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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諸子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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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十七子:孝賢純皇后生端慧太子永璉、哲親王永琮,皇后納喇氏生貝勒永璂、永璟,孝儀純皇后生永璐、仁宗、第十六子、慶僖親王永璘,純惠皇貴妃蘇佳氏生循郡王永璋、質莊親王永瑢,哲憫皇貴妃富察氏生定安親王永璜,淑嘉皇貴妃金佳氏生履端親王永珹、儀慎親王永璿、第九子、成哲親王永瑆,愉貴妃珂裡葉特氏生榮純親王永琪,舒妃葉赫納喇氏生第十子。永珹為履懿親王允祹後,永瑢出為慎靖郡王允禧後。永璟、永璐、第九子、第十子、第十六子皆殤,無封。 定安親王永璜,高宗第一子。乾隆十三年,上南巡,還蹕次德州,孝賢純皇后崩,永璜迎喪,高宗斥其不知禮,切責之。十五年三月,薨。上諭曰:「皇長子誕自青宮,齒序居長。年逾弱冠,誕毓皇孫。今遘疾薨逝,朕心悲悼,宜備成人之禮。」追封定親王,諡曰安。 子綿德,襲郡王。坐事,奪爵。弟綿恩,襲。五十八年,進封親王。嘉慶四年正月,封其子奕紹為不入八分輔國公。八年閏二月,有陳德者,匿禁門,犯蹕,諸王大臣捍禦。論功,賜綿恩御用補褂,進奕紹貝子。二十年,授御前大臣。道光二年,薨,賜銀五千治喪,諡曰恭。子奕紹,先以上六十萬壽進貝勒,至是襲親王。十五年,奕紹年六十,封其子載銓為輔國公。十六年,奕紹薨,賜銀治喪,諡曰端。載銓襲。 載銓初封二等輔國將軍,三進封輔國公,授御前大臣、工部尚書、步軍統領,襲爵。道光末,受顧命。文宗即位,益用事。咸豐二年六月,給事中袁甲三疏劾:「載銓營私舞弊,自謂『操進退用人之權』。刑部尚書恒春、侍郎書元潛赴私邸,聽其指使。步軍統領衙門但准收呈,例不審辦;而載銓不識大體,任意顛倒,遇有盜案諮部,乃以武斷濟其規避。又廣收門生,外間傳聞有定門四配、十哲、七十二賢之稱。」舉所繪息肩圖朝官題詠有師生稱謂為證。上諭曰:「諸王與在廷臣工不得往來,曆聖垂誡周詳。恒春、書元因審辦案件,趨府私謁,載銓並未拒絕。至拜認師生,例有明禁,而息肩圖題詠中,載齡、許誦恒均以門生自居,不知遠嫌。」罰王俸二年,所領職並罷。九月,仍授步軍統領。三年,加親王銜,充辦理巡防事宜。二月,疏請申明會議舊章,報可。四年九月,病作,詔以綿德曾孫溥煦為後。是月,薨。追封親王,賞銀五千兩治喪,諡曰敏。 溥煦襲郡王。光緒三十三年,薨,諡曰慎。子毓朗,襲貝勒。光緒末,授民政部侍郎、步軍統領。宣統二年七月,授軍機大臣。三年四月,改授軍諮大臣。 端慧太子永璉,高宗第二子。乾隆三年十月,殤,年九歲。十一月,諭曰:「永璉乃皇后所生,朕之嫡子,聰明貴重,氣宇不凡。皇考命名,隱示承宗器之意。朕禦極後,恪守成式,親書密旨,召諸大臣藏于乾清宮「正大光明」榜後,是雖未冊立,已命為皇太子矣。今既薨逝,一切典禮用皇太子儀注行。」旋冊贈皇太子,諡端慧。 循郡王永璋,高宗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七月,薨。追封循郡王。四十一年,以永瑆子綿懿為後,襲貝勒。卒,子奕緒,襲貝子。卒,子載遷,襲鎮國公。 榮純親王永琪,高宗第五子。乾隆三十年十一月,封榮親王。永琪少習騎射,嫻國語,上鍾愛之。三十一年三月,薨,諡曰純。子綿億,四十九年十一月,封貝勒。嘉慶四年正月,襲榮郡王。綿億少孤,體羸多病,特聰敏,工書,熟經史。十八年,林清變起,綿億方扈蹕,聞警,力請上速還京師,上即日回鑾,因重視之,寵眷日渥。逾年,薨,諡曰恪。子奕繪,襲貝勒。卒,子載鈞,襲貝子。卒,子溥楣,襲鎮國公。 哲親王永琮,高宗第七子,與端慧太子同為嫡子。端慧太子薨,高宗屬意焉。乾隆十二年十二月,以痘殤,方二歲。上諭謂:「先朝未有以元後正嫡紹承大統者,朕乃欲行先人所未行之事,邀先人不能獲之福,此乃朕過耶!」命喪儀視皇子從優,諡曰悼敏。嘉慶四年三月,追封哲親王。 儀慎親王永璿,高宗第八子。乾隆四十四年,封儀郡王。嘉慶四年正月,進封親王,總理吏部。二月,罷。諭曰:「六卿分職,各有專司,原無總理之名,勿啟專權之漸。」十三年正月,諭曰:「內廷行走諸王日入直,儀親王朕長兄,年逾六十,冬寒無事,不必進內。」十四年正月,封其子綿志為貝勒。十七年,以武英殿刻高宗聖訓,誤書廟諱,罷王俸三年。 十八年,林清變起,賊入禁城,綿志從宣宗發鳥槍殪賊。仁宗褒其奮勇,加郡王銜,加俸歲千兩。永璿亦以督捕勤勞,免一切處分。二十年七月,命祭裕陵,阻雨,還京,坐降郡王,並奪綿志郡王銜及加俸,仍罰王俸五年。二十四年正月,複綿志郡王銜,賜三眼孔雀翎。七月,坐刺探政事,上諭曰:「朕兄儀親王年已七十有四,精力漸衰。所領事務甚多,恐有貽誤,探聽尚有可原。朕不忍煩勞長兄,致失頤養。嗣後止留內廷行走,平日不必入直。」六月,綿志坐縱妾父冒職官詐贓,奪郡王銜,罰貝勒俸四年。 二十五年七月,宣宗即位,諭儀親王不必遠迎,又諭召對宴賚無庸叩拜。道光三年正月,綿志複郡王銜,加俸。八年正月,命在紫禁城乘轎,並加賞俸銀五千,示親親敬長之意。十一月,複諭朝賀免行禮。十年十月,永璿詣圓明園視大阿哥,徑入福園門,諭罷綿志官。十一年,諭壽皇殿、安佑宮當行禮時,於府第內行禮。又諭元旦暨正月十四日宗親筵宴,均免其入宴,別頒果殽一席。十二年八月,薨,年八十八。賜銀五千治喪,親臨賜奠,諡曰慎。綿志襲郡王,薨,諡曰順。子奕絪,襲貝勒,加郡王銜。卒,曾孫毓崐,襲貝子。卒,弟毓岐,襲鎮國公。 成哲親王永瑆,高宗第十一子。乾隆五十四年,封成親王。永瑆幼工書,高宗愛之,每幸其府第。嘉慶四年正月,仁宗命在軍機處行走,總理戶部三庫。故事,親王無領軍機者,領軍機自永瑆始。二月,儀親王永璿罷總理吏部,並命永瑆俟軍務奏銷事畢,不必總理戶部。三月,和珅以罪誅,沒其園第,賜永瑆。七月,永瑆辭總理戶部三庫,允之。八月,編修洪亮吉上書永瑆,譏切朝政,永瑆上聞,上治亮吉罪。語在亮吉傳。十月,上諭曰:「自設軍機處,無諸王行走。因軍務較繁,暫令永瑆入直,究與國家定制未符。罷軍機處行走。」 永瑆嘗聞康熙中內監言其師少時及見董其昌以前三指握管懸腕作書,永瑆廣其說,作撥鐙法,推論書旨,深得古人用筆之意。上命書裕陵聖德神功碑,並令自擇書跡刻為詒晉齋帖,以手詔為序。刻成,頒賞臣工。 十八年,林清變起,永瑆在紫禁城內督捕,上嘉其勤勞,免一切處分及未完罰俸。二十四年正月,加其子不入八分輔國公綿懃郡王銜。五月,祭地壇,終獻時,贊引誤,永瑆依以行禮。上以永瑆年老多病,罷一切差使,不必在內廷行走,于邸第閉門思過,罰親王半俸十年。綿懃亦罷內大臣,居家侍父。二十五年六月,綿懃卒,贈郡王。有司請諡,以非例斥之,著為令。 仁宗崩,有旨免迎謁。語見儀親王傳。十月,命曾孫載銳襲貝勒。道光二年十月,上還自行在,永瑆進食品十六器,以非例卻之。三年三月,薨,年七十二,賜銀五千治喪,諡曰哲。載銳襲郡王。綿懃及載銳父奕綬並追封如其爵。咸豐九年,薨,諡曰恭。子溥莊,襲貝勒,加郡王銜。卒,子毓橚,襲貝子。 貝勒永璂,高宗第十二子。乾隆四十一年,卒。嘉慶四年三月,追封貝勒。以成親王子綿偲為後,初封鎮國將軍,再進封貝子。道光十八年正月,諭曰:「綿偲逮事皇祖,昔同朕在上書房讀書者只綿偲一人。」進貝勒。二十八年,卒,子奕縉,襲貝子。卒,弟奕繕,襲鎮國公。 慶僖親王永璘,高宗第十七子。乾隆五十四年,封貝勒。嘉慶四年正月,仁宗親政,封惠郡王,尋改封慶郡王。三月,和珅誅,沒其宅賜永璘。五年正月,以祝穎貴太妃七十壽未奏明,命退出乾清門,留內廷行走。二十一年正月朔,乾清宮筵宴,輔國公綿慜就席遲,奕紹推令入座,拂墮食碗,永璘告內奏事太監。得旨:「諸王奏事不得逕交內奏事太監。」罰永璘俸。二十五年三月,永璘疾篤,上親臨視,命進封親王。尋薨,諡曰僖。命皇子往奠,上時謁陵歸,複親臨焉。 子綿慜,襲郡王。綿慜奏府中有毗盧帽門口四座、太平缸五十四件、銅路鐙三十六對。上諭曰:「慶親王府第本為和珅舊宅,凡此違制之物,皆和珅私置。嗣後王、貝勒、貝子當依會典,服物寧失之不及,不可僣逾,庶幾永保令名。」府置諳達二,亦命裁汰。道光三年正月,賜綿慜三眼孔雀翎,管雍和宮、中正殿。十六年十月,薨,賜銀四千治喪,諡曰良。上命再襲郡王一次。 以儀順郡王綿志子奕采為後,襲郡王。十七年正月,命在御前行走。二十二年十月,奕采以服中納妾,下宗人府議處。奕採行賕請免,永璘第六子輔國公綿性亦行賕覬襲王爵,事發,奕采奪爵,綿性戍盛京。以永璘第五子不入八分鎮國公綿悌奉永璘祀。旋又坐事,降鎮國將軍。二十九年,卒。 以綿性子奕劻為後。三十年,襲輔國將軍。咸豐二年正月,封貝子。十年正月,上三十萬壽,進貝勒。同治十一年九月,大婚,加郡王銜,授御前大臣。光緒十年三月,命管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十月,進慶郡王。十一年九月,會同醇親王辦理海軍事務。十二年二月,命在內廷行走。十五年正月,授右宗正。大婚,賜四團正龍補服,子載振頭品頂帶。二十年,太后六十萬壽,懿旨進親王。二十六年七月,上奉太后幸太原,命奕劻留京會大學士李鴻章與各國議和。二十七年六月,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奕劻仍總理部事。十二月,加載振貝子銜。二十九年三月,授奕劻軍機大臣,仍總理外務部如故。尋命總理財政處、練兵處,解御前大臣以授載振。 載振赴日本大阪觀展覽會歸,請振興商務,設商部,即以載振為尚書。十月,禦史張元奇劾載振宴集召歌妓侑酒。上諭:「當深加警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旋請開缺,未許。三十年三月,禦史蔣式瑆奏:「戶部設立銀行,招商入股。臣風聞上年十一月慶親王奕劻將私產一百二十萬送往東交民巷英商滙豐銀行收存。奕劻自簡任軍機大臣以來,細大不捐,門庭如市。是以其父子起居、飲食、車馬、衣服異常揮霍,尚能儲蓄钜款。請命將此款提交官立銀行入股。」命左都禦史清銳、戶部尚書鹿傳霖按其事,不得實,式瑆回原衙門行走。 三十一年,充日、俄修訂東三省條約全權大臣。三十二年,遣載振使奉天、吉林按事。改商部為農工商部,仍以載振為尚書。三十三年,命奕劻兼管陸軍部事。東三省改設督撫,以直隸候補道段芝貴署黑龍江巡撫。禦史趙啟霖奏:「段芝貴善於迎合,上年貝子載振往東三省,道經天津,芝貴以萬二千金鬻歌妓以獻,又以十萬金為奕劻壽,夤緣得官。」上為罷芝貴,而命醇親王載灃、大學士孫家鼐按其事,不得實,奪啟霖官。載振複疏辭御前大臣、農工商部尚書,許之。三十四年十一月,命以親王世襲。 宣統三年四月,罷軍機處,授奕劻內閣總理大臣,大學士那桐、徐世昌協理大臣。八月,武昌兵起,初命陸軍部尚書蔭昌視師,奕劻請於朝,起袁世凱湖廣總督視師。世凱入京師,代奕劻為內閣總理大臣,授奕劻弼德院總裁。十二月,詔遜位,奕劻避居天津。後七年薨,諡曰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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