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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本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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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公二年,南鄭反。 十三年,義渠來伐,至渭南。 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懷公。 懷公四年,庶長晁與大臣圍懷公,懷公自殺。懷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為靈公。靈公,懷公孫也。 靈公六年,晉城少梁,秦擊之。 十三年,城籍姑。靈公卒,子獻公不得立,立靈公季父悼子,是為簡公。簡公,昭子之弟而懷公子也。 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塹洛。城重泉。十六年卒,子惠公立。【注:第二個秦惠公】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 十三年,伐蜀,取南鄭。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長改迎靈公之子獻公於河西而立之。殺出子及其母,沈之淵旁。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複彊,奪秦河西地。 ※※※ 獻公元年,止從死。 二年,城櫟陽。 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 十一年,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歲複合,合十七歲而霸王出。」 十六年,桃冬花。 十八年,雨金櫟陽。 二十一年,與晉戰于石門,斬首六萬,天子賀以襜霡。 二十三年,與魏晉戰少梁,虜其將公孫痤。 二十四年,獻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歲矣。 ※※※ 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彊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並。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 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下令國中曰:「昔我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複繆公之故地,脩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 衛鞅聞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監求見孝公。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其事在商君語中。 七年,與魏惠王會杜平。 八年,與魏戰元裡,有功。 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 十二年,作為咸陽,築冀闕,秦徙都之。並諸小鄉聚,集為大縣,縣一令,四十一縣。為田開阡陌。東地渡洛。 十四年,初為賦。 十九年,天子致伯。 二十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朝天子。 二十一年,齊敗魏馬陵。 二十二年,衛鞅擊魏,虜魏公子卬。封鞅為列侯,號商君。 二十四年,與晉戰雁門,虜其將魏錯。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是歲,誅衛鞅。鞅之初為秦施法,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貴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於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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