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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敬仲完世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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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完者,陳厲公他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薑姓。姜姓,四嶽之後。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為桓公。桓公與他異母。及桓公病,蔡人為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為厲公。厲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于蔡人,數歸,厲公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為莊公。故陳完不得立,為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陳他」,罪之也。 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為宣公。宣公二十一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完故奔齊。齊桓公欲使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得免負簷,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齊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謂鳳皇於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薑。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 完卒,諡為敬仲。仲生穉孟夷。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為田氏。 田穉孟夷生湣孟莊,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公。 晉之大夫欒逞作亂于晉,來奔齊,齊莊公厚客之。晏嬰與田文子諫,莊公弗聽。 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有力,事齊莊公,甚有寵。 無宇卒,生武子開與釐子乞。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為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鬥受之,其稟予民以大鬥,行陰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齊眾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子數諫景公,景公弗聽。已而使于晉,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卒歸於田氏矣。」 晏嬰卒後,範、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範、中行請粟于齊。田乞欲為亂,樹党于諸侯,乃說景公曰:「範、中行數有德于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 景公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生子荼。景公病,命其相國惠子與高昭子以子荼為太子。景公卒,兩相高、國立荼,是為晏孺子。而田乞不說,欲立景公他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奔魯。田乞偽事高昭子、國惠子者,每朝代參乘,言曰:「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謀作亂。」又紿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發先之。」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眾追國惠子,惠子奔莒,遂返殺高昭子。晏圉奔魯。 田乞使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家。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生橐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乃頓首曰:「可則立之,不可則已。」鮑牧恐禍及己,乃複曰:「皆景公之子,何為不可!」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是為悼公。乃使人遷晏孺子于駘,而殺孺子荼。悼公既立,田乞為相,專齊政。 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為田成子。 鮑牧與齊悼公有郤,弑悼公。齊人共立其子壬,是為簡公。田常成子與監止俱為左右相,相簡公。田常心害監止,監止幸于簡公,權弗能去。於是田常複脩釐子之政,以大鬥出貸,以小鬥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芑,歸乎田成子!」齊大夫朝,禦鞅諫簡公曰:「田、監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君弗聽。 子我者,監止之宗人也,常與田氏有卻。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子我曰:「吾欲盡滅田氏嫡,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于田氏疏矣。」不聽。已而豹謂田氏曰:「子我將誅田氏,田氏弗先,禍及矣。」子我舍公宮,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欲殺子我。子我閉門。簡公與婦人飲檀台,將欲擊田常。太史子餘曰:「田常非敢為亂,將除害。」簡公乃止。田常出,聞簡公怒,恐誅,將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賊也。」田常於是擊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 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於徐州。簡公曰:「蚤從禦鞅之言,不及此難。」田氏之徒恐簡公複立而誅己,遂殺簡公。簡公立四年而殺。於是田常立簡公弟驁,是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為相。 田常既殺簡公,懼諸侯共誅己,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脩功行賞,親于百姓,以故齊複定。 田常言于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彊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琅邪,自為封邑。封邑大於平公之所食。 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 田常卒,子襄子盤代立,相齊。常諡為成子。 田襄子既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分其地。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 襄子卒,子莊子白立。田莊子相齊宣公。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圍陽狐。明年,伐魯、葛及安陵。明年,取魯之一城。 莊子卒,子太公和立。田太公相齊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魯之郕。明年,宣公與鄭人會西城。伐衛,取毌丘。宣公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廩丘反。 宣公卒,子康公貸立。貸立十四年,淫於酒婦人,不聽政。太公乃遷康公於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明年,魯敗齊平陸。 三年,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求為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和為諸侯。周天子許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為齊侯,列于周室,紀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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