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三家注史記 | 上頁 下頁
絳侯周勃世家(2)


  文帝既立,以勃為右丞相,賜金五千斤,食邑萬戶。居月餘,人或說勃曰:「君既誅諸呂,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賞,處尊位,以寵,久之即禍及身矣。」勃懼,亦自危,乃謝請歸相印。上許之。歲餘,丞相平卒,上複以勃為丞相。十餘月,上曰:「前日吾詔列侯就國,或未能行,丞相吾所重,其率先之。」乃免相就國。

  歲餘,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絳侯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之。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集解〕徐廣曰:「文帝四年時。」
  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長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辭。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與獄吏,獄吏乃書牘背示之,〔集解〕李奇曰:「吏所執簿。」韋昭曰:「牘版。」〔索隱〕簿即牘也。故魏志「秦宓以簿擊頰」,則亦簡牘之類也。
  曰「以公主為證」。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勝之尚之,〔集解〕韋昭曰:「尚,奉也。不敢言娶。」
  故獄吏教引為證。勃之益封受賜,盡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為無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集解〕徐廣曰:「提音弟。」駰案:應劭曰「陌額絮也」。如淳曰「太后恚怒,遭得左右物提之也」。晉灼曰「巴蜀異物志謂頭上巾為冒絮」。〔索隱〕服虔雲「綸,絮也。提音弟,又音啼」,非也。蕭該音底。提者,擲也,蕭音為得。恚者,嗔也。遭者,逢也。謂太后嗔,乃逢冒絮,因以提帝。陌音「蠻貊」之「貊」。方言雲「幪巾,南楚之間雲『陌額』」也。
  曰:「絳侯綰皇帝璽,〔集解〕應劭曰:「言勃誅諸呂,廢少帝,手貫璽時尚不反,況今更有異乎?」
  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欲反邪!」文帝既見絳侯獄辭,乃謝曰:「吏方驗而出之。」於是使使持節赦絳侯,複爵邑。絳侯既出,曰:「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

  絳侯複就國。孝文帝十一年卒,諡為武侯。子勝之代侯。六歲,尚公主,不相中,〔集解〕如淳曰:「猶言不相合當。」
  坐殺人,國除。絕一歲,文帝乃擇絳侯勃子賢者河內守亞夫,封為條侯,〔集解〕徐廣曰:「表皆作『脩』字。」駰案:服虔曰「脩音條」。〔索隱〕地理志條縣屬渤海郡。〔正義〕括地志雲:「故蓧城俗名南條城,在德州蓧縣南十二裡,漢縣。」
  續絳侯後。

  條侯亞夫自未侯為河內守時,許負相之,〔索隱〕應劭雲:「負,河內溫人,老嫗也。」姚氏按:楚漢春秋高祖封負為鳴雌亭侯,是知婦人亦有封邑。
  曰:「君後三歲而侯。侯八歲為將相,持國秉,〔索隱〕音柄。
  貴重矣,於人臣無兩。其後九歲而君餓死。」亞夫笑曰:「臣之兄已代父侯矣,有如卒,子當代,亞夫何說侯乎?然既已貴如負言,又何說餓死?指示我。」許負指其口曰:「有從理入口,〔索隱〕從音子容反。從理,橫理。
  此餓死法也。」居三歲,其兄絳侯勝之有罪,孝文帝擇絳侯子賢者,皆推亞夫,乃封亞夫為條侯,續絳侯後。

  文帝之後六年,匈奴大入邊。乃以宗正劉禮為將軍,軍霸上;〔正義〕廟記雲:「霸陵即霸上。」按:霸陵城在雍州萬年縣東北二十五裡。
  祝茲侯徐厲為將軍,軍棘門;〔正義〕孟康雲:「秦時宮也。」括地志雲:「棘門在渭北十餘裡,秦王門名也。」
  以河內守亞夫為將軍,軍細柳:〔正義〕括地志雲:「細柳倉在雍州咸陽縣西南二十裡也。」
  以備胡。上自勞軍。至霸上及棘門軍,直馳入,將以下騎送迎。已而之細柳軍,軍士吏被甲,銳兵刃,彀弓弩,持滿。〔索隱〕彀者,張也。
  天子先驅至,不得入。先驅曰:「天子且至!」軍門都尉曰:「將軍令曰『軍中聞將軍令,不聞天子之詔』。」〔索隱〕六韜雲:「軍中之事,不聞君命。」
  居無何,上至,又不得入。於是上乃使使持節詔將軍:「吾欲入勞軍。」亞夫乃傳言開壁門。壁門士吏謂從屬車騎曰:「將軍約,軍中不得驅馳。」於是天子乃按轡徐行。至營,將軍亞夫持兵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請以軍禮見。」〔集解〕應劭曰:「禮『介者不拜』。」〔索隱〕應劭雲:「左傳『晉郤克三肅使者而退』,杜預注『肅,若今撎』。鄭眾注周禮『肅拜』雲『但俯下手,今時撎是』。」
  天子為動,改容式車。〔索隱〕軾者,車前橫木。若上有敬,則俯身而憑之。
  使人稱謝:「皇帝敬勞將軍。」成禮而去。既出軍門,群臣皆驚。文帝曰:「嗟乎,此真將軍矣!曩者霸上、棘門軍,若兒戲耳,其將固可襲而虜也。至於亞夫,可得而犯邪!」稱善者久之。月餘,三軍皆罷。乃拜亞夫為中尉。正義漢書百官表雲:「中尉,秦官,掌徼巡京師。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應劭雲:「吾者,禦也。掌執金吾以禦非常。」顏師古雲:「金吾,鳥名,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備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也。」

  孝文且崩時,誡太子曰:「即有緩急,周亞夫真可任將兵。」文帝崩,拜亞夫為車騎將軍。

  孝景三年,吳楚反。亞夫以中尉為太尉,〔正義〕漢書百官表雲:「太尉,秦官,掌武。元狩四年置大將軍大司馬。」即今十二衛大將軍及兵部尚書也。
  東擊吳楚。因自請上曰:「楚兵剽輕,〔索隱〕漢書亞夫至淮陽,問鄧都尉,為畫此計,亞夫從之。今此雲「自請」者,蓋此亦聞疑而傳疑,漢史得其實也。剽音疋妙反。輕讀從去聲。
  難與爭鋒。原以梁委之,〔索隱〕謂以梁委之於吳,使吳兵不得過也。亦有作餧音,亦通。
  絕其糧道,乃可制。」上許之。

  太尉既會兵滎陽,吳方攻梁,梁急,請救。太尉引兵東北走昌邑,深壁而守。梁日使使請太尉,太尉守便宜,不肯往。梁上書言景帝,景帝使使詔救梁。太尉不奉詔,堅壁不出,而使輕騎兵弓高侯等〔索隱〕韓穨當也。〔正義〕弓高,滄州縣也。
  絕吳楚兵後食道。吳兵乏糧,饑,數欲挑戰,終不出。夜,軍中驚,內相攻擊擾亂,至於太尉帳下。太尉終臥不起。頃之,複定。後吳奔壁東南陬,集解如淳曰:「陬,隅也。」〔索隱〕音子侯反。
  太尉使備西北。已而其精兵果奔西北,不得入。吳兵既餓,乃引而去。太尉出精兵追擊,大破之。吳王濞棄其軍,而與壯士數千人亡走,保於江南丹徒。〔索隱〕地理志縣屬會稽。〔正義〕括地志雲:「丹徒故城在潤州丹徒縣東南十八裡,漢丹徒縣也。晉太康地志雲『吳王濞反,走丹徒,越人殺之於此城南』。徐州記雲『秦使赭衣鑿其地,因謂之丹徒。鑿處今在故縣西北六裡。丹徒峴東南連互,盤紆屈曲,有象龍形,故秦鑿絕頂,闊百餘步,又夾阬龍首,以毀其形。阬之所在,即今龍、月二湖,悉成田也』。」
  漢兵因乘勝,遂盡虜之,降其兵,購吳王千金。月餘,越人斬吳王頭以告。正義越人即丹徒人。越滅吳,丹徒地屬楚。秦滅楚後,置三十六郡,丹徒縣屬會稽郡,故以丹徒為越人也。
  凡相攻守三月,而吳楚破平。於是諸將乃以太尉計謀為是。由此梁孝王與太尉有卻。

  歸,複置太尉官。五歲,遷為丞相,景帝甚重之。景帝廢栗太子,丞相固爭之,不得。景帝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與太后言條侯之短。

  竇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景帝讓曰:「始南皮、章武侯〔集解〕瓚曰:「南皮,竇彭祖,太后兄子。章武侯,太后弟廣國。」
  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竇太后曰:「人主各以時行耳。〔索隱〕謂人主各當其時而行事,不必一一相法也。〔正義〕人主作「人生」。
  自竇長君在時,竟不得侯,死後乃其子彭祖顧得侯。〔索隱〕許慎注淮南子雲:「顧,反也。」
  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景帝曰:「請得與丞相議之。」丞相議之,亞夫曰:「高皇帝約『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約,天下共擊之』。今信雖皇后兄,無功,侯之,非約也。」景帝默然而止。

  其後匈奴王徐盧等五人降,景帝欲侯之以勸後。丞相亞夫曰:「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則何以責人臣不守節者乎?」景帝曰:「丞相議不可用。」乃悉封徐盧等為列侯。〔索隱〕功臣表唯徐盧封容城侯。
  亞夫因謝病。景帝中三年,以病免相。

  頃之,景帝居禁中,召條侯,賜食。獨置大胾,〔集解〕韋昭曰:「胾,大臠也。音側吏反。」〔索隱〕臠音李轉反。謂肉臠也。
  無切肉,又不置櫡。條侯心不平,顧謂尚席取櫡。〔集解〕應劭曰:「尚席,主席者。」〔索隱〕顧氏按輿服雜事雲「六尚,尚席,掌武帳帷幔也」。櫡音箸。漢書作「箸」。箸者,食所用也。留侯雲「借前箸以籌之」。禮曰「羹之有菜者用梜」。梜亦箸之類,故鄭玄雲「今人謂箸為梜」是也。
  景帝視而笑曰:「此不足君所乎?」〔集解〕孟康曰:「設胾無箸者,此非不足滿於君所乎?嫌恨之。」如淳曰:「非故不足君之食具也,偶失之。」索隱言不設箸者,此蓋非我意,於君有不足乎?故如淳雲「非故不足君之食具,偶失之耳」。蓋當然也,所以帝視而笑也。若本不為足,當別有辭,未必為之笑也。孟康、晉灼雖探古人之情,亦未必能得其實。顧氏亦同孟氏之說,又引魏武賜荀彧虛器,各記異說也。
  條侯免冠謝。上起,條侯因趨出。景帝以目送之,曰:「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

  居無何,條侯子為父買工官尚方〔集解〕徐廣曰:「一作『西』。」〔索隱〕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屬尚方,故雲工官尚方。
  甲楯五百被〔集解〕徐廣曰:「音披。」駰案:如淳曰「工官,官名也」。張晏曰「被,具也。五百具甲楯」。
  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錢。庸知其盜買縣官器,〔索隱〕縣官謂天子也。所以謂國家為縣官者,夏王畿內縣即國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縣官也。
  怒而上變告子,事連汙條侯。〔索隱〕汙音烏故反。
  書既聞上,上下吏。吏簿責條侯,〔集解〕如淳曰:「簿問責其情。」
  條侯不對。景帝罵之曰:「吾不用也。」〔集解〕孟康曰:「不用汝對,欲殺之也。」如淳曰:「恐獄吏畏其複用事,不敢折辱。」〔索隱〕孟康、如淳已備兩解,大顏以孟說為得。而姚察又別一解,雲「帝責此吏不得亞夫直辭,以為不足任用,故召亞夫別詣廷尉,使責問」。
  召詣廷尉。〔正義〕景帝見條侯不對簿,因責駡之曰:「吾不任用汝也。」故召詣廷尉,使重推劾耳。餘說皆非也。
  廷尉責曰:「君侯欲反邪?」亞夫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邪?」吏曰:「君侯縱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條侯,條侯欲自殺,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嘔血而死。國除。

  絕一歲,景帝乃更封絳侯勃他子堅為平曲侯,續絳侯後。十九年卒,諡為共侯。子建德代侯,十三年,為太子太傅。坐酎金不善,元鼎五年,有罪,國除。〔集解〕徐廣曰:「諸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皆在元鼎五年,但此辭句如有顛倒。」〔索隱〕既雲「坐酎金不善」,複雲「元鼎五年有罪國除」,似重有罪,故雲顛倒。而漢書雲「為太子太傅,坐酎金免官。後有罪,國除」,其文又錯也。按:表坐免官,至元鼎五年坐酎金又失侯,所以二史記之各有不同也。

  條侯果餓死。死後,景帝乃封王信為蓋侯。

  太史公曰:絳侯周勃始為布衣時,鄙樸人也,才能不過凡庸。及從高祖定天下,在將相位,諸呂欲作亂,勃匡國家難,複之乎正。雖伊尹、周公,何以加哉!亞夫之用兵,持威重,執堅刃,穰苴曷有加焉!足己而不學,〔索隱〕亞夫自以己之智謀足,而虛己學古人,所以不體權變,而動有違忤。
  守節不遜,索隱守節謂爭栗太子,不封王信、徐盧等;不遜謂顧尚席取箸,不對制獄是也。
  終以窮困。悲夫!

  〔索隱述贊〕絳侯佐漢,質厚敦篤。始擊碭東,亦圍屍北。所攻必取,所討鹹克。陳豨伏誅,臧荼破國。事居送往,推功伏德。列侯還第,太尉下獄。繼相條侯,紹封平曲。惜哉賢將,父子代辱!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