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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本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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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後,國於宋。〔正義〕今宋州也。 頗收殷餘民,以封武王少弟封為衛康叔。〔正義〕尚書洛誥雲:「我卜瀍水東,亦惟洛食,以居邶、鄘、衛之眾。」又多士篇序雲:「成周既成,遷殷頑民。」按:是為東周,古洛陽城也。括地志雲:「洛陽故城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二十六裡,周公所築,即成周城也。輿地志雲『以周地在王城東,故曰東周。敬王避子朝亂,自洛邑東居此。以其迫阨不受王都,故壞翟泉而廣之』。」按:武王滅殷國為邶、鄘、衛,三監尹之。武庚作亂,周公滅之,徙三監之民於成周,頗收其餘眾,以封康叔為衛侯,即今衛州是也。孔安國雲「以三監之餘民,國康叔為衛侯。周公懲其數叛,故使賢母弟主之」也。 晉唐叔得嘉穀,〔集解〕鄭玄曰:「二苗同為一穗。」 獻之成王,成王以歸周公於兵所。〔集解〕徐廣曰:「歸,一作『餽』。」 周公受禾東土,魯天子之命。〔集解〕徐廣曰:「尚書序雲『旅天子之命』。」 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畢定,故初作大誥,次作微子之命,〔集解〕孔安國曰:「封命之書。」 次歸禾,次嘉禾,次康誥、酒誥、梓材,〔集解〕孔安國曰:「告康叔以為政之道,亦如梓人之治材也。」 其事在周公之篇。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成王在豐,使召公複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複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裡均。」作召誥、洛誥。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集解〕鄭玄曰:「奄國在淮夷之北。」〔正義〕奄音於險反。括地志雲:「泗徐城縣北三十裡古徐國,即淮夷也。兗州曲阜縣奄裡,即奄國之地也。」 遷其君薄姑。〔集解〕馬融曰:「齊地。」〔正義〕括地志雲:「薄姑故城在青州博昌縣東北六十裡。薄姑氏,殷諸侯,封於此,周滅之也。」 成王自奄歸,在宗周,〔正義〕伐奄歸鎬京也。 作多方。〔集解〕孔安國曰:「告眾方天下諸侯。」 既絀殷命,襲淮夷,歸在豐,作周官。〔集解〕孔安國曰:「言周家設官分職用人之法。」古文尚書序,周官,書篇名。 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集解〕何休曰:「頌聲者,太平歌頌之聲,帝王之高致也。」 成王既伐東夷,息慎來賀,王賜榮伯作賄息慎之命。〔集解〕孔安國曰:「賄,賜也。」馬融曰:「榮伯,周同姓,畿內諸侯,為卿大夫也。」 成王將崩,懼太子釗之不任,〔正義〕釗音招,又古堯反。任,而針反。 乃命召公、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既崩,二公率諸侯,以太子釗見於先王廟,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為王業之不易,務在節儉,毋多欲,以篤信臨之,作顧命。〔集解〕鄭玄曰:「臨終出命,故謂之顧。顧,將去之意也。」 太子釗遂立,是為康王。康王即位,遍告諸侯,宣告以文武之業以申之,作康誥。故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集解〕應劭曰:「錯,置也。民不犯法,無所置刑。」 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裡,成周郊,〔集解〕孔安國曰:「分別民之居裡,異其善惡也。成定東周郊境,使有保護也。」 作畢命。 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正義〕帝王世紀雲:「昭王德衰,南征,濟於漢,船人惡之,以膠船進王,王禦船至中流,膠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沒于水中而崩。其右辛遊靡長臂且多力,游振得王,周人諱之。」 立昭王子滿,是為穆王。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閔文武之道缺,乃命伯臩〔集解〕孔安國曰:「伯冏,臣名也。」 申誡〔集解〕徐廣曰:「一作『部』。」 太僕〔集解〕應劭曰:「太僕,周穆王所置。蓋太禦眾僕之長,中大夫也。」 國之政,作臩命。正義尚書序雲:「穆王令伯臩為太僕正。」應劭雲:「太僕,周穆王所置。蓋太禦眾僕之長,中大夫也。」 複寧。 穆王將征犬戎,〔集解〕徐廣曰:「一作『畎』。」 祭公謀父諫曰:〔集解〕韋昭曰:「祭,畿內之國,周公之後,為王卿士。謀父,字也。」〔正義〕括地志雲:「故祭城在鄭州管城縣東北十五裡,鄭大夫祭仲邑也。釋例雲『祭城在河南,上有敖倉,周公後所封也』。」 「不可。先王燿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集解〕韋昭曰:「震,懼也。」 是故周文公之頌曰:〔集解〕韋昭曰:「文公,周公旦之諡。」 『載戢干戈,載櫜弓矢,〔集解〕唐固曰:「櫜,韜也。」 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集解〕韋昭曰:「言武王常求美德,故陳其功於是夏而歌之。信哉武王能保此時夏之美。樂章大者曰夏。」 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集解〕韋昭曰:「鄉,方也。」 以文脩之,使之務利而辟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後稷〔集解〕韋昭曰:「謂棄與不窋也。」唐固曰:「父子相繼曰世。」 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正義〕謂太康也。 棄稷不務,〔正義〕言太康棄廢稷官。 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遵脩其緒,〔集解〕徐廣曰:「遵,一作『選』。」 脩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正義〕前人謂後稷也。言不窋亦世載德,不忝後稷。及文王、武王,無不務農事。 至於文王、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無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于民,庶民不忍,訢載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正義〕紂近郊地,名牧野。 是故先王非務武也,勸恤民隱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集解〕韋昭曰:「此總言之也。侯,侯圻;衛,衛圻也。」 夷蠻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集解〕韋昭曰:「供日祭。」 侯服者祀,〔集解〕韋昭曰:「供月祀。」 賓服者享,〔集解〕韋昭曰:「供時享。」 要服者貢,〔集解〕韋昭曰:「供歲貢。」 荒服者王。〔集解〕韋昭曰:「王,王事天子也。詩曰『莫敢不來王』。」 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順祀也,〔集解〕徐廣曰:「外傳雲『先王之訓』。」 有不祭則脩意,〔集解〕韋昭曰:「先脩志意以自責也。畿內近,知王意也。」 有不祀則脩言,〔集解〕韋昭曰:「言號令也。」 有不享則脩文,〔集解〕韋昭曰:「文,典法也。」 有不貢則脩名,〔集解〕韋昭曰:「名謂尊卑職貢之名號也。」 有不王則脩德,〔集解〕韋昭曰:「遠人不服,則脩文德以來之。」 序成而有不至則脩刑。〔集解〕韋昭曰:「序成,謂上五者次序已成,有不至則有刑罰也。」 於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命,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有不至,則增脩於德,無勤民於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集解〕徐廣曰:「犬戎之君。」 犬戎氏以其職來王,正義賈逵雲:「大畢,伯士,犬戎氏之二君也。白狼,白鹿,犬戎之職貢也。」按:大畢、伯士終後,犬戎氏常以其職來王。 天子曰〔正義〕祭公申穆王之意,故雲「天子曰」。 『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正義〕幾音祈。 吾聞犬戎樹敦,〔集解〕徐廣曰:「樹,一作『樕』。」駰按:韋昭曰「樹,立也。言犬戎立性敦篤也」。 率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禦我矣。」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脩刑辟。〔集解〕鄭玄曰:「書說雲周穆王以甫侯為相。」 王曰:「籲,來!有國有土,告汝祥刑。〔集解〕孔安國曰:「告汝善用刑之道也。」 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其人,〔集解〕王肅曰:「訓以安百姓之道,當何所選擇乎?非當選擇賢人乎?」 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與?集解孔安國曰:「當何所敬,非唯五刑乎?當何所居,非唯及世輕重所宜乎?」 兩造具備,〔集解〕徐廣曰:「造,一作『遭』。」 師聽五辭。〔集解〕孔安國曰:「兩謂囚證。造,至也。兩至具備,則眾獄官聽其入五刑辭。」〔正義〕漢書刑法志雲:「五聽,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周禮雲「辭不直則言繁,目不直則視眊,耳不直則對答惑,色不直則貌赧,氣不直則數喘」也。 五辭簡信,正於五刑。〔集解〕孔安國曰:「五辭簡核,信有罪驗,則正之於五刑矣。」 五刑不簡,正於五罰。〔集解〕孔安國曰:「不簡核。謂不應五刑,當正五罰,出金贖罪也。」 五罰不服,正於五過。〔集解〕孔安國曰:「不服,不應罰也。正於五過,從赦免之。」 五過之疵,官獄內獄,閱實其罪,〔集解〕孔安國曰:「使與罰名相當。」〔索隱〕按:呂刑雲「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今此似闕少,或從省文。 惟鈞其過。〔集解〕馬融曰:「以此五過出入人罪,與犯法者等。」 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集解〕孔安國曰:「刑疑赦從罰,罰疑赦從免,其當清察,能得其理也。」 簡信有眾,惟訊有稽。〔集解〕孔安國曰:「簡核誠信,有合眾心,惟察其貌,有所考合,重之至也。」〔索隱〕訊,依尚書音貌也。 無簡不疑,共嚴天威。〔集解〕孔安國曰:「無簡核誠信,不聽治其獄,當嚴敬天威,無輕用刑。」 黥辟疑赦,其罰百率,〔集解〕徐廣曰:「率即鍰也,音刷。」孔安國曰:「六兩曰鍰。鍰,黃鐵也。」〔索隱〕鍰,黃鐵。鋝亦六兩,故馬融曰「鋝,量名,與呂刑鍰同」。舊本「率」亦作「選」。 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倍灑,〔集解〕徐廣曰:「一作『蓰』。五倍曰蓰。」孔安國曰:「倍百為二百鍰也。」〔索隱〕灑音戾。蓰音所解反。 閱實其罪。臏辟疑赦,其罰倍差,〔集解〕馬融曰:「倍二百為四百鍰也。差者,又加四百之三分一,凡五百三十三三分一也。」〔正義〕倍中之差,二百去三分一,合三百三十三鍰二兩也。宮刑,其罰五百,臏刑既輕,其數豈加?故孔、馬之說非也。 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五〔集解〕徐廣曰:「一作『六』。」 百率,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率,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臏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命曰甫刑。 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索隱〕系本作「伊扈」。 共王遊於涇上,密康公從,〔集解〕韋昭曰:「康公,密國之君,姬姓也。」〔正義〕括地志雲:「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東接縣城,故密國也。」 有三女餎之。其母曰:「必致之王。〔集解〕列女傳曰:「康公母,姓隗氏。」 夫獸三為群,人三為眾,女三為粲。王田不取群,〔正義〕曹大家雲:「群,眾,粲,皆多之名也。田獵得三獸,王不盡收,以其害深也。」 公行不下眾,〔正義〕曹大家雲:「公,諸侯也。公之所行與眾人共議也。」 王禦不參一族。〔集解〕韋昭雲:「禦,婦官也。參,三也。一族,一父子也。故取侄娣以備三,不參一族之女也。」 夫粲,美之物也。眾以美物歸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猶不堪,況爾之小丑乎!小丑備物,終必亡。」康公不獻,一年,共王滅密。共王崩,子懿王畑立。〔索隱〕系本作「堅」。 懿王之時,王室遂衰,詩人作刺。〔索隱〕宋忠曰:「懿王自鎬徙都犬丘,一曰廢丘,今槐裡是也。時王室衰,始作詩也。」 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為孝王。孝王崩,諸侯複立懿王太子燮,是為夷王。〔正義〕紀年雲:「三年,致諸侯,烹齊哀公於鼎。」帝王世紀雲「十六年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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