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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 開國規模(2)


  太祖洪武元年春正月壬申朔,四月乙亥,上祀天地於南郊,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遂詣太廟,追尊四代祖考。

  丁醜,大宴群臣於奉天殿,上曰:「吾觀史傳所載歷代君臣,或君上樂聞忠讜,而臣下循默不言,或臣下抗言直諫,而君上飾非拒諫。比來朕每發言,百官唯訥而已,其間豈無是非得失可以直言者。自今宜盡忠讜,以匡朕不逮。」

  辛醜,命廷臣兼東宮官。先是,中書及都督府議仿元舊制,設中書令,欲奏以太子為之。上曰:「元人事不師古,設官不以任賢,惟類是與,豈可取法。且吾子年齒未長,更事未多,所宜尊禮師傅,博通今古。他日軍國重務,皆令啟聞,何必效彼作中書令乎?」禮部尚書陶凱請選人專任東宮官屬,上曰:「朕以廷臣有德望者兼東宮官,非無謂也。嘗慮廷臣與東宮屬有不相能,遂成嫌隙,江充之事,可為明鑒。朕今立法,令台省等官兼東宮官,贊輔之,父子一體,君臣一心。」

  於是以李善長為太子少師,兼詹事,馮勝兼副詹事,楊憲、傅瓛兼府丞,徐達兼太子少傅,常遇春兼太子少保,鄧愈、湯和兼太子諭德,章溢兼太子贊善大夫,劉基兼太子率更令。上諭善長等曰:「朕於東宮不別設府僚,而以卿等兼之者,蓋軍旅未息,朕若有事於外,必留太子監國,若設府僚,卿等在內,事當啟聞,太子或聽斷不明,卿等必謂府僚導之,嫌疑由是而生。朕所以特置賓客、諭德等官,以輔成太子德性,且選名儒為之賓友。昔周公教成王,告以『克詰戎兵』;召公教康王,告以『張皇六師』。此居安慮危,不忘武備。蓋繼世之君,生長富貴,狃於安逸,軍旅之事,多忽而不務,一有緩急,罔知所措。二公之言,不可忘也。」

  上欲官外戚,後曰:「國家官爵,當用賢能。妾家親屬,未必有可用之才。且聞前世外戚家,多驕淫不守法度,每致覆敗。陛下加恩妾族,厚其賜予,使得保守足矣。若非才而官之,恃寵致敗,非妾所願也。」上遂止。

  上朝罷,從容謂劉基、章溢曰:「朕起淮右,以有天下。戰陣之際,橫罹鋒鏑者多,常惻然於懷。夫喪亂之民思治安,猶饑渴之望飲食。若更驅以法令,譬以藥療疾,而加之以鴆,民何賴焉!」溢頓首曰:「陛下深知民隱,天下蒼生之福也。」

  上與儒臣論學術,陶安對曰:「正道之不明,邪說害之也。」上曰:「邪說之害道,猶美味之悅口,美色之眩目。戰國之時,縱橫押闔之徒,肆其邪說。諸侯急於利者多從之,往往事未就而國隨以亡,此誠何益。夫邪說不去,則正道不興,天下焉得而治!」安對曰:「陛下所言,深探其本。」上曰:「仁義,治天下之本也。賈生論秦之亡,不行仁義之道。夫秦襲戰國之弊,又安得知此!」

  天下府州縣官來朝,陛辭,上諭之曰:「天下初定,百姓財力俱困,譬猶初飛之鳥,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搖其根,要在贍養生息之而已。惟廉者能約己而利人,貪者必朘人而厚已。有才敏者或溺於私,善柔者或昧於欲,此皆不廉致之也。爾等當深戒之!」

  甲申,詔遣周鑄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實田畝,諭中書省臣曰:「兵革之餘,郡縣版籍多亡,今欲經理以清其源,無使過制以病吾民。夫善政在於養民,養民在於寬賦。其遣周鑄等往諸府縣核實田畝,以定賦稅,此外無令有所妄擾。」

  上謂劉基曰:「曩者群雄角逐,生民塗炭。今天下次第已平,思所以生息之道,何如?」基對曰:「生民之道,在於寬仁。」上曰:「不施實惠,而概言寬仁,亦無益耳。以朕觀之,寬民必當阜民之財,息民之力。不節用則民財竭,不省役則民力困,不明教化則民不知禮義,不禁貪暴則無以遂其生。」基頓首曰:「此所謂以仁心行仁政也。」

  二月,敕中書省臣定郊社宗廟禮以聞。於是李善長、傅瓛、陶安等引古酌今,擬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大明、夜明星、太歲從。夏至祀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從。四代各一廟,廟皆南向,以四時孟月祭,及歲除,則合祭于高廟。社稷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從之。

  定衛、所官軍及將帥將兵之法。自京師及郡縣皆立衛、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所,一百一十二人為百戶所。每百戶所設總旗二名,小旗十名,官領鈐束,通以指揮使等官領之。大小相連,以成隊伍。有事征伐,則詔總兵官佩將印領之。既旋,則上所佩將印於朝,官軍各回本衛,大將軍身還第。權皆出於朝廷,不敢有專擅。自是征伐,率以為常。

  丁未,詔以太牢祀孔子于國學,仍遣使詣曲阜致祭。詔衣冠悉如唐制。

  乙丑,命中書議役法。上以立國之初,經營興作,恐役及貧民,乃命中書省驗田出夫。於是省臣奏議,田一頃,出丁夫一人,不及頃者,以別田足之,名曰「均工夫」。遇有興作,農隙用之。庚午,命選國子監生侍太子讀書。

  三月丁未,命翰林儒臣修《女誡》。上謂學士朱升等曰:「治天下者,修身為本,正家為先。正家之道,始于夫婦。後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以預政事。至於嬪嬙,不過備職事,侍巾櫛,若寵之太過,則上下失序。觀歷代宮閫,政由內出,鮮有不為禍亂者也。內嬖惑人,甚於鴆毒,惟賢明之主能察之于未然,其它未有不為所惑者。卿等纂修《女誡》及賢妃之事可為法者,使後世子孫知所持守。」

  甲申,徐達奏上所獲山東土地、甲兵數。時近臣因進言山東有銀場可興舉者,上曰:「銀場之弊,利於官者少,損於民者多。今凋瘵之餘,豈可以此重勞民力。昔人有拔茶種桑,民獲其利者,汝豈不知!」言者慚而退。

  乙酉,蘄州進竹簟,命卻之。諭中書省臣曰:「古者方物之貢,惟服食器用,無玩好之飾。今蘄州進竹簟,未有命而來獻,天下聞風爭進奇巧,則勞民傷財,自此始矣。其勿受。仍令四方,非朝廷所需,毋得妄獻。」

  夏四月丁未,命圖古孝行及身所經歷艱難起家戰伐之事,以示子孫。上謂侍臣曰:「朕本農家,祖父皆長者。積善余慶,以及於朕。今圖此者,後世子孫富貴易驕,使觀之,知王業艱難也。」

  丙辰,禁宦官預政典兵。上謂侍臣曰:「吾見史傳所書,漢、唐末世,皆為宦官敗蠹,未嘗不為之惋歎。《易》稱:『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其在宮禁,止可使之供灑,掃給使令而已,豈宜預政典兵。漢、唐之禍雖宦官之罪,亦人主寵愛之使然。向使宦官不得典兵預政,雖欲為亂,其可得乎?」

  秋七月,帶刀舍人周宗上疏,請府州縣開設學校,上嘉納之。庚寅,賑恤中原貧民。中書省臣慮財匱,上曰:「周窮乏者,不患無餘財,患無其心。果心注之,何憂不贍。」

  閏七月丁未,征天下賢才至京,授以守令。上語中書省臣曰:「布衣之士,新授以政,必先養其廉恥,然後責其成功。《洪範》曰:『既富方穀。』此古人之良法美意也。」乃厚賜而遣之。

  免吳江、廣德、太平、甯國、和、滁水旱災租。

  八月,漳州府通判王禕上言:「人君修德之要有二:忠厚以為心,寬大以為政。昔者周家忠厚,故垂八百年之基;漢室寬大,故開四百年之業。蓋上天生物為心,春夏長養,秋冬收藏,其間雷電霜雪,有時而搏擊肅殺焉,然皆暫而不常。向使雷電霜雪無時不有,上天生物之心息矣。臣願陛下之法天道也。浙西既平,租賦既廣,科斂之當減。猶可議者,臣願陛下之順人心也。」上嘉納之。時反元政,尚嚴厲,故禕以為言。

  上謂宋濂等曰:「秦始皇、漢武帝好尚神仙,以求長生,卒無所得。使移此以圖治天下,安有不理。以朕觀之,人君能清心寡欲,使民安田裡,足衣食,熙熙皞皞而不自知,即神仙也。」

  始置六部官。先是,中書省惟設四部,掌錢谷、禮儀、刑名、營造。至是,乃定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理庶務。

  禦史中丞劉基致仕。先是,上北巡,命基同李善長留守京師。基言於上曰:「宋、元以來,寬縱日久,當使紀綱振肅,而後惠政可施也。」上然之。基素剛嚴,凡僚吏有犯,即捕治之;宦者監工匠不肅,啟皇太子捕置法;宿衛舍人奕棋於直舍,按治之;人皆側足立。中書都事李彬骪法,事覺。彬素附善長,善長托基緩其獄。基不允,遣人馳奏,請誅彬,上可其奏。時大旱,善長等方議禱雨,而誅彬之報適至,善長曰:「今欲禱雨,可殺人乎?」基怒曰:「殺李彬,天必雨。」遂斬彬,善長銜之。上還,怨基者多訴於上前。善長亦言基專恣,語頗切。會基有喪,告歸,許之。

  上幸北京,放元宮人。

  命學士詹同等十人分行十道,旁求隱逸之士。有司奏造乘輿服禦諸物應用金者,特命以銅為之。有司言費小不足惜,上曰:「朕富有四海,豈吝於此。然所謂儉約者,非身先之,何以率下。且奢侈之原,未有不由小至大者也。」冬十月甲午,司天監進元所置水晶刻漏,備極機巧。中設二木偶人,能按時自擊鉦鼓。上覽之,謂侍臣曰:「廢萬機之務,用心於此,所謂作無益害有益也。」命左右碎之。

  十一月辛醜,建大本堂,命取古今圖籍充其中,延儒臣教授太子、諸王,以起居注魏觀侍太子說書。上問太子:「近儒臣講說經史何事?」對曰:「昨講《漢書》七國叛漢事。」遂問:「此曲直孰在?」對曰:「曲在七國。」上曰:「此講官偏說耳。景帝為太子時,常投博局殺吳王世子。及為帝,又聽晁錯之說,黜削諸侯。七國之變,實由於此。若為諸子講此,則當言藩王必上尊天子,下撫百姓,為國家藩輔,以無撓天下公法。如此,則為太子者知敦睦九族,隆親親之恩,為諸子者知夾輔王室,盡君臣之義。」

  甲辰,以孔希學襲封衍聖公,孔希大為曲阜知縣,皆世襲。立孔、顏、孟三氏教授,司尼山、洙泗二書院。命博士孔克仁等授諸子經,功臣子弟亦令入學。

  十二月己巳,上退朝還宮,太子、諸王侍。上指宮中隙地謂之曰:「此非不可起亭台館榭,為遊觀之所,誠不忍重傷民力耳。昔商紂瓊宮瑤室,天下怨之。漢文帝欲作露臺,惜百金之費,當時國富民安。爾等常存儆戒。」

  辛未,詔中書省令禮官定官民喪服之制。時人民仍元俗,喪葬作樂娛屍,禦史高原侃奏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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