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三家注史記 | 上頁 下頁


  趙襄子元年,越圍吳。〔正義〕年表及越世家、左傳越滅吳在簡子三十五年,已在襄子元年前十五年矣,何得更有越圍吳之事?從此以下至「問吳王」是三十年事,文脫誤在此耳。
  襄子降喪食,使楚隆問吳王。〔正義〕左傳雲哀公二十年,簡子死,襄子嗣立,以越圍吳故,降父之祭饌,而使楚隆慰問王,為哀公十三年。簡子在黃池之役,與吳王質言曰「好惡同之」,故減祭饌及問吳王也。而趙世家及六國年表雲此年晉定公卒,簡子除三年之喪,服期而已。按:簡子死及使吳年月皆誤,與左傳文不同。

  襄子姊前為代王夫人。簡子既葬,未除服,北登夏屋,〔集解〕徐廣曰:「山在廣武。」〔正義〕括地志雲:「夏屋山一名賈屋山,今名賈母山,在代州雁門縣東北三十五裡。夏屋與句注山相接,蓋北方之險,亦天下之阻路,所以分別內外也。」
  請代王。使廚人操銅枓〔正義〕音鬥。其形方,有柄,取斟水器。說文雲勺也。
  以食代王及從者,行斟,陰令宰人各〔集解〕徐廣曰:「一作『雒』。」
  以枓擊殺代王及從官,遂興兵平代地。其姊聞之,泣而呼天,摩笄自殺。代人憐之,所死地名之為摩笄之山。〔正義〕笄,今簪也。括地志雲:「摩笄山一名磨笄山,亦名為鳴雞山,在蔚州飛狐縣東北百五十裡。魏土地記雲『代郡東南二十五裡有馬頭山。趙襄子既殺代王,使人迎其婦。代王夫人曰:「以弟慢夫,非仁也;以夫怨弟,非義也。」磨笄自刺而死。使者遂亦自殺』。」
  遂以代封伯魯子周為代成君。伯魯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死,故封其子。

  襄子立四年,知伯與趙、韓、魏盡分其範、中行故地。晉出公怒,告齊、魯,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齊,道死。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是為晉懿公。〔索隱〕或作「哀公」。其大父名雍,即昭公少子,號戴子也。
  知伯益驕。請地韓、魏,韓、魏與之。請地趙,趙不與,以其圍鄭之辱。知伯怒,遂率韓、魏攻趙。趙襄子懼,乃奔保晉陽。

  原過從,後,至於王澤,〔正義〕括地志雲:「王澤在絳州正平縣南七裡也。」
  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以下不可見。與原過竹二節,莫通。曰:「為我以是遺趙毋恤。」原過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齊三日,親自剖竹,有朱書曰:「趙毋恤,余霍泰山〔集解〕徐廣曰:「在河東永安縣。」
  山陽侯天使也。三月丙戌,余將使女反滅知氏。女亦立我百邑,餘將賜女林胡之地。至於後世,且有伉王,赤黑,龍面而鳥噣,鬢麋髭皞,大膺大胸,脩下而馮,左衽界乘,〔集解〕徐廣曰:「脩,或作『隨』。界,一作『介』。」
  奄有河宗,〔正義〕穆天子傳雲:「河宗之子孫獴柏絮。」按:蓋在龍門河之上流,嵐、勝二州之地也。
  至於休溷諸貉,〔正義〕音陌。自河宗、休溷諸貉,乃戎狄之地也。
  南伐晉別,〔正義〕趙南伐晉之別邑,謂韓、魏之邑也。
  北滅黑姑。」〔正義〕亦戎國。
  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

  三國攻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正義〕何休雲:「八尺曰版。」
  城中懸釜而炊,易子而食。群臣皆有外心,禮益慢,唯高共〔集解〕徐廣曰:「一作『赫』。」
  不敢失禮。襄子懼,乃夜使相張孟同〔索隱〕按:戰國策作「張孟談」。談者,史遷之父名,遷例改為「同」。
  私於韓、魏。韓、魏與合謀,以三月丙戌,三國反滅知氏,共分其地。於是襄子行賞,高共為上。張孟同曰:「晉陽之難,唯共無功。」襄子曰:「方晉陽急,群臣皆懈,惟共不敢失人臣禮,是以先之。」於是趙北有代,南並知氏,彊於韓、魏。遂祠三神於百邑,使原過主霍泰山祠祀。〔正義〕括地志雲:「三神祠今名原過祠,今在霍山側也。」

  其後娶空同氏,〔正義〕括地志雲:「崆峒山在肅州福祿縣東南六十裡,古西戎地。又原州平高縣西百里亦有崆峒山,即黃帝問廣成子道處。」俱是西戎地,未知孰是。
  生五子。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傳位與伯魯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索隱〕代成君名周,伯魯之子。系本雲代成君子起即襄子之子,不雲伯魯,非也。
  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為獻侯。

  獻侯少即位,治中牟。〔集解〕地理志曰河南中牟縣,趙獻侯自耿徙此。瓚曰:「中牟在春秋之時是鄭之疆內也,及三卿分晉,則在魏之邦土也。趙界自漳水以北,不及此。春秋傳曰『衛侯如晉過中牟』,按中牟非衛適晉之次也。汲郡古文曰『齊師伐趙東鄙,圍中牟』,此中牟不在趙之東也。按中牟當漯水之北。」〔索隱〕此趙中牟在河北,非鄭之中牟。正義按:五鹿在魏州元城縣東十二裡,鄴即相州蕩陰縣西五十八裡,有牟山,蓋中牟邑在此山側也。

  襄子弟桓子〔索隱〕系本雲襄子子桓子,與此不同。
  逐獻侯,自立於代,一年卒。國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乃共殺其子而複迎立獻侯。

  十年,中山武公初立。〔集解〕徐廣曰:「西周桓公之子。桓公者,孝王弟而定王子。」〔索隱〕按:中山,古鮮虞國,姬姓也。系本雲中山武公居顧,桓公徙靈壽,為趙武靈王所滅,不言誰之子孫。徐廣雲西周桓公之子,亦無所據,蓋未能得其實耳。
  十三年,城平邑。〔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平邑縣。
  十五年,獻侯卒,子烈侯籍立。

  烈侯元年,魏文侯伐中山,使太子擊守之。六年,魏、韓、趙皆相立為諸侯,追尊獻子為獻侯。

  烈侯好音,謂相國公仲連曰:「寡人有愛,可以貴之乎?」公仲曰:「富之可,貴之則否。」烈侯曰:「然。夫鄭歌者槍、石二人,〔索隱〕槍,七羊反。槍與石二人名。
  吾賜之田,人萬畝。」公仲曰:「諾。」不與。居一月,烈侯從代來,問歌者田。公仲曰:「求,未有可者。」有頃,烈侯複問。公仲終不與,乃稱疾不朝。番吾君〔集解〕徐廣曰:「番音盤。常山有番吾縣。」〔正義〕括地志雲:「番吾故城在恆州房山縣東二十裡。」番蒲古今音異耳。
  自代來,謂公仲曰:「君實好善,而未知所持。今公仲相趙,於今四年,亦有進士乎?」公仲曰:「未也。」番吾君曰:「牛畜、荀欣、徐越皆可。」公仲乃進三人。及朝,烈侯複問:「歌者田何如?」公仲曰:「方使擇其善者。」牛畜侍烈侯以仁義,約以王道,烈侯逌然。〔正義〕逌音由,古字與「攸」同。言牛畜以仁義約以王道,故止歌者田。攸攸,氣行貌,寬緩也。
  明日,荀欣侍,以選練舉賢,任官使能。明日,徐越侍,以節財儉用,察度功德。所與無不充,君說。烈侯使使謂相國曰:「歌者之田且止。」官牛畜為師,荀欣為中尉,徐越為內史,〔正義〕漢書百官公卿表雲:「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
  賜相國衣二襲。〔集解〕單複具為一襲。

  九年,烈侯卒,弟武公立。〔索隱〕譙周雲:「系本及說趙語者並無其事,蓋別有所據。」
  武公十三年卒,趙複立烈侯太子章,是為敬侯。是歲,魏文侯卒。

  敬侯元年,武公子朝作亂,不克,出奔魏。趙始都邯鄲。

  二年,敗齊於靈丘。〔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靈丘縣。
  三年,救魏於廩丘,大敗齊人。四年,魏敗我兔台。築剛平〔正義〕兔台、剛平並在河北。
  以侵衛。五年,齊、魏為衛攻趙,取我剛平。六年,借兵於楚伐魏,取棘蒲。〔正義〕今趙州平棘縣,古棘蒲邑。
  八年,拔魏黃城。〔集解〕杜預曰:「陳留外黃縣東有黃城。」〔正義〕括地志雲:「故黃城在魏州冠氏縣南十裡,因黃溝為名。」按:陳留外黃城非隨所別也。
  九年,伐齊。齊伐燕,趙救燕。十年,與中山戰于房子。〔正義〕趙州房子縣是。

  十一年,魏、韓、趙共滅晉,分其地。伐中山,又戰於中人。〔集解〕徐廣曰:「中山唐縣有中人亭。」〔正義〕括地志雲:「中山故城一名中人亭,在定州唐縣東北四十一裡,春秋時鮮虞國之中人邑也。」
  十二年,敬侯卒,子成侯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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