天下不以多張子而以賢先王。魏文侯令樂羊將而攻中山,三年而拔之。樂羊返而論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也,主君之力也。』今臣,羈旅之臣也。樗裡子、公孫奭〔索隱〕按:戰國策作「公孫衍」。〔正義〕音釋。 二人者挾韓而議之,王必聽之,是王欺魏王而臣受公仲侈〔集解〕徐廣曰:「一作『馮』。」 之怨也。」王曰:「寡人不聽也,請與子盟。」卒使丞相甘茂將兵伐宜陽。五月而不拔,樗裡子、公孫奭果爭之。武王召甘茂,欲罷兵。甘茂曰:「息壤在彼。」〔正義〕甘茂歸至息壤,與秦王盟,恐後樗裡子、公孫奭伐韓,今二子果爭之。武王召茂欲罷兵,故甘茂雲息壤在彼邑也。 王曰:「有之。」因大悉起兵,使甘茂擊之。斬首六萬,遂拔宜陽。韓襄王使公仲侈入謝,與秦平。 武王竟至周,而卒於周。其弟立,為昭王。〔索隱〕按:趙系家昭王名稷。系本雲名側也。 王母宣太后,楚女也。楚懷王怨前秦敗楚於丹陽而韓不救,乃以兵圍韓雍氏。〔索隱〕按:趙惠王二十六年,楚圍雍氏,至昭王七年,又圍雍氏,韓求救於秦,是再圍也。劉氏雲「此是前圍雍氏,當赧王之三年」。戰國策及紀年與此並不同。〔正義〕故城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二十裡。 韓使公仲侈告急於秦。秦昭王新立,太后楚人,不肯救。公仲因甘茂,茂為韓言於秦昭王曰:「公仲方有得秦救,故敢扞楚也。今雍氏圍,秦師不下殽,公仲且仰首而不朝,公叔且以國南合於楚。楚、韓為一,魏氏不敢不聽,然則伐秦之形成矣。不識坐而待伐孰與伐人之利?」秦王曰:「善。」乃下師於殽以救韓。楚兵去。 秦使向壽平宜陽,而使樗裡子、甘茂伐魏皮氏。向壽者,宣太后外族也,而與昭王少相長,故任用。向壽如楚,〔集解〕徐廣曰:「如,一作『和』。」 楚聞秦之貴向壽,而厚事向壽。向壽為秦守宜陽,將以伐韓。韓公仲使蘇代謂向壽曰:「禽困覆車。〔集解〕譬禽獸得困急,猶能抵觸傾覆人車。 公破韓,辱公仲,公仲收國複事秦,自以為必可以封。〔正義〕公仲自以為必可得秦封。 今公與楚解口地,〔索隱〕解口,秦地名,近韓,今將與楚也。〔正義〕上紀買反。公,向壽也。解口猶開口得言。向壽於秦開口,則楚人必得封地也。 封小令尹以杜陽。〔索隱〕又封楚之小令尹以杜陽。杜陽亦秦地,今以封楚今尹,是秦楚合也。 秦楚合,複攻韓,韓必亡。韓亡,公仲且躬率其私徒以閼〔集解〕音烏曷反。 於秦。〔正義〕公仲恐韓亡,欲將私徒往宜陽閼向壽也。 原公孰慮之也。」向壽曰:「吾合秦楚非以當韓也,子為壽謁之公仲,〔正義〕子,蘇代也。向壽恐,今蘇代謁報公仲,雲「秦韓交可合」。 曰秦韓之交可合也。」蘇代對曰:「原有謁於公。〔正義〕公,向壽也。言向壽亦党於楚,與公孫奭、甘茂党韓、魏同也。 人曰貴其所以貴者貴。王之愛習公也,不如公孫奭;其智能公也,不如甘茂。今二人者皆不得親於秦事,而公獨與王主斷於國者何?彼有以失之也。〔索隱〕彼,公孫奭及甘茂也。有以失之,謂不見委任,情有所失。〔正義〕言秦王雖愛習公孫奭、甘茂,秦事不親委者,為黨韓、魏也。今國事獨與向壽主斷者,不知壽党於楚以事秦王者,以失之也。 公孫奭党於韓,而甘茂党於魏,故王不信也。今秦楚爭彊而公党於楚,是與公孫奭、甘茂同道也,公何以異之?〔正義〕蘇氏雲:「向壽與公孫奭、甘茂皆有黨,言無異也。」又一雲改異党楚之意。 人皆言楚之善變也,而公必亡之,是自為責也。〔正義〕楚善變改,不可信。若變改,向壽必亡敗,是自為責。 公不如與王謀其變也,善韓以備楚,〔正義〕令秦親韓而備楚之變改,則向壽無患矣。 如此則無患矣。韓氏必先以國從公孫奭而後委國於甘茂。韓,公之讎也。〔正義〕韓氏必先委二人,故韓為向壽之讎。 今公言善韓以備楚,是外舉不僻讎也。」向壽曰:「然,吾甚欲韓合。」對曰:「甘茂許公仲以武遂,〔集解〕徐廣曰:「秦昭王元年予韓武遂。」 反宜陽之民,〔正義〕武遂,宜陽,本韓邑也,秦伐取之。今欲還韓,令其民得反歸居之。 今公徒收之,甚難。」〔正義〕蘇代言甘茂許公仲以武遂,又歸宜陽之民,今向壽徒擬收之,甚難事也。 向壽曰:「然則奈何?武遂終不可得也?」對曰:「公奚不以秦為韓求潁川於楚?〔正義〕潁川,許州也。楚侵韓潁川,蘇代令向壽以秦威重為韓就楚求索潁川,是親向壽。 此韓之寄地也。公求而得之,是令行於楚而以其地德韓也。公求而不得,是韓楚之怨不解〔集解〕已買反。 而交走秦也。〔索隱〕韓楚怨不解,二國交走向秦也。 秦楚爭彊,而公徐過楚〔集解〕徐廣曰:「過,一作『適』。」 以收韓,此利於秦。」〔正義〕若二國皆事秦,公則漸說楚之過失以收韓,此利於秦也。 向壽曰:「柰何?」對曰:「此善事也。甘茂欲以魏取齊,公孫奭欲以韓取齊。今公取宜陽以為功,收楚韓以安之,而誅齊魏之罪,〔正義〕言公孫奭、甘茂皆欲以秦挾韓魏而取齊,今向壽取宜陽為功,收楚韓安以事秦,而責齊魏之罪,是公孫奭、甘茂不得同合韓魏於秦以伐齊也。 是以公孫奭、甘茂無事也。」 甘茂竟言秦昭王,以武遂複歸之韓。〔正義〕年表雲秦昭王元年予韓武遂也。 向壽、公孫奭爭之,不能得。向壽、公孫奭由此怨,讒甘茂。茂懼,輟伐魏蒲阪,亡去。〔集解〕徐廣曰:「昭王元年,擊魏皮氏,未拔,去。」 樗裡子與魏講,罷兵。〔索隱〕鄒氏雲:「講讀曰媾。媾猶和也。」 甘茂之亡秦奔齊,逢蘇代。代為齊使於秦。甘茂曰:「臣得罪於秦,懼而遯逃,無所容跡。臣聞貧人女與富人女會績,貧人女曰:『我無以買燭,而子之燭光幸有餘,子可分我餘光,無損子明而得一斯便焉。』今臣困而君方使秦而當路矣。茂之妻子在焉,原君以餘光振之。」蘇代許諾。遂致使於秦。已,因說秦王曰:「甘茂,非常士也。其居於秦,累世重矣。自殽塞〔正義〕三殽在洛州永寧縣西北。 及至鬼穀,〔集解〕徐廣曰:「在陽城。」 其地形險易皆明知之。彼以齊約韓魏反以圖秦,非秦之利也。」秦王曰:「然則柰何?」蘇代曰:「王不若重其贄,厚其祿以迎之,使彼來則置之鬼穀,〔索隱〕案:徐廣雲在陽城。劉氏雲此鬼穀在關內雲陽,是矣。〔正義〕劉伯莊雲:「此鬼穀,關內雲陽,非陽城者也。」案:陽城鬼谷時屬韓,秦不得言置之。 終身勿出。」秦王曰:「善。」即賜之上卿,以相印迎之於齊。甘茂不往。蘇代謂齊湣王曰:「夫甘茂,賢人也。今秦賜之上卿,以相印迎之。甘茂德王之賜,好為王臣,故辭而不往。今王何以禮之?」齊王曰:「善。」即位之上卿而處之。〔索隱〕案:處猶留也。 秦因複甘茂之家〔正義〕複音福。 以市於齊。 齊使甘茂於楚,楚懷王新與秦合婚而驩。〔集解〕徐廣曰:「昭王二年時迎婦於楚。」 而秦聞甘茂在楚,使人謂楚王曰:「原送甘茂於秦。」楚王問於範蜎〔集解〕徐廣曰:「一作『蠉』。」〔索隱〕音休緣反,又休軟反。蠉,休緣反。戰國策雲作「蝝」也。〔正義〕許緣反。 曰:「寡人欲置相於秦,孰可?」對曰:「臣不足以識之。」楚王曰:「寡人欲相甘茂,可乎?」對曰:「不可。夫史舉,下蔡之監門也,大不為事君,小不為家室,以苟賤不廉聞於世,甘茂事之順焉。故惠王之明,武王之察,張儀之辯,而甘茂事之,取十官而無罪。茂誠賢者也,然不可相於秦。夫秦之有賢相,非楚國之利也。,且王前嘗用召滑於越,〔集解〕徐廣曰:「滑,一作『涓』。」 而內行章義之難,〔集解〕徐廣曰:「一雲『內句章昧之難』。」〔索隱〕謂召滑內心猜詐,外則佯章恩義,而卒包藏禍心,搆難於楚也。注「一雲內句章、昧之難」。案:戰國策雲「納章句之難」。 越國亂,故楚南塞厲門〔集解〕徐廣曰:「一作『瀨湖』。」〔正義〕劉伯莊雲:「厲門,度嶺南之要路。」 而郡江東。〔正義〕吳越之城皆為楚之都邑。 計王之功所以能如此者,越國亂而楚治也。今王知用諸越而忘用諸秦,臣以王為钜過矣。然則王若欲置相於秦,則莫若向壽者可。夫向壽之於秦王,親也,少與之同衣,長與之同車,以聽事。王必相向壽於秦,則楚國之利也。」於是使使請秦相向壽於秦。秦卒相向壽。而甘茂竟不得複入秦,卒於魏。 甘茂有孫曰甘羅。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