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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帝曹丕紀(4)


  二年春正月,郊祀天地、明堂。甲戌,校獵至原陵,遣使者以太牢祠漢世祖。乙亥,朝日於東郊。初令郡國口滿十萬者,歲察孝廉一人;其有秀異,無拘戶口。辛巳,分三公戶邑,封子弟各一人為列侯。壬午,複潁川郡一年田租。改許縣為許昌縣。以魏郡東部為陽平郡,西部為廣平郡。

  詔曰:「昔仲尼資大聖之才,懷帝王之器,當衰周之末,無受命之運,在魯、衛之朝,教化乎洙、泗之上,淒淒焉,遑遑焉,欲屈己以存道,貶身以救世。于時王公終莫能用之,乃退考五代之禮,修素王之事,因魯史而制春秋,就太師而正雅頌,俾千載之後,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聖以成謀,諮!可謂命世之大聖,億載之師表者也。遭天下大亂,百祀墮壞,舊居之廟,毀而不修,褒成之後,絕而莫繼,闕裡不聞講頌之聲,四時不睹蒸嘗之位,斯豈所謂崇禮報功,盛德百世必祀者哉!其以議郎孔羨為宗聖侯,邑百戶,奉孔子祀。」令魯郡修起舊廟,置百戶吏卒以守衛之,又於其外廣為室屋以居學者。

  三月,加遼東太守公孫恭為車騎將軍。初複五銖錢。夏四月,以車騎將軍曹仁為大將軍。五月,鄭甘複叛,遣曹仁討斬之。六月庚子,初祀五嶽四瀆,鹹秩群祀。丁卯,夫人甄氏卒。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詔曰:「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後有天地之眚,勿複劾三公。」

  秋八月,孫權遣使奉章,並遣於禁等還。丁巳,使太常邢貞持節拜權為大將軍,封吳王,加九錫。冬十月,授楊彪光祿大夫。以穀貴,罷五銖錢。己卯,以大將軍曹仁為大司馬。十二月,行東巡。是歲築陵雲台。

  三年春正月丙寅朔,日有蝕之。庚午,行幸許昌宮。詔曰:「今之計、考,古之貢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後取士,是呂尚、周晉不顯於前世也。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

  二月,鄯善、龜茲、于闐王各遣使奉獻,詔曰:「西戎即敘,氐、羌來王,詩、書美之。頃者西域外夷並款塞內附,其遣使者撫勞之。」是後西域遂通,置戊己校尉。

  三月乙丑,立齊公叡為平原王,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為王。初制封王之庶子為鄉公,嗣王之庶子為亭侯,公之庶子為亭伯。甲戌,立皇子霖為河東王。甲午,行幸襄邑。夏四月戊申,立鄄城侯植為鄄城王。癸亥,行還許昌宮。五月,以荊、揚、江表八郡為荊州,孫權領牧故也;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

  閏月,孫權破劉備於夷陵。初,帝聞備兵東下,與權交戰,樹柵連營七百餘裡,謂群臣曰:「備不曉兵,豈有七百里營可以拒敵者乎!『苞原隰險阻而為軍者為敵所禽』,此兵忌也。孫權上事今至矣。」後七日,破備書到。

  秋七月,冀州大蝗,民饑,使尚書杜畿持節開倉廩以振之。八月,蜀大將黃權率眾降。

  九月甲午,詔曰:「夫婦人與政,亂之本也。自今以後,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以此詔傳後世,若有背違,天下共誅之。」庚子,立皇后郭氏。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篤癃及貧不能自存者賜穀。

  冬十月甲子,表首陽山東為壽陵,作終制曰:「禮,國君即位為椑,存不忘亡也。昔堯葬谷林,通樹之,禹葬會稽,農不易畝,故葬於山林,則合乎山林。封樹之制,非上古也,吾無取焉。壽陵因山為體,無為封樹,無立寢殿,造園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見也。骨無痛癢之知,塚非棲神之宅,禮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黷也,為棺槨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故吾營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後不知其處。無施葦炭,無藏金銀銅鐵,一以瓦器,合古塗車、芻靈之義。棺但漆際會三過,飯含無以珠玉,無施珠襦玉匣,諸愚俗所為也。季孫以璵璠斂,孔子曆級而救之,譬之暴骸中原。宋公厚葬,君子謂華元、樂莒不臣,以為棄君於惡。漢文帝之不發,霸陵無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樹也。霸陵之完,功在釋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是釋之忠以利君,明帝愛以害親也。忠臣孝子,宜思仲尼、丘明、釋之之言,鑒華元、樂莒、明帝之戒,存於所以安君定親,使魂靈萬載無危,斯則賢聖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亦無不掘之墓也。喪亂以來,漢氏諸陵無不發掘,至乃燒取玉匣金縷,骸骨並盡,是焚如之刑,豈不重痛哉!禍由乎厚葬封樹。『桑、霍為我戒』,不亦明乎?其皇后及貴人以下,不隨王之國者,有終沒皆葬澗西,前又以表其處矣。蓋舜葬蒼梧,二妃不從,延陵葬子,遠在嬴、博,魂而有靈,無不之也,一澗之間,不足為遠。若違今詔,妄有所變改造施,吾為戮屍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將不福汝。其以此詔藏之宗廟,副在尚書、秘書、三府。」

  是月,孫權複叛。複郢州為荊州。帝自許昌南征,諸軍兵並進,權臨江拒守。十一月辛醜,行幸宛。庚申晦,日有食之。是歲,穿靈芝池。

  四年春正月,詔曰:「喪亂以來,兵革未戢,天下之人,互相殘殺。今海內初定,敢有私複讎者皆族之。」築南巡台于宛。三月丙申,行自宛還洛陽宮。癸卯,月犯心中央大星。丁未,大司馬曹仁薨。是月大疫。

  夏五月,有鵜鶘鳥集靈芝池,詔曰:「此詩人所謂汙澤也。曹詩『刺恭公遠君子而近小人』,今豈有賢智之士處於下位乎?否則斯鳥何為而至?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獨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

  六月甲戌,任城王彰薨於京都。甲申,太尉賈詡薨。太白晝見。是月大雨,伊、洛溢流,殺人民,壞廬宅。秋八月丁卯,以廷尉鐘繇為太尉。

  辛未,校獵于滎陽,遂東巡。論征孫權功,諸將已下進爵增戶各有差。九月甲辰,行幸許昌宮。

  五年春正月,初令謀反大逆乃得相告,其餘皆勿聽治;敢妄相告,以其罪罪之。三月,行自許昌還洛陽宮。夏四月,立太學,制五經課試之法,置春秋谷梁博士。五月,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因奏疑事,聽斷大政,論辨得失。秋七月,行東巡,幸許昌宮。八月,為水軍,親禦龍舟,循蔡、潁,浮淮,幸壽春。揚州界將吏士民,犯五歲刑已下,皆原除之。九月,遂至廣陵,赦青、徐二州,改易諸將守。冬十月乙卯,太白晝見。行還許昌宮。十一月庚寅,以冀州饑,遣使者開倉廩振之。戊申晦,日有食之。

  十二月,詔曰:「先王制禮,所以昭孝事祖,大則郊社,其次宗廟,三辰五行,名山大川,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叔世衰亂,崇信巫史,至乃宮殿之內,戶牖之間,無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設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執左道論,著於令典。」是歲穿天淵池。

  六年春二月,遣使者循行許昌以東盡沛郡,問民所疾苦,貧者振貸之。三月,行幸召陵,通討虜渠。乙巳,還許昌宮。並州刺史梁習討鮮卑軻比能,大破之。辛未,帝為舟師東征。五月戊申,幸譙。壬戌,熒惑入太微。

  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以郡反,殺太守徐質。遣屯騎校尉任福、步兵校尉段昭與青州刺史討平之;其見脅略及亡命者,皆赦其罪。

  秋七月,立皇子鑒為東武陽王。八月,帝遂以舟師自譙循渦入淮,從陸道幸徐。九月,築東巡台。冬十月,行幸廣陵故城,臨江觀兵,戎卒十餘萬,旌旗數百里。是歲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乃引還。十一月,東武陽王鑒薨。十二月,行自譙過梁,遣使以太牢祀故漢太尉橋玄。

  七年春正月,將幸許昌,許昌城南門無故自崩,帝心惡之,遂不入。壬子,行還洛陽宮。三月,築九華台。夏五月丙辰,帝疾篤,召中軍大將軍曹真、鎮軍大將軍陳群、征東大將軍曹休、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並受遺詔輔嗣主。遣後宮淑媛、昭儀已下歸其家。丁巳,帝崩於嘉福殿,時年四十。六月戊寅,葬首陽陵。自殯及葬,皆以終制從事。

  初,帝好文學,以著述為務,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諸儒撰集經傳,隨類相從,凡千餘篇,號曰皇覽。

  ***

  評曰:文帝天資文藻,下筆成章,博聞強識,才藝兼該;若加之曠大之度,勵以公平之誠,邁志存道,克廣德心,則古之賢主,何遠之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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