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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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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仲明,遼東人。初與孔有德同為明總兵毛文龍部校,後隨有德走登州,巡撫孫元化並用為參將。及有德反吳橋,其党李梅者通洋事覺,皮島總兵黃龍系之獄。仲明弟仲裕為龍部下都司,謀作亂;龍捕斬之,疏請正仲明主使罪。時有德還攻登州,仲明遂糾將士之舊籍遼東者為內應;城陷,有德自稱「都元帥」、仲明自稱「總兵」,招致島中副將陳有時、毛承祿等,龍遣副將尚可喜、金聲桓撫定諸島。時天津有裨將孫應龍者,大言於眾曰:「仲明兄弟與我善,我能令其縛有德來。」巡撫鄭宗周予以兵二千,從海道往。仲明聞之,亟偽為有德首以紿之。應龍舟師抵木城,延之入;猝縛斬之,殲其眾,得巨艦以禦黃龍兵。後有德出攻萊州敗還,明兵合圍登州;仲明隨有德攜人眾、輜重來歸。 本朝天聰七年四月,命給田宅于遼陽,安輯部眾。召見宴勞,授仲明總兵官,恩賚優禮同有德。尋隨貝勒嶽托征明旅順,多斬獲。 八年二月,有德劾仲明侵漁所部財物,致告訐者眾;仲明旋入奏引咎。翼日,召有德諭曰:「耿總兵謂訐彼之人,不可留于部下;欲改隸元帥以圖和好,甚為合禮。其善撫之!」複召諭仲明曰:「爾以訐告之人改隸元帥,其党尚有留部下者,宜善加撫養,勿念舊惡!若日後懷仇虐使,是爾不思報國,止為身謀也。倘若其人越分妄行、有作罪孽,國法具在,朕亦安肯姑容!」 是年秋,從征明,由大同入邊;至代州,屢敗敵兵。仲明每奉命出征,輒與有德偕;其軍營纛旗,亦以白鑲皂,號「天佑兵。」 崇德元年四月,封懷順王。十一月,從征朝鮮,敗其援兵。 二年,攻克皮島,賚蟒服、銀幣。旋以部眾違法妄行,諭申嚴約束,毋蹈故轍! 三年,從征明,攻克錦州城西台、戚家、石家諸堡,又招降大福堡;賜所獲人戶、牲畜。自是,上親征松山、杏山、塔山及遣諸王貝勒攻錦州、甯遠,仲明皆率兵從,與有功。 七年八月,奏請令部眾隸八旗漢軍;於是隸正黃旗。九月,部下參領石明雄訐仲明匿所獲松山塔山人戶、私收叛逃伏誅之馮有時骸骨致祭及殺斃無辜諸款狀;鞫實,罰白金千兩。 八年九月,隨鄭親王濟爾哈朗征明,取中後所、前屯衛。十一月,部下參領宋國輔、潘孝及明雄合謀害仲明,仲明以聞;下法司鞫實,斬國輔等,籍財產給仲明。 順治元年四月,隨睿親王多爾袞入山海關,擊敗流賦李自成,追剿至望都。十月,上禦皇極門宴賚之。尋隨豫親王多鐸由河南征陝西;二年,破自成於潼關,進取西安,移師征江南。凱旋,賚貂裘、蟒服、良馬、黃金百兩、白金萬兩,還鎮遼陽。 三年,同有德征湖南。既至長沙,分兵擊敗明桂王總兵楊國東於牛皮灘;合攻衡州、祁陽及武岡,皆克之,擒其總兵郭肇基。 五年,振旅還京;賚黑狐紫貂冠服、彩帛、鞍馬、黃金二百兩、白金五千兩。 六年五月,賜金冊、金印,封靖南王;命同平南王尚可喜率兵二萬征廣東,攜家以隨。仲明既行,其部下副都統陳紹宗、參領劉養正、佐領張起鳳、魏國賢收留隱匿逃人事覺,諭仲明曰:「陳紹宗、劉養正、張起鳳、魏國賢雖有航海來歸之功,今隱匿逃人,是犯不赦之條矣。曩遣王南征,以為腹心可寄,必能利益國家;何乃縱屬誘掠,實出意外!其攜去隨征者甚眾,即嚴察械歸,毋隱!」仲明奉諭,旋察出三百餘人械歸,上疏引罪。法司議仲明應削王爵,罰白金五千兩;命從寬免削爵。仲明未及聞命,十一月次吉安,自縊死。 七年,禮部議遣官致祭;睿親王謂其非令終,不當予祭,王爵亦不當襲。 八年,上親政,乃以其子繼茂襲王爵(別有傳)。 ——卷七十八《貳臣傳》(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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