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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孝王世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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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王襄〔索隱〕漢書作「讓」。 十四年,母曰陳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親平王之大母也。而平王之後姓任,曰任王后。任王后甚有寵於平王襄。初,孝王在時,有罍樽,〔集解〕鄭德曰:「上蓋刻為雲雷象。」〔索隱〕應劭曰:「詩雲『酌彼金罍』。罍者,畫雲雷之象以金飾之。」 直千金。孝王誡後世,善保罍樽,無得以與人。任王后聞而欲得罍樽。平王大母李太后曰:「先王有命,無得以罍樽與人。他物雖百巨萬,猶自恣也。」任王后絕欲得之。平王襄直使人開府取罍樽,賜任王后。李太后大怒,漢使者來,欲自言,平王襄及任王后遮止,閉門,李太后與爭門,措指,〔集解〕晉灼曰:「許慎雲『措,置』。字藉以為笮。」〔索隱〕措音迮,側格反。漢書王陵傳「迫迮前隊」,皆作此字。說文雲「笮,迫也」。謂為門扇所笮。 遂不得見漢使者。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士通亂,〔正義〕張先生舊本有「士」字,先生疑是衍字,又不敢除,故以朱大點其字中心。今按: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是士人,太后與通亂,其義亦通矣。 而王與任王后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李太后內有淫行,亦已。後病薨。病時,任後未嘗請病;薨,又不持喪。 元朔中,睢陽人類犴反者,〔索隱〕韋昭雲「犴音岸」。按:類犴反,人姓名也。反字或作「友」。 人有辱其父,而與淮陽太守客出同車。太守客出下車,類犴反殺其仇於車上而去。淮陽太守怒,以讓梁二千石。二千石以下求反甚急,執反親戚。反知國陰事,乃上變事,具告知王與大母爭樽狀。時丞相以下見知之,欲以傷梁長吏,其書聞天子。天子下吏驗問,有之。公卿請廢襄為庶人。天子曰:「李太后有淫行,而梁王襄無良師傅,故陷不義。」乃削梁八城,梟任王后首于市。梁餘尚有十城。襄立三十九年卒,諡為平王。子無傷立為梁王也。 濟川王明者,梁孝王子,以桓邑侯〔索隱〕地理志桓邑闕。 孝景中六年為濟川王。七歲,坐射殺其中尉,漢有司請誅,天子弗忍誅,廢明為庶人。遷房陵,地入於漢為郡。 濟東王彭離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為濟東王。二十九年,彭離驕悍,無人君禮,昏暮私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殺人,取財物以為好。〔集解〕如淳曰:「以是為好喜之事。」 所殺發覺者百餘人,國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殺者子上書言。漢有司請誅,上不忍,廢以為庶人,遷上庸,地入於漢,為大河郡。 山陽哀王定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為山陽王。九年卒,無子,國除,地入於漢,為山陽郡。 濟陰哀王不識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為濟陰王。一歲卒,無子,國除,地入於漢,為濟陰郡。 太史公曰:梁孝王雖以親愛之故,王膏腴之地,然會漢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植其財貨,廣宮室,車服擬於天子。然亦僭矣。 褚先生曰:臣為郎時,聞之於宮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稱道之也。竊以為令梁孝王怨望,欲為不善者,事從中生。今太后,女主也,以愛少子故,欲令梁王為太子。大臣不時正言其不可狀,阿意治小,私說意以受賞賜,非忠臣也。齊如魏其侯竇嬰之正言也,〔索隱〕竇嬰、袁盎皆言如周家立子,不合立弟。 何以有後禍?景帝與王燕見,侍太后飲,景帝曰:「千秋萬歲之後傳王。」太后喜說。竇嬰在前,據地言曰:「漢法之約,傳子適孫,今帝何以得傳弟,擅亂高帝約乎!」於是景帝默然無聲。太后意不說。 故成王與小弱弟立樹下,取一桐葉以與之,曰:「吾用封汝。」周公聞之,進見曰:「天王封弟,甚善。」成王曰:「吾直與戲耳。」周公曰:「人主無過舉,不當有戲言,言之必行之。」於是乃封小弟以應縣。〔索隱〕此說與晉系家不同,事與封叔虞同,彼雲封唐,此雲封應,應亦成王之弟,或別有所見,故不同。〔正義〕括地志雲:「故應城,故應鄉也,在汝州魯山縣東四十裡。」呂氏春秋雲「成王戲削桐葉為圭,以封叔虞」,非應侯也。又汲塚古文雲殷時已有應國,非成王所造也。 是後成王沒齒不敢有戲言,言必行之。孝經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此聖人之法言也。今主上不宜出好言於梁王。梁王上有太后之重,驕蹇日久,數聞景帝好言,千秋萬世之後傳王,而實不行。 又諸侯王朝見天子,漢法凡當四見耳。始到,入小見;到正月朔旦,奉皮薦璧玉賀正月,法見;後三日,為王置酒,賜金錢財物;後二日,複入小見,辭去。凡留長安不過二十日。小見者,燕見於禁門內,飲於省中,非士人所得入也。今梁王西朝,因留,且半歲。入與人主同輦,出與同車。示風以大言而實不與,令出怨言,謀畔逆,乃隨而憂之,不亦遠乎!非大賢人,不知退讓。今漢之儀法,朝見賀正月者,常一王與四侯俱朝見,十餘歲一至。今梁王常比年入朝見,久留。鄙語曰「驕子不孝」,非惡言也。故諸侯王當為置良師傅,相忠言之士,如汲黯、韓長孺等,敢直言極諫,安得有患害! 蓋聞梁王西入朝,謁竇太后,燕見,與景帝俱侍坐於太后前,語言私說。太后謂帝曰:「吾聞殷道親親,周道尊尊,〔索隱〕殷人尚質,親親,謂親其弟而授之。周人尚文,尊尊,謂尊祖之正體。故立其子,尊其祖也。 其義一也。安車大駕,用梁孝王為寄。」景帝跪席舉身曰:「諾。」罷酒出,帝召袁盎諸大臣通經術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謂也?」皆對曰:「太后意欲立梁王為帝太子。」帝問其狀,袁盎等曰:「殷道親親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質,質者法天,親其所親,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長子。周道,太子死,立適孫。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於公何如?」皆對曰:「方今漢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當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與弟。弟受國死,複反之與兄之子。弟之子爭之,以為我當代父後,即刺殺兄子。以故國亂,禍不絕。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禍宣公為之』。臣請見太后白之。」袁盎等入見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終,欲誰立?」太后曰:「吾複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生禍,禍亂後五世不絕,小不忍害大義狀報太后。太后乃解說,即使梁王歸就國。而梁王聞其義出於袁盎諸大臣所,怨望,使人來殺袁盎。袁盎顧之曰:「我所謂袁將軍者也,公得毋誤乎?」刺者曰:「是矣!」刺之,置其劍,劍著身。視其劍,新治。問長安中削厲工,工曰:「梁郎某子〔索隱〕謂梁國之郎,是孝王官屬。某子,史失其姓名也。 來治此劍。」以此知而發覺之,發使者捕逐之。獨梁王所欲殺大臣十餘人,文吏窮本之,謀反端頗見。太后不食,日夜泣不止。景帝甚憂之,問公卿大臣,大臣以為遣經術吏往治之,乃可解。於是遣田叔、呂季主往治之。此二人皆通經術,知大禮。來還,至霸昌廄,〔正義〕括地志雲:「漢霸昌廄在雍州萬年縣東北三十八裡。」 取火悉燒梁之反辭,但空手來對景帝。景帝曰:「何如?」對曰:「言梁王不知也。造為之者,獨其幸臣羊勝、公孫詭之屬為之耳。謹以伏誅死,梁王無恙也。」景帝喜說,曰:「急趨謁太后。」太后聞之,立起坐餐,氣平復。故曰,不通經術知古今之大禮,不可以為三公及左右近臣。少見之人,如從管中闚天也。 〔索隱述贊〕文帝少子,徙封於梁。太后鍾愛,廣築睢陽。旌旂警蹕,勢擬天王。功扞吳楚,計醜孫羊。竇嬰正議,袁盎劫傷。漢窮梁獄,冠蓋相望。禍成驕子,致此猖狂。雖分五國,卒亦不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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