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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賜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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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三年,定蒙藩親王等喪,遣官齎祭文至塋所宣讀致祭,喪主率屬跪迎。禮畢,望闕謝恩,行三跪九拜禮。自王以下,致祭如前儀,唯牲醴物品,則依其爵為隆殺。著有勳勞者,建碑優恤,特遣大臣、侍衛,出自恩旨。親王、郡王福晉喪,遣祭如儀。貝勒至公夫人,並遣祭,無祭文。 其朝鮮國王母妃、王妃、世子喪訃至,禮臣請賜恤,遣正、副使賚祭品、香鈔諭祭。乾隆五十一年,國王世子李氄喪,禮部奏聞。詔以朝鮮世守藩封,最稱恭順,命倍給祭品,示優恤。嘉慶十年,國王李鍚曾祖母莊順王妃訃至,賜祭一次。 琉球、越南國王卒,告哀,遣使諭祭,並給銀絹。母、妃、世子喪,俱不告哀,不賜恤。使臣來京病歿,則題請恤典,賜棺及祭,歸葬者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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