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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紹年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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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紹年,字贊虞,福建閩縣人。同治十三年進士,以編修曆充鄉會試同考官。光緒十四年,改禦史。時議修頤和園,先是疆吏籌設海軍經費,輸存北洋,及園工興,陰移其費以助工,號為「進獻」。紹年極陳:「生民疲敝,當以儉化天下,使督撫愛養百姓。若誅求進獻,未足以言忠。請即下詔停輸,還所進奉。」得旨嚴飭。會以憂去,服除,補山西監察禦史。疏嚴門禁,杜宦寺交通之漸。十九年,陝西考官丁維禔夤緣內監得試差,複疏論之。 俄,授雲南昭通府知府。邊瘠難治,土目祿爾泰橫暴,睚眥殺人,莫敢訴,猝捕戮之,眾懾而定。期年劾罷文武吏不職者五人。調攝雲南府,甫受事,安寧州盜劫貨戕人于塗,州牧以總督崧蕃怒緝捕不力,妄系平民二十余。紹年覆按,疑其枉,謁總督廷爭,卒獲正犯,出二十余人者於死。崧蕃愧謝,密疏薦紹年可大用。擢迤南道,未之任,擢貴州按察使。二十六年,遷雲南布政使,就擢巡撫,兼署雲貴總督。廣西游匪侵滇邊,遣將擊卻之。招撫八達河村民之陷匪者,以斷賊接濟,益大出兵合剿。滇境既清,乃以全力赴援廣西,而蒙自土匪乘間復發,連陷臨安、石屏。紹年會商總督丁振鐸,檄按察使劉春霖扼通海,廣南軍躡其後,不兩月事平。疏言督撫同城任事非便,自請裁缺,從之。移撫貴州,而湖北、廣東兩巡撫旋亦議裁。印江團首呂志禮、楊鑫不相能,積十餘載,相殘殺。紹年至,以兵脅之降,仍擁眾不散,遂案誅之。 紹年默察大勢,非立憲不足以救亡,請預定政體以系人心,不報。三十一年,移廣西。明年,內召,以侍郎充軍機大臣,兼署郵傳部尚書,授度支部侍郎。時黑龍江新設行省,驟擢道員段芝貴為巡撫。紹年言芝貴望輕,不稱邊帥任。禦史趙啟霖劾芝貴,因及慶親王奕劻子載振納賄漁色事,命大臣按驗所劾,稱無左證,褫啟霖職,而芝貴亦由是罷。紹年言禦史風聞言事,啟霖無罪,爭之不得,遂稱疾。 出為河南巡撫。以州縣吏罄貲遠宦,人地不習,無益于杜弊。請援漢、唐故事,免避本籍。部議自縣丞以下,如所請行。益飭吏治,得朝貴請讬書輒焚之。兩疏糾彈百餘人。調倉場侍郎。 宣統元年,徙民政部侍郎。時奕劻握政柄,陝西巡撫恩壽與有連,總督升允劾其贓私,不報。俄,解升允職。紹年召對論其事,以為賞罰不當,則是非不明。退複具疏言之,不省。二年,充經筵講官,署學部侍郎,改弼德院顧問大臣。以病請告。卒,年六十八,諡文直。 *** 論曰:同、光以後,世稱軍機權重,然特領班王大臣主其事耳。次者僅乃得參機務。光、宣之際,政既失馭,權乃益紛,雖當國無以為治焉。敬銘質樸,之萬練達,傳霖廉約,紹年勁直,其任封疆、治軍旅多有績,而立朝不復有所建樹。敬銘初欲得君專國政,為勢所限,終不能行其志,世尤惜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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