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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清安傳


  那清安,字竹汀,葉赫納喇氏,滿洲正白旗人。嘉慶十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遷翰林院侍講。累遷內閣學士。二十四年,授禮部侍郎,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命赴直隸讞獄,擢左都禦史,管光祿寺事,兼都統。尋遷兵部尚書,調刑部。四年,出為熱河都統,偕左都禦史松筠等赴土默特讞獄,事竣,疏言:「蒙古惡習,常有移屍訛詐,為害滋甚。蒙古律例,凡軍流徒犯,罪止折枷,情重法輕。請嗣後遇有假捏人命詐財者,所擬軍流徒罪即行實發,不准折枷,以懲刁惡。」下所司議行。六年,召授左都禦史。逾年,複任熱河都統,召對,詢知其母年老,命仍還左都禦史任。十一年,複授兵部尚書,典順天鄉試及會試。十四年,以疾乞解職,允之。尋卒,贈太子太保,諡恭勤。

  那清安工為館體應制詩,時皆誦習。因與穆彰阿同榜成進士,晚乃受宣宗知,迭秉文衡。既卒,會兵部以慶廉送武會試有殘疾,為監試禦史所劾。先是那清安為監射大臣,曾以慶廉殘疾扣除,上追念其持正,予其子全慶加二級。全慶,光緒初官大學士,自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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