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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帝曹叡紀(2)


  二年春二月乙未,太白犯熒惑。癸酉,詔曰:「鞭作官刑,所以糾慢怠也,而頃多以無辜死。其減鞭杖之制,著於令。」三月庚寅,山陽公薨,帝素服發哀,遣使持節典護喪事。己酉,大赦。夏四月,大疫。崇華殿災。丙寅,詔有司以太牢告祠文帝廟。追諡山陽公為漢孝獻皇帝,葬以漢禮。

  是月,諸葛亮出斜穀,屯渭南,司馬宣王率諸軍拒之。詔宣王:「但堅壁拒守以挫其鋒,彼進不得志,退無與戰,久停則糧盡,虜略無所獲,則必走矣。走而追之,以逸待勞,全勝之道也。」

  五月,太白晝見。孫權入居巢湖口,向合肥新城,又遣將陸議、孫韶各將萬餘人入淮、沔。六月,征東將軍滿寵進軍拒之。寵欲拔新城守,致賊壽春,帝不聽,曰:「昔漢光武遣兵縣據略陽,終以破隗囂,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陽,西固祁山,賊來輒破於三城之下者,地有所必爭也。縱權攻新城,必不能拔。敕諸將堅守,吾將自往征之,比至,恐權走也。」秋七月壬寅,帝親禦龍舟東征,權攻新城,將軍張穎等拒守力戰,帝軍未至數百里,權遁走,議、韶等亦退。群臣以為大將軍方與諸葛亮相持未解,車駕可西幸長安。帝曰:「權走,亮膽破,大將軍以制之,吾無憂矣。」遂進軍幸壽春,錄諸將功,封賞各有差。八月己未,大曜兵,饗六軍,遣使者持節犒勞合肥、壽春諸軍。辛巳,行還許昌宮。

  司馬宣王與亮相持,連圍積日,亮數挑戰,宣王堅壘不應。會亮卒,其軍退還。

  冬十月乙丑,月犯鎮星及軒轅。戊寅,月犯太白。十一月,京都地震,從東南來,隱隱有聲,搖動屋瓦。十二月,詔有司刪定大辟,減死罪。

  三年春正月戊子,以大將軍司馬宣王為太尉。己亥,複置朔方郡。京都大疫。丁巳,皇太后崩。乙亥,隕石于壽光縣。三月庚寅,葬文德郭後,營陵于首陽陵澗西,如終制。

  是時,大治洛陽宮,起昭陽、太極殿,築總章觀。百姓失農時,直臣楊阜、高堂隆等各數切諫,雖不能聽,常優容之。

  秋七月,洛陽崇華殿災,八月庚午,立皇子芳為齊王,詢為秦王。丁巳,行還洛陽宮。命有司複崇華,改名九龍殿。冬十月己酉,中山王袞薨。壬申,太白晝見。十一月丁酉,行幸許昌宮。

  四年春二月,太白複晝見,月犯太白,又犯軒轅一星,入太微而出。夏四月,置崇文觀,徵善屬文者以充之。五月乙卯,司徒董昭薨。丁巳,肅慎氏獻楛矢。

  六月壬申,詔曰:「有虞氏畫象而民弗犯,周人刑錯而不用。朕從百王之末,追望上世之風,邈乎何相去之遠?法令滋章,犯者彌多,刑罰愈眾,而奸不可止。往者按大辟之條,多所蠲除,思濟生民之命,此朕之至意也。而郡國蔽獄,一歲之中尚過數百,豈朕訓導不醇,俾民輕罪,將苛法猶存,為之陷阱乎?有司其議獄緩死,務從寬簡,及乞恩者,或辭未出而獄以報斷,非所以究理盡情也。其令廷尉及天下獄官,諸有死罪具獄以定,非謀反及手殺人,亟語其親治,有乞恩者,使與奏當文書俱上,朕將思所以全之。其佈告天下,使明朕意。」

  秋七月,高句驪王宮斬送孫權使胡衛等首,詣幽州。甲寅,太白犯軒轅大星。冬十月己卯,行還洛陽宮。甲申,有星孛於大辰,乙酉,又孛於東方。十一月己亥,彗星見,犯宦者天紀星。十二月癸巳,司空陳群薨。乙未,行幸許昌宮。

  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於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醜之月為正。三月,定曆改年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戎事乘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旂,朝會建大白之旗。改太和曆曰景初曆。其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於郊祀、迎氣、礿祠、蒸嘗、巡狩、蒐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早晚、敬授民事,皆以正歲鬥建為歷數之序。

  五月己巳,行還洛陽宮。己醜,大赦。六月戊申,京都地震。己亥,以尚書令陳矯為司徒,尚書右僕射衛臻為司空。丁未,分魏興之魏陽、錫郡之安富、上庸為上庸郡。省錫郡,以錫縣屬魏興郡。

  有司奏:武皇帝撥亂反正,為魏太祖,樂用武始之舞。文皇帝應天受命,為魏高祖,樂用鹹熙之舞。帝制作興治,為魏烈祖,樂用章斌之舞。三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四廟,親盡迭毀,如周後稷、文、武廟祧之制。

  秋七月丁卯,司徒陳矯薨。孫權遣將朱然等二萬人圍江夏郡,荊州刺史胡質等擊之,然退走。初,權遣使浮海與高句驪通,欲襲遼東。遣幽州刺史毌丘儉率諸軍及鮮卑、烏丸屯遼東南界,璽書徵公孫淵。淵發兵反,儉進軍討之,會連雨十日,遼水大漲,詔儉引軍還。右北平烏丸單于寇婁敦、遼西烏丸都督王護留等居遼東,率部眾隨儉內附。己卯,詔遼東將吏士民為淵所脅略不得降者,一切赦之。辛卯,太白晝見。淵自儉還,遂自立為燕王,置百官,稱紹漢元年。

  詔青、兗、幽、冀四州大作海船。九月,冀、兗、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史循行沒溺死亡及失財產者,在所開倉振救之。庚辰,皇后毛氏卒。冬十月丁未,月犯熒惑。癸醜,葬悼毛後於湣陵。乙卯,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圜丘。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丁巳,分襄陽臨沮、宜城、旍陽、邔四縣,置襄陽南部都尉。己未,有司奏文昭皇后立廟京都。分襄陽郡之鄀葉縣屬義陽郡。

  二年春正月,詔太尉司馬宣王帥眾討遼東。

  二月癸卯,以大中大夫韓暨為司徒。癸醜,月犯心距星,又犯心中央大星。夏四月庚子,司徒韓暨薨。壬寅,分沛國蕭、相、竹邑、符離、蘄、銍、龍亢、山桑、洨、虹十縣為汝陰郡。宋縣、陳郡苦縣皆屬譙郡。以沛、杼秋、公丘、彭城豐國、廣戚,並五縣為沛王國。庚戌,大赦。五月乙亥,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六月,省漁陽郡之狐奴縣,複置安樂縣。

  秋八月,燒當羌王芒中、注詣等叛,涼州刺史率諸郡攻討,斬注詣首。癸醜,有彗星見張宿。

  丙寅,司馬宣王圍公孫淵於襄平,大破之,傳淵首於京都,海東諸郡平。冬十一月,錄討淵功,太尉宣王以下增邑封爵各有差。初,帝議遣宣王討淵,發卒四萬人。議臣皆以為四萬兵多,役費難供。帝曰:「四千里征伐,雖雲用奇,亦當任力,不當稍計役費。」遂以四萬人行。及宣王至遼東,霖雨不得時攻,群臣或以為淵未可卒破,宜詔宣王還。帝曰:「司馬懿臨危制變,擒淵可計日待也。」卒皆如所策。

  壬午,以司空衛臻為司徒,司隸校尉崔林為司空。閏月,月犯心中央大星。十二月乙丑,帝寢疾不豫。辛巳,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穀。以燕王宇為大將軍,甲申免,以武衛將軍曹爽代之。

  初,青龍三年中,壽春農民妻自言為天神所下,命為登女,當營衛帝室,蠲邪納福。飲人以水,及以洗瘡,或多愈者。於是立館後宮,下詔稱揚,甚見優寵。及帝疾,飲水無驗,於是殺焉。

  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還至河內,帝驛馬召到,引入臥內,執其手謂曰:「吾疾甚,以後事屬君,君其與爽輔少子。吾得見君,無所恨!」宣王頓首流涕。即日,帝崩於嘉福殿,時年三十六。癸醜,葬高平陵。

  ***

  評曰:明帝沉毅斷識,任心而行,蓋有君人之至概焉。于時百姓彫弊,四海分崩,不先聿修顯祖,闡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漢武,宮館是營,格之遠猷,其殆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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