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清史紀事本末 | 上頁 下頁
卷四十七 俄訂愛琿天津北京諸條約


  文宗咸豐八年,夏四月,黑龍江將軍宗室奕山與俄使木哩斐岳福訂約於璦琿城,割黑龍江北岸與俄。自雍正五年與俄訂約,俄人陸路通商,惟恰克圖一處歷朝奉行。乾隆二十七年,設庫倫辦事大臣,總理邊務。自是,兩國商民互市不絕。至道光二十八年,有俄國商船駛抵上海,圖就地貿易,兩江總督李星沅引例卻之。英領事阿利國,亦勸以循照定章,始回帆。三十年,其薩納特衙門來諮,請於喀什噶爾、伊犁、塔爾巴哈台等處通商,朝旨允其于伊犁、塔爾巴哈台二處貿易,至喀什噶爾,由理藩院諮覆,告以種種窒礙,委無利益情形遂成約而退。咸豐三年,其海軍少將普提雅庭來文,稱由海島購貨折回,欲進上海休息,並請進口貿易。帝不許。後俄人以所屬西伯利亞,東向無通航海口,深為不便,木哩斐岳福建議於俄皇尼古來斯行文中國,謂自黑龍江、格爾必齊河上流以達於海,未設立界標,即屬未定之地,請即派員商議,欲以嘗試中國也。及政府派人往,而俄使數期不至,實則道光末年,值中國國家多故時,俄人已潛於黑龍江北岸,屯兵占守,攘之為殖民地久矣。四年,俄忽以艦隊順黑龍江而下,通過愛琿。中國官止之,不聽。五年,木哩斐嶽福始與奕山會議界務。俄使發議,欲劃黑龍江及烏蘇裡河為兩國國境,以江南地歸中國,而自有其北岸。奕山援《尼布楚條約》折之,是以議不諧。六年,普提雅庭師兵艦來天津,強迫政府定界,政府婉卻之,至是俄移住其人民於烏蘇裡河口。而木哩斐嶽福適來,奕山承政府之命,與訂約於愛琿城,計三條,是為《愛琿條約》:

  黑龍江、松花江左岸,由額爾古納河至松花江口,作為俄國屬地。
  右岸順江流至烏蘇裡河,作為中國屬地。
  由烏蘇裡河往彼至所有之地,此地如同接連兩國交界明定之地方,作為兩國共管之地。
  由黑龍江、松花江、烏蘇裡河,此後只許中俄兩國行船,各外國船隻,不許由此江河行走。
  黑龍江左岸由精奇裡以南,至豁爾木勒津屯,原住之滿洲人等,照舊准其各在所住屯中,永遠居住,仍著滿洲國大臣官員管理,與俄國人等和好,不得侵犯。
  兩國所屬之人互相取和,烏蘇裡、黑龍江、松花江居住兩國所屬之人,令其一同交易,官員等在兩岸彼此照看兩國貿易之人。

  中俄會同議定之條,永遠遵行勿替。兩國畫押,互交照,依此文繕寫,曉諭兩國交界上人等。

  自是,黑龍江北岸地全入於俄,而康熙中舊界自格爾必齊河循石、大興以至於海者為之一大變,而雍正時所定烏特河為兩國中立地者,更無論已。即旗屯一節,中國亦僅有管理之虛名,後庚子之役,原住旗人盡為俄人驅逼入江。

  五月,大學士桂良、尚書花沙納等與俄全權大臣普提雅庭另訂《天津專約》。時英法和議成,俄人又援利益均霑之例,於是月另訂《天津專約》十二條,錄其要者於下:

  除兩國旱路於從前所定邊界通啇外,今議准由海路之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臺灣、瓊州等七處海口通商。若別國再在沿海增添口岸,准俄國一律照辦。

  俄國在中國通商海口設立領事官,得派兵船在彼停泊,以資護持。

  自是俄人在中國通商,海陸皆獲大利,在歐美各國之上。

  十年,冬十二月,恭王奕訢與俄使伊格那替業幅再訂《北京條約》,割烏蘇裡、松阿察二河迤東地,與俄英法同盟軍之陷北京也,俄使調停其閑。和議既成,俄乃挾此以索報酬於中國,於是月再訂《北京條約》,續增十五條,是為《北京條約》,錄其至重大者於下:

  自烏蘇裡河口而南,上至興凱湖。兩國以烏蘇裡及松阿察二河作為交界,其二河東之地屬俄國,二河西屬中國。自松阿察河之源,兩國交界逾興凱湖,直至白棱河。自白棱河口、順山嶺至瑚布圖河口,再由瑚布圖河口順琿春河及海中間之嶺,至圖們江口,其東皆屬俄國,其西皆屬中國。兩國交界于圖們江之會處,及該江口相距不過二十裡。

  西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後應順山嶺大河之流及中國常駐卡倫等處,及一十七百二十八年,即雍正六年所立沙濱達巴哈之界碑末處起,往西直至齊桑淖爾湖,自此往西南順天山之特穆圖爾淖爾,南至浩罕邊界為界。

  合觀《愛琿》《北京》兩約,舉黑龍江以北,吉林以東,悉割讓於俄。其失地東西廣二十余經度,南北長十余經度。說者謂彼時中國不諳輿地之學,不知實在之界究在何處,致使滿洲舊壤驟失數千里焉。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