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明史紀事本末 | 上頁 下頁 |
第六十一卷 江陵柄政(1) |
|
世宗嘉靖四十三年秋七月,以諭德張居正充裕王講官。 穆宗隆慶元年二月,加恩侍從藩邸諸臣,以禮部右侍郎張居正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直內閣。 四月,進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二年春正月,進大學士張居正少保。 八月,居正上疏陳大本急務六事:「一曰省議論。凡事不貴無用之虛詞,務求躬行之實效。欲為一事,須審之于初。及計慮已審,即斷而行之,如唐憲宗之討淮、蔡,雖百方沮之而不為搖。欲用一人,須慎之於始。既得其人,則信而任之,如魏文侯之用樂羊,雖謗書盈篋而終不為之動。一日振紀綱。近年以來,綱紀不肅,猥以模棱兩可謂之調停,以委曲遷就謂之善處。伏望刑賞予奪,一歸公道,而不曲徇乎私情。政教號令,一斷宸衷,而勿紛更於浮議。一曰重詔令。近日以來,朝廷詔旨,多格廢不行,至十餘年未竟者。文卷委積,多致沈埋。年月既遠,事多失真。遂使漏網終逃,國有不中之法;覆盆自苦,人懷不白之冤。是非何由而明,賞罰何由而當?伏乞敕下各司,嚴立限期,責令奏報,違者查參。一曰核名實。器必試而後知其利鈍,馬必駕而後知其駑良,今用人則不然。官不久任,事不責成,更調太繁,遷轉太驟,資格太拘,毀譽失實。臣願皇上慎重名器,愛惜爵賞。用人必考其終,授人必求其當。仍敕吏部嚴考課之法,審名實之歸。一曰固邦本。今風俗侈靡,官民服舍俱無定制。外之豪強兼併,賦役不均,花分詭寄,偏累小民。乞敕內外諸司,悉心清理。一曰飭武備。今議者皆曰:兵不多,食不足,將帥不得其人。臣以為此三者皆不足患也。夫兵不患少而患弱。今軍從雖缺,而糧具存。若能按籍徵求,清查冒占,隨宜募補,從實訓練,何患無兵!捐無用不急之費,以撫養戰鬥之士,何患無財!懸重賞以勸有功,寬文法以伸將權,則忠勇之夫孰不思奮,又何患於無將!至於目前自守之策,莫要于選擇邊吏,團練鄉兵,並守墩堡。臣考前代及吾祖宗,俱有大閱之禮,以習武事而戒不虞。今京師內外,守備單弱,伏乞敕戎政大臣,申嚴軍政,設法訓練。每歲農隙之時,恭請大閱,以試將帥之能否,軍士之勇怯。注意武備,整飭戎事,亦足以伐外寇之謀,銷未萌之患。」 疏入,上曰:「覽卿奏,皆深切時務,具見謀國忠悃,所司詳議以聞。」於是都禦史王廷等覆「振紀綱、重詔令」二事,析為八則。疏上,上允行之。兵部覆飭武備事宜:「一議兵,一議將,一議團練鄉兵,一議守城堡,一議整飭京營。」又奏:「大閱之禮,宣宗、英宗嘗行之。恭請親臨較閱,如閣臣所奏。」上曰:「大閱既有祖宗成憲,允宜修舉。其先期整飭,俟明年八月舉行。餘悉如議。」戶部議固邦本,言「財用之當經理者有十,宜嚴法整飭」。上一一允行之。 十二月,廢遼王。大學士張居正故隸遼王尺籍,至憲㸅,頗驕酗,多所淩轢,居正銜之,而又羨其府第壯麗。會告王謀反,刑部訊治。侍郎洪朝選案驗無謀反狀,僅坐以淫酗,憲㸅錮高牆,廢其府,居正攘以為第。後複恚朝選不附反律,謀殺朝選。 三年九月,上大閱于京營教場,敕諭戎政官及諸吏卒。先是,給事中駱問禮言:「大閱非今時所急,不必仰煩聖駕。」居正力持其說,上遂行之。 四年十二月,大學士張居正秩滿,進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進少傅,兼建極殿大學士。 六年春正月,進大學士張居正少師。 五月,上不豫。己酉,大漸,召閣臣高拱、張居正、高儀至乾清宮受顧命。上倚坐禦榻,皇后及皇貴妃咸侍,東宮立于左。上困甚,太監馮保宣顧命曰:「朕嗣統方六年,今疾甚,殆不起,有負先帝付託。東宮幼沖,以屬卿等。宜協輔,遵守祖制,則社稷功也。」拱等泣拜而出。翼日上崩。 六年甲子,皇太子即位,年始十歲,時太監馮保方居中用事,矯傳大行遺詔雲:「閣臣與司禮監同受顧命。」廷臣聞之俱駭。一日,內使傳旨至閣。拱曰:「旨出何人?上沖年,皆若曹所為,吾且逐若曹矣。」內臣還報,保失色,謀逐拱。拱與居正俱負氣不相下,居正乃結保自固。時台諫交劾保,必欲斥之。而高拱自以與居正及高儀同與憑幾,每慷慨收宮府權曰:「老臣謬膺托孤,不敢不竭股肱。凡內降命敕,府部章奏,自合公聽並觀。有傳奉中旨,所司按法覆奏,白老臣折衷之,以複百官總已之義。」拱內慮馮保專恣,與居正、儀謀去之。居正陰泄之保,乃與保謀去拱。 六月既望,庚午昧爽,拱在直,居正引疾。召諸大臣于會極門,促居正至,拱以為且逐保也。保傳皇后、皇貴妃皇帝旨曰:「告爾內閣、五府、六部諸臣。大行皇帝賓天,先一日,召內閣三臣禦榻前,同我母子三人,親受遺屬曰:『東宮年少,萊爾輔導。』大學士拱,攬權擅政,奪威福自專,通不許皇帝主管,我母子日夕驚懼。便令回籍閑住,不許停留。爾等大臣,受國厚恩,如何阿附權臣,蔑視幼主!自今宜洗滌忠報,有蹈往轍,典刑處之!」拱即日出朝門,得一牛車,立而附載,緹騎兵番踉蹌追逐,喪厥資斧,大臣去國,以為異聞。拱去,居正為乞馳驛,乃傳歸。而高儀未幾亦卒以病死,居正裒然首輔矣。 辛酉,上禦平臺,召張居正慰勞之曰:「皇考屢稱先生忠臣。」居正傾首泣謝曰:「今國家要務,惟在遵守舊制,不必紛更。至於講學親賢,愛民節用,又君道所先,乞聖明留意。」上曰:「善。」隨賜酒饌銀幣。居正既柄政,慨然以天下為己任,中外想望丰采,一意尊主權,課吏實。嘗言:「高皇帝得聖之威者也。世宗能識其意,是以高臥法宮之中,朝委裘而不亂。今上,世宗孫也,奈何不法祖!」具詔草請於上,召群臣廷飭之,百寮惕然。 八月,張居正請開經筵,複請更定常朝日期,禦門聽政。俱從之。上遂禦文華殿,日講以為常。 十一月,太監崔敏請買金珠寶石。居正上言:「前六月間,奉命停止,今忽有此舉,是前詔不信也。乞暫停之,以蘇民力。」因封還敏疏,遂報罷。十二月,張居正進《帝鑒圖說》。上見捧冊進,喜動顏色,遽起立,命左右展冊。居正從旁指陳大義,上應如響。因即宣付史館,賜居正銀幣。一日,上禦文華殿講畢,覽至漢文帝勞軍細柳事。居正因言:「皇上當留意武備。祖宗以武功定天下,承平日久,武備日弛,不可不及早講求也。」上稱善。 甲戌,張居正奏請明年正月上旬,即禦殿日講。但先帝喪未期,勿設宴,並免元夕燈火。上曰:「已早停止。每侍聖母膳,甚簡素。或逢節日,具果宴,不設樂。」居正稱善。尋諭光祿卿免節間供應七百余金。 戊寅,張居正上言:「制敕宜尚簡嚴,近來過為誇侈。臣諛其君,猶謂之佞,況以上諛下乎!乞戒代言諸臣,復古從實,毋壞制體。」從之。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