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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韓非列傳(4)


  韓非者,〔正義〕阮孝緒七略雲:「韓子二十卷。」韓世家雲:「王安五年,非使秦。九年,虜王安,韓遂亡。」
  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集解〕新序曰:「申子之書言人主當執術無刑,因循以督責臣下,其責深刻,故號曰『術』。商鞅所為書號曰『法』。皆曰『刑名』,故號曰『刑名法術之書』。」〔索隱〕著書三十餘篇,號曰韓子。
  而其歸本於黃老。〔索隱〕按:劉氏雲「黃老之法不尚繁華,清簡無為,君臣自正。韓非之論詆駮浮淫,法制無私,而名實相稱。故曰『歸於黃老』。」斯未為得其本旨。今按:韓子書有解老、喻老二篇,是大抵亦崇黃老之學耳。
  非為人口吃,〔正義〕音訖。
  不能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正義〕孫卿子二十二卷。名況,趙人,楚蘭陵令。避漢宣帝諱,改姓孫也。
  斯自以為不如非。

  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諫韓王,〔索隱〕韓王安也。
  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脩明其法制,執勢以禦其臣下,富國彊兵而以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胄之士。〔正義〕介,甲也。胄,兜鍪也。
  今者所養非所用,〔索隱〕言非疾時君以祿養其臣者,乃皆安祿養交之臣,非勇悍忠鯁及折衝禦侮之人也。
  所用非所養。〔索隱〕又言人主今臨事任用,並非常所祿養之士,故難可盡其死力也。
  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索隱〕又悲奸邪諂諛之臣不容廉直之士。
  觀往者得失之變,〔正義〕韓非見王安不用忠良,今國消弱,故觀往古有國之君,則得失之變異,而作韓子二十卷。
  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索隱〕此皆非所著書篇名也。孤憤,憤孤直不容於時也。五蠹,蠹政之事有五也。內外儲,按韓子有內儲、外儲篇:內儲言明君執術以制臣下,制之在己,故曰「內」也;外儲言明君觀聽臣下之言行,以斷其賞罰,賞罰在彼,故曰「外」也。儲畜二事,所謂明君也。說林者,廣說諸事,其多若林,故曰「說林」也。今韓子有說林上下二篇。說難者,說前人行事與己不同而詰難之,故其書有說難篇。

  然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書甚具,終死於秦,不能自脫。

  說難曰:〔索隱〕說音稅。難音奴幹反。言遊說之道為難,故曰說難。其書詞甚高,故特載之。然此篇亦與韓子微異,煩省小大不同。劉伯莊亦申其意,粗釋其微文幽旨,故有劉說也。

  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難也;〔正義〕凡說難識情理,不當人主之心,恐犯逆鱗。說之難知,故言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乃為難。
  又非吾辯之難能明吾意之難也;〔正義〕能分明吾意以說之,亦又未為難也,尚非甚難。
  又非吾敢橫失能盡之難也。〔索隱〕按:韓子「橫失」作「橫佚」。劉氏雲:「吾之所言,無橫無失,陳辭發策,能盡說情,此雖是難,尚非難也。」正義橫,擴孟反。又非吾敢有橫失,詞理能盡說己之情,此雖是難,尚非極難。
  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可以吾說當之。〔索隱〕劉氏雲:「開說之難,正在於此也。」按:所說之心者,謂人君之心也。言以人臣疏末射尊重之意,貴賤隔絕,旨趣難知,自非高識,莫近幾會,故曰「說之難」也。乃須審明人主之意,必以我說合其情,故雲「吾說當之」也。〔正義〕前者三說並未為難,凡說之難者,正在於此。言深辨知前人意,可以吾說當之,闇與前人心會,說則行,乃是難矣。

  所說出於為名高者也,〔索隱〕按:謂所說之主,中心本出欲立高名者也。,故劉氏雲「稽古羲黃,祖述堯舜」是也。
  而說之以厚利,則見下節而遇卑賤,必棄遠矣。〔索隱〕謂人主欲立高名,說臣乃陳厚利,是其見下節也。既不會高情,故遇卑賤必被遠斥矣。
  所說出於厚利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見無心而遠事情,必不收矣。〔索隱〕亦謂所說之君,出意本規厚利,而說臣乃陳名高之節,則是說者無心,遠於我之事情,必不見收用也。故劉氏雲「若秦孝公志於彊國,而商鞅說以帝王,故怒而不用」。
  所說實為厚利而顯為名高者也,〔索隱〕按:韓子「實」字作「隱」。按:顯者,陽也。謂其君實為厚利,而詳作欲為名高之節也。〔正義〕前人必欲厚利,詐慕名高,則陽收其說,實疏遠之。
  而說之以名高,則陽收其身而實疏之;若說之以厚利,則陰用其言而顯棄其身。〔索隱〕謂若下文雲鄭武公陰欲伐胡,而關其思極論深計,雖知說當,終遭顯戮是也。〔正義〕前人好利厚,詐慕名高,說之以厚利,則陰用說者之言而顯不收其身。說士不可不察。
  此之不可不知也。

  夫事以密成,語以泄敗。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語及其所匿之事,〔正義〕事多相類,語言或說其相類之事,前人覺悟,便成漏泄,故身危也。
  如是者身危。貴人有過端,而說者明言善議以推其惡者,則身危。〔正義〕人主有過失之端緒,而引美善之議以推人主之惡,則身危。
  周澤未渥也而語極知,說行而有功則德亡,〔索隱〕按:謂人臣事上,其道未合,至周之恩未霑渥於下,而輒吐誠極言,其說有功則其德亦亡。亡,無也。韓子作「則見忘」,然「見忘」勝於「德亡」也。〔正義〕渥,霑濡也。人臣事君未滿周至之恩澤,而說事當理,事行有功,君不以為恩德,故德亡。
  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如是者身危。〔索隱〕又若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如是者身危。是恩意未深,輒評時政,不為所信,更致嫌疑,若下文所雲鄰父以牆壞有盜,卻為見疑,即其類也。〔正義〕說事不行,或行有敗壞,則必致危殆,若此者身危也。
  夫貴人得計而欲自以為功,說者與知焉,則身危。〔正義〕與音預。人主先得其計己功,說者知前發其蹤跡,身必危亡。
  彼顯有所出事,乃自以為也故,說者與知焉,則身危。〔索隱〕謂人主明有所出事乃自以為功,而說者與知,是則以為間,故身危也。〔正義〕人主明所出事,乃以有所營為,說者預知其計,而說者身亡危。
  彊之以其所必不為,〔索隱〕劉氏雲:「若項羽必欲衣錦東歸,而說者彊述關中,違旨忤情,自招誅滅也。」〔正義〕彊,其兩反。人主必不欲有為,而說者彊令為之。
  止之以其所不能已者,身危。〔索隱〕劉氏雲:「若漢景帝決廢栗太子,而周亞夫強欲止之,竟不從其言,後遂下獄是也。」〔正義〕人主已營為,而說者彊止之者,身危。
  故曰:與之論大人,則以為間己;〔正義〕間音紀莧反。說彼大人之短,以為竊己之事情,乃為刺譏間也。
  與之論細人,則以為粥權。〔索隱〕按:韓非子「粥權」作「賣重」。謂薦彼細微之人,言堪大用,則疑其挾詐而賣我之權也。〔正義〕粥音育。劉伯莊雲:「論則疑其挾詐賣己之權。」
  論其所愛,則以為借資;〔正義〕說人主愛行,人主以為借己之資籍也。
  論其所憎,則以為嘗己。〔正義〕論說人主所憎惡,人主則以為嘗試於己也。
  徑省其辭,則不知而屈之;〔索隱〕按:謂人主意在文華,而說者但徑捷省略其辭,則以說者為無知而見屈辱也。〔正義〕省,山景反。
  汎濫博文,則多而久之。〔索隱〕按:謂人主志在簡要,而說者務於浮辭汎濫,博涉文華,則君上嫌其多迂誕,文而無當者也。〔正義〕汎濫,浮辭也。博文,廣言句也。言浮說廣陳,必多詞理,時乃永久,人主疲倦。
  順事陳意,則曰怯懦而不盡;正義懦音乃亂反。說者陳言順人主之意,則或怯懦而不盡事情也。
  慮事廣肆,則曰草野而倨侮。〔正義〕草野猶鄙陋也。廣陳言詞,多有鄙陋,乃成倨傲侮慢。
  此說之難,不可不知也。

  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敬,〔索隱〕按:所說謂所說之主也。飾其所敬者,說士當知人主之所敬,而時以言辭文飾之。
  而滅其所醜。〔索隱〕醜謂人主若有所避諱而醜之,遊說者當滅其事端而不言也。
  彼自知其計,則毋以其失窮之;〔正義〕前人自知其失誤,說士無以失誤窮極之,乃為訕上也。
  自勇其斷,則毋以其敵怒之;〔索隱〕按:謂人主自勇其斷,說士無以己意而攻間之,是以卑下之謀自敵於上,以致譴怒也。〔正義〕斷音端亂反。劉伯莊雲:「貴人斷甲為是,說者以乙破之,乙之理難同,怒以下敵上也。」
  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概之。索隱按:概猶格也。劉氏雲:「秦昭王決欲攻趙,白起苦說其難,遂己之心,拒格君上,故致杜郵之僇也。」正義概,古代反。
  規異事與同計,譽異人與同行者,則以飾之無傷也。〔正義〕劉伯莊雲:「貴人與甲同計,與乙同行者,說士陳言無傷甲乙也。」
  有與同失者,則明飾其無失也。〔索隱〕按:上文言人主規事譽人,與某人同計同行,今說者之詞不得傷於同計同行之人,仍可文飾其類也。又若人主與同失者,而說者則可以明飾其無失也。〔正義〕人主與甲同失,說者文飾甲之無失。
  大忠無所拂悟,〔索隱〕拂音佛。言大忠之人,志在匡君於善,君初不從,則且退止,待君之說而又幾諫,即不拂悟於君也。正義拂悟當為「咈忤」,古字假借耳。咈,違也。忤,逆也。
  辭言無所擊排,〔索隱〕謂大忠說諫之辭,本欲歸於安人興化,而無別有所擊射排擯。按:韓子作「擊摩」也。
  乃後申其辯知焉。此所以親近不疑,〔正義〕言大忠之事,擬安民興化,事在匡弼。君初亦不擊排,乃後周澤霑濡,君臣道合,乃敢辯智說焉。此所以親近而不見疑,是知盡之難。
  知盡之難也。〔集解〕徐廣曰:「知,一作『得』。難,一作『辭』。」〔索隱〕謂人臣盡知事上之道難也。按:徐廣曰「知,一作『得』,難,一作『辭』」。今按韓子作「得盡之辭」也。〔正義〕言說士知談說之難也,為能盡此談說之道,得當人主之心,君臣相合,乃是知盡之難也。
  得曠日彌久,索隱謂君臣道合,曠日已久,是誠著於君也。
  而周澤既渥,〔索隱〕謂君之渥澤周浹於臣,魚水相須,鹽梅相和也。
  深計而不疑,交爭而不罪,乃明計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飾其身,以此相持,此說之成也。〔正義〕夫知盡之難,則君臣道合,故得曠日彌久。而周澤既渥,深計而君不疑,與君交爭而不罪,而得明計國之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任爵祿於身,以此君臣相執持,此說之成也。

  伊尹為庖,〔正義〕殷本紀雲「乃為有莘氏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王道」是也。
  百里奚為虜,〔正義〕晉世家雲襲滅虞公,及大夫百里以媵秦穆姬也。
  皆所由幹其上也。故此二子者,皆聖人也,猶不能無役身而涉世如此其汙也,〔正義〕汙音烏故反。庖虜是汙。
  則非能仕之所設也。〔索隱〕按:韓子作「非能士之所恥也」。

  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且有盜」,其鄰人之父亦雲,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鄰人之父。〔正義〕其子鄰父說皆當矣,而切見疑,非處知則難乎!
  昔者鄭武公欲伐胡,〔正義〕世本雲:「胡,歸姓也。」括地志雲:「胡城在豫州郾城縣界。」
  乃以其子妻之。因問群臣曰:「吾欲用兵,誰可伐者?」關其思曰:「胡可伐。」乃戮關其思,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而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此二說者,其知皆當矣,〔正義〕當,當浪反。
  然而甚者為戮,薄者見疑。非知之難也,處知則難矣。

  昔者彌子瑕見愛於衛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至刖。既而彌子之母病,人聞,往夜告之,彌子矯駕君車而出。君聞之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而犯刖罪!」與君遊果園,彌子食桃而甘,不盡而奉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彌子色衰而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嘗矯駕吾車,又嘗食我以其餘桃。」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前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至變也。故有愛於主,則知當而加親;見憎於主,則罪當而加疏。故諫說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之矣。

  夫龍之為蟲也,〔正義〕龍,蟲類也。故言「龍之為蟲」。
  可擾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人有嬰之,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之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索隱〕按:幾,庶也。謂庶幾於善諫說也。〔正義〕說者能不犯人主逆鱗,則庶幾矣。

  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集解〕戰國策曰:「秦王封姚賈千戶,以為上卿。韓非短之曰:『賈,梁監門子,盜於梁,臣於趙而逐。取世監門子梁大盜趙逐臣與同社稷之計,非所以勵群臣也。』王召賈問之,賈答云云,乃誅韓非也。」

  申子、韓子皆著書,傳於後世,學者多有。余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

  太史公曰:老子所貴道,虛無,因應變化於無為,故著書辭稱微妙難識。莊子散道德,放論,要亦歸之自然。申子卑卑,〔集解〕自勉勵之意也。〔索隱〕劉氏雲:「卑卑,自勉勵之意也。」
  施之於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集解〕礉,胡革反。用法慘急而鞠礉深刻。〔索隱〕慘,七感反。礉,胡革反。按:謂用法慘急而鞠礉深刻也。
  少恩。皆原於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

  〔索隱述贊〕伯陽立教,清淨無為。道尊東魯,跡竄西垂。莊蒙栩栩,申害卑卑。刑名有術,說難極知。悲彼周防,終亡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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