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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蔚傳


  江文蔚,字君章,建安人。

  博學,工屬文。

  後唐明宗時擢第,為河南府館驛巡官。

  坐秦王重榮事,奪官南奔。

  烈祖輔吳,用為宣州觀察巡官,曆比部員外郎知制誥。國初,改主客郎中,拜中書舍人。

  烈祖殂,元宗以喪亂之後,因恤舊典,散亡命。

  文蔚以給事中判太常卿事,與韓熙載、蕭儼共加討論,時稱其精練。保大初,遷禦史中丞,持憲平直,無所阿枉。

  馮延巳當國,與弟延魯、魏岑、陳覺竊弄威福。

  及伐閩敗績,詔斬覺及延魯以謝國人,而延巳、岑置不問。文蔚對仗彈奏曰:「賞罰者,帝王所重。賞以進君子,不自私恩;罰以退小人,不自私怒。陛下踐阼以來,所信重者,馮延巳、延魯、魏岑、陳覺四人,皆擢自下僚。驟升高位,未嘗進一賢臣,成國家之美。陰狡圖權,引用群小。陛下初臨大政,常夢錫居封駁之職正言議論,首罹譴逐。棄忠拒諫,此其始也!奸臣得計,欲擅威權。禦史有保大二年正月八日敕:公卿庶僚,不得進見。履霜堅冰,言者洶洶。再降禦劄,方釋群疑。禦史張緯論事,忤傷權要,其貶官敕曰:'思職分,傍有奏論。'禦史奏彈,尚為越職,況非禦史,孰敢正言!嚴續國之戚裡,備位大臣,不附奸邪,尚遭排斥;張義方上疏,僅免嚴刑。自是守正者得罪,朋邪者信用。上之視聽,惟在數人,雖日接全臣,終成孤立。陛下深思遠慮,始信終疑。複常夢錫宥密,擢蕭儼侍從,授張緯赤令。群小疑懼,與酷吏司馬正彝,同惡相濟,迫脅忠臣。高越之于盧氏,義兼親故,受其寄託,痛其侵陵,訴于君父,乃敢蔽陛下聰明,枉法鼠逐。群凶勢力,可以回天!在外者握兵,居中者當國。師克在和,而三凶邀利,迭為前卻。天生五材,國之利器,一旦為小人忿爭妄動之具,使精銳者奔北,饋運者死亡。谷帛戈甲,委而資寇,取弱鄰邦,貽譏海內。同列之中,有敢議論,則馮、魏之於中,正彝持之於外,構成罪狀,死而後已。今陳覺、延魯雖已伏辜,而魏岑猶在,本根未殄,枝幹複生;馮延巳善柔其色,才業無聞,憑恃舊恩,遂階任用。蔽惑天聽,斂怨歸上!高審知累朝宿將,境土未幹,逐其子孫,奪其居第。使興台竊議,將卒狐疑。陛下方以孝理天下,而延巳母封縣太君,妻為國夫人,與弟異居,捨棄其母;作為威福,專任愛憎,咫尺天威,敢行欺罔。以至綱紀大壞,刑賞失中,風雨由是不時。陰陽以之失序,傷風敗俗,蠹政害人。蝕日月之明,累乾坤之德!天生魏岑,道合延巳,蛇豕成性,專利無厭,逾逃歸國,鼠奸狐媚,議疾君子,交結小人。善事延巳,遂當樞要,面欺人主,孩視親王,侍燕喧嘩,遠近驚駭。進俳優以取容,作淫巧以求寵,視國用為私財,奪君恩為己惠。道路以目,征討之柄,在岑折簡,帑藏取與,系岑一言。先帝卑宮勤儉,陛下守之勿失,而岑營建大第,廣役丁夫,孽子止居,過於內殿,亭觀之侈,逾于上林。前年建州勞還,文徽入覲,西苑會燕。舍爵策勳,岑披猖無禮,狂悖妄言,於延巳用意多私,行恩不當。俾軍士懷恨怒之志,受賞無感勵之心,將校爭功,喧動京邑。奸謀詭計,誑惑國朝,致漳州屠害使者,福州違拒朝命,百姓肝腦塗地,國家帑藏空虛。福州之役,岑為東南面應援使,而自焚營壁,縱兵入城,使窮寇堅心,大軍失勢。軍法逗留畏懦者斬,律雲:'主將守城,為賊所攻,不固守而棄去,及守備不設,為賊掩覆者皆斬。'敕赦諸將,蓋以軍威政令,各非己出。岑與覺、延魯更相連戾,互肆威權,號令並行,理在無赦。烈祖孝高皇帝,櫛風沐雨,勤勞二紀,成此慶基,付之陛下,比諸鄰邦,我為強國。奈何賞罰大柄,肆奸宄之謀;軍國資儲,為凶狡所散!昨天兵敗衄,統內震驚,將雪宗廟之羞,宜醢奸臣之肉!已誅二罪,未塞群情,盡去四凶,方祛眾怒。今民多饑饉,政未和平,東有伺隙之鄰,北有霸強之國,市里訛言,遐邇危懼。陛下宜軫慮殷憂,諸鋤虺蜮。延巳不忠不孝,在法難原,魏岑同罪異誅。觀聽疑惑,請行典法,以謝四方!」文蔚將上疏,先具小舟,載老母以待左降。元宗果怒,貶江州司士參軍。

  而覺、延魯以宋齊丘救解,複皆不死。

  延巳雖暫罷,旋複柄用。方宣延巳制,百官在廷,常夢錫大言曰:「白麻雖佳,要不如江文蔚疏耳。」逾年召還。

  南唐建國以來,憲度草創,言事遇合,即隨材進用,不復設禮部貢舉。至是始命文蔚以翰林學士知舉,略用唐故事,放進士廬陵王克貞等三人及第。元宗問文蔚:「卿知舉取士,孰於北朝?」文蔚曰:「北朝公薦私謁相半,臣一以至公取才。」元宗嘉歎。

  中書舍人張緯,後唐應順中及第,大銜其言。執政又皆不由科第進,相與排沮,貢舉遂複罷矣。

  保大十年卒,年五十二,諡曰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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