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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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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府兼管府事大臣一人。盛京五部侍郎內特簡,後歸將軍兼管。尹,滿洲一人;丞,漢一人。其屬:治中,圍場通判,庫大使,經歷,司獄,巡檢兼司獄,府學教授,各一人。所轄海防同知,軍糧同知,各一人。承德縣知縣,典史,各一人。 尹掌留都治化與其禁令,小事決之,大事以聞。丞掌主學校,兼稽宗室、覺羅官學、義學。治中以次各官所掌視順天府。 初建盛京,順治十年,設遼陽府。十四年,更名奉天府,置尹一人,經歷、教授、訓導,康熙三年省。各一人。康熙二年,置丞一人;治中、通判、推官,六年省。各一人。設承德縣附郭,置知縣、典史,各一人。巨流河巡檢一人。乾隆四十二年省。七年,增府司獄一人。二十八年,定府丞主奉天考試事。乾隆二十七年,詔府尹受將軍節度。明年,增興京理事廳通判一人。光緒二年省。三十年,始以侍郎為兼尹,著為令。光緒二年,省治中,別設驛巡道。改命將軍兼管;加兼尹總督銜,府尹二品銜,以兵部侍郎、右副都禦史行巡撫事。三十一年,改行省,罷尹丞,置知府。宣統元年,省教佐各官。越明年,省承德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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