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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卷 太子監國(1)


  成祖永樂二年四月,冊立世子為皇太子。先是,洪武二十八年,太祖親冊為燕世子。時秦、晉、燕、週四世子,太祖皆教而試之。一日,使分閱衛士,燕世子還獨後。問之,對曰:「寒甚,士方食。」太祖喜。使閱章奏,擇可施行者報命,太祖益愛之。後成祖即位,議建儲,武臣多請立高煦者,謂其有扈從功。金忠以為不可。上猶豫未定,遂召解縉預議。縉言立嫡以長,複曰:「好聖孫。」蓋指宣宗也。上又密以問黃淮,淮亦曰:「長嫡承統,萬世正法。」複召問尹昌隆,昌隆對與淮同,上意遂決。

  及《文華寶鑒》成,上召皇太子諭之曰:「修已治人之要,具於此書。堯、舜相傳,惟曰『允執厥中』。帝王之道,貴乎知要。汝其勉之!」皇太子拜受而退。上顧侍臣解縉等曰:「朕皇考訓戒太子,嘗采經傳格言為書,名曰《儲君昭鑒錄》。此書稍充廣之,益以皇考聖謨大訓,以為子孫萬世帝王之法。誠能守此,足為賢君。昔秦始皇教太子以法律,晉元帝授太子以韓非書,帝王之道廢而不講,所以亂亡。朕此書皆大經大法,卿等兼輔東宮,從容閒暇,亦當以此為說,庶幾成其德業,他日不失為守成令主。」

  侍講學士王達侍皇太子,進講乾九四爻,舉儲貳為說。講畢,皇太子召楊士奇問曰:「經旨於此,恐無儲貳之說,達不含譏否?」士奇對曰:「講臣非正道不陳,豈敢含譏。此本宋儒胡瑗之說也。」皇太子曰:「然則常人得此爻,亦舉此說耶?」士奇曰:「殿下此問甚善。」因舉程子雲:「凡卦六爻,人人有用。聖賢有聖賢用,眾人有眾人用,君有君用,臣有臣用,無所不通。」太子悅。

  六年八月,詔曰:「成周營洛,肇啟二都。有虞勤民,尤重巡省。朕君臨天下,祇率彝典。統極之初,已升順天府為北京。今四海清甯,萬民安業,國家無事,省方以時。將以明年二月巡幸北京,命皇太子監國。朕所經過處,親王止離王城一程迎接,軍民官吏于境內朝見。一切供億,皆已有備,不煩于民,諸司無得有所進獻。」

  冬十一月,命丘福、蹇義、金忠、胡廣、黃淮、楊榮、楊士奇、金幼孜等兼輔導皇長孫,諭之曰:「朕長孫天章日表,玉質龍姿,孝友英明,寬仁大度。年未一紀,夙夜孜孜,日誦萬言,必領要義。朕嘗試之以事,輒能裁決,斯實宗社之靈。卿等其悉心輔導。」

  七年春正月,敕皇太子監國。惟文武除拜、四裔朝貢、邊境調發,上請行在,餘常務不必啟聞。仍命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兵部尚書兼詹事金忠、左春坊大學士兼翰林侍讀黃淮、左諭德兼翰林侍講楊士奇輔導監國。諭義等曰:「居守事重。今文臣中留汝四人輔導監國,若唐太宗簡輔監國必付房玄齡等。汝宜識朕此意,敬恭無怠。」命學士胡廣,侍講楊榮、金幼孜及戶部尚書夏原吉等扈從。賜皇太子《聖學心法》。上出一書,示胡廣等曰:「朕因政暇,采聖賢之言,若執中建極之類,切于修齊治平者,今已成書,卿等試觀之。」廣等覽畢,奏曰:「帝王道德之要,備載此書。」遂名曰《聖學心法》,命司禮監刊行。

  上諭黃淮、楊士奇曰:「東宮侍側,朕問:『講官今日說何書?』對曰:『《論語》君子小人和同章。』因問:『何以君子難進易退,小人則易進難退?』對曰:『小人逞才而無恥,君子守道而無欲。』又問曰:『何以小人之勢常勝?』對曰:『此系上人之好惡,如明主在上,必君子勝矣。』又問:『明主在上,都不用小人乎?』曰:『小人果有才,亦不可盡棄。須常謹備之,不使有過可也。』朕甚喜其學問有進,爾等其盡心輔之。」

  二月,帝發京師,三月,帝至北京。都禦史虞謙、給事中杜欽奉命巡視兩淮,啟潁川軍民缺食,請發廩賑貸。太子遣人馳諭之曰:「軍民困乏,待哺嗷嗷,卿等從容啟請待報,汲黯何如人也?即發廩賑之勿緩。」贊善王汝正每于皇太子前論說賦詩之法,皇太子問楊士奇曰:「古人為詩者,其高下優劣何如?」對曰:「詩以言志。『明良喜起』之歌,『南風解慍』之詩,唐、虞之君,其志尚矣。後世漢高帝《大風歌》,唐太宗《雪恥百王》之作,則所尚者霸力,皆非王道。漢武《秋風辭》,志氣已衰。如隋煬帝、陳後主所為,則萬世之鑒戒也。殿下欲娛意文事,則兩漢詔令亦可觀,非獨文辭高古,其間亦可裨益治道。如詩,無益之辭,不足為也。」

  太子視朝之暇,專意文事,因覽真德秀《文章正宗》,羨其學識純正。楊士奇曰:「德秀所著《大學衍義》一書,尤有益學者,為君為臣,皆不可不知。」太子即召翰林典籍取閱,大喜曰:「此為治之鑒戒,不可無。」遂命重刻,以賜諸皇孫及廷臣。

  八年冬十月,上還南京。

  十一年,上幸北京,皇太孫從。命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及洗馬楊溥等輔導太子監國。

  十二年三月,帝發北京,親征瓦刺。

  六月,班師,駐蹕沙河,太子遣兵部尚書金忠等齎表往迎。

  八月,帝至北京,以太子所遣使迎車駕緩,且書奏失辭,怒曰:「此輔導者之咎也。」漢王高煦複譛之,遂遣使逮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芮善及司經局正字金問等至。中途有旨宥蹇義回南京,黃淮先至北京下獄。

  次日,士奇及金問繼至,上曰:「楊士奇姑宥之。朕未嘗識金問,何以得侍東宮?」命法司鞫之。尋召士奇至,問東宮事。士奇叩頭稱太子孝敬誠至,凡所稽違,皆臣等之罪。乃下士奇錦衣衛獄。未幾,特宥複職。時金問詞連溥等,遂相繼下獄。有白事者曰:「殿下知讒人乎?」太子曰:「吾不知,知為子耳。」

  十三年秋九月,直隸鹽城縣颶風,海水泛溢,傷民田二百一十五頃有奇。太子令蠲田租一千一百七十余石。帝至京師。

  十二月,《歷代名臣奏議》書成。先是,上以璽書諭太子,命翰林院儒臣黃淮、楊士奇等,采古名臣直言匯錄,以便觀覽。至是書進,上覽而嘉之,命刊印以賜皇太子、皇太孫及諸大臣。

  十五年春三月,上巡北京,命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翰林學士兼諭德楊士奇、侍讀兼贊善梁潛輔太子監國。

  七月,賜皇太子《務本之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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