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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廷銓傳


  孫廷銓,初名廷鉉,字枚先,山東益都人。明崇禎進士,任永平推官。順治元年,授天津推官。二年,以巡撫雷興薦,擢吏部主事,曆郎中。與曲沃衛周祚同官文選司,有聲于時。累遷左通政。十年,擢戶部侍郎。以大學士洪承疇薦,召對。尋坐事,罰俸,論告歸。還朝,改兵部,擢尚書。

  十三年,調戶部。廷銓以歲會無總錄,無以劑盈絀之宜,殫心綜覈,錢谷舊隸諸部者,各還所司,條貫釐然。歲會之成自此始。十四年,疏言:「山東、河南荒田,請招民墾辟。其已熟者,清釐賦額,無使隱漏。」上從其言。

  十五年,調吏部,加太子太保。十六年,諭獎其勤勞,加少保。廷銓疏請複學道升補舊制,下所司集議,如廷銓請。時吏部銓除,一事數例,吏胥因緣為奸。給事中楊雍建、胡爾愷。黏本盛、孫際昌、王啟祚,禦史許劭昕,交章發其弊,且劾廷銓因循為所蔽,奪加銜,罰俸。十七年,疏言:「新辟邊疆員缺,督撫委用,即予實授,與部選之員,一體遷轉。蒞事未久,輒移內地,請定為試署二年,乃予實授。」又言:「司道不宜輕易,非大計處分及貪酷被糾者,遇降革,仍留任。」皆從之。又因旱,疏請寬考成,興屯政。上命兵部議屯政,而詢廷銓請寬考成議中有雲「積資累薦,棄以一眚」語,何所指?廷銓言:「積疲州縣,久累人材,宜稍寬減觀後效,非為處分人員求免。」

  世祖崩,二十七日制滿。廷銓發議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上所生母為皇太后,率九卿上請舉大禮疏。及議大行皇帝諡號,廷銓曰:「大行皇帝龍興中土,混一六合,功業同於開創。宜諡為高皇帝。眾皆和之,而輔臣鼇拜持異議,遂定諡章皇帝。時太祖諡武皇帝,故廷銓議如是。時論頗歸之。

  康熙二年,拜秘書院大學士。奉職勤慎,終歲未嘗休沐。逾年,以父母年老,解職歸養,閉戶卻掃,不與外事。十三年,卒,諡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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