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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諤墓誌銘


  ▼鎮江府同知陳公墓誌銘(朱與言)

  公諱諤,字克忠,少字一諤,姓陳氏,世居番禺。曾大父諱中奉,宋季為廉訪使,按山東,有能聲。大父諱照卿,樂善好義,隱居田裡,勢利澹然,邑人敬慕。有貧者,輒捐已賑貸,事弗平者鹹質之,退無怨言,頗有陳太丘、王彥方風。父諱以惠,博通經史,兼通《內典》,而精於醫,治疾如神,弗圖報於人,人多德之。國初,海內甫平,乃退耕田野,無複仕進心,惟篤義方之教。配杜氏,生四子,其次公也。公自幼性敏,洎長,遜志篤學,而識見逈出流輩。讀書過目成誦,辭藻英發,卓有古作者氣格。以惠公嘗曰:「吾子諤器宇不凡,他日必大吾門也。」弱冠遊廣郡庠,受業于永嘉陳先生門,益自奮勵,冀以成父志,先生深器之。

  永樂六年戊子,以《書經》領薦,卒業於太學,納交名流,以宏所藴,用志愈篤,聲譽籍籍,遂聞於朝。八年庚寅夏五月,超擢刑科給事中。介然自守,遇事剛果,劾奏豪強,不避權要。嘗奏事,聲響甚大,聽者凜然。上令餓之數日,奏對如前,乃曰:「是天生也。」每見呼為「大聲秀才」雲。嘗以直諫致逆鱗之怒,命為坎奉天門外瘞之,七日不死,遂釋還職。未久,升吏科都諫。一日,率同列奏事忤上,上怒落職,罰令修葺象房。同事者先治完,降職去。公貧不能倩人,乃力自為值。駕至觀象,問「治屋者誰也?」公前俯伏陳其故。上念其直,且憐其貧,尋命複官。由是擊搏愈甚,朝廷肅然,而上亦屢有付託委任之意焉。九年辛卯九月,奉使雲南公幹還朝。

  即命署通政司事,癸巳春三月也。逾年,署應天府,未幾,又署刑部事。所至克舉厥職,凡百施為,悉中肯綮。十四年丙申夏,又轉鴻臚寺,亦署事也。明年冬,又改署工部事。曆履聲跡,視前有加。不四年而轉署三五,公才皆足膺之,為無忝焉。至是升授順天府府尹,治同三輔,政尚嚴明,有漢張、趙風,吏畏其威,民懷其惠,歌誦興焉。嘗出行,轉城陽,處沖皇太子駕,太子怒,訴上,上曰:「陳府尹是我父母官。」竟不問。其見重有如此。

  己亥四月癸巳,有白烏乳公庭槐,公表而獻之。上喜,賜金帛有加,廷臣稱賀,時有《白烏》之頌。既而執政出公為湖廣按察使,論者以白烏雖為國上瑞,而亦公外補之兆也。曆三載,刑政肅清,一道無冤獄,亦無冤民。前憲使孟公督營造,公成之,民不苦勞,事易以集。將代,朝廷命之部侍郎師公有事湖廣,劉公督軍,公嚴號令,秌毫無犯,民得按堵。既平,奏最,改山西。公至,一以治湖湘者治之。洪熙改元,封建親藩,選輔導之職,廷臣推公重厚老成,才德兼備,足副簡畀,遂授荊府長史。先是,公因忤親王,貶知浙江海鹽知縣,一日問左右大聲:「官人何在?此人宜複為輔導,使人得易聞過。」至是因有是命。降勅曰:「朝廷建諸子以藩屏國家,必選賢能端正之士為之輔,長史其首也。所以贊其德義,治其政令,尤為得賢,乃足以克副簡畀。爾浙江海鹽縣知縣陳諤,自給事廷陛擢尹京府,職司風紀,揚曆有年。茲持受爾奉議大夫、荊府長史。漢之河澗東平,飭躬勵行,令聞長世,固王之能自修,亦必輔導有其人焉,爾宜勉之。王有無窮之美,爾亦有稱於世。」時改元正月也。

  公至,左右匡輔,殫心竭誠,多補益。初命下,人為公懼,贊理有方,率爾於善,益副上付託之重。蒙賜「忠良鯁直」四大字以寵異之。既而封贈其父如已官,母杜氏為宜人,配蕭氏封如母。宣德三年,丁母憂還,哀毀甚至。郡人素服公剛直,有屈者來白公,公語諸當道,皆伸之。服闋,複為長史,與王不協,遂除鎮江府同知。時戶部侍郎周公忱督漕於淮,以公廉介有為,檄修陂圩岸,相方設宜,隨事就緒。及郡之山川、社稷、壇壝、學校、齋堂、殿廡,鹹大而新之。成績皆曆有紀。未滿考,以年耄乞歸,不許。欲徑掛冠,鎮民遮留弗得行。及章屢上,乃允,命兵部撥夫隸送。逾兩期,以疾終。時正統九年甲子三月二十三日,距公生洪武十年丁巳十有一月初十日,春秋六十有八矣。

  越明年乙丑十二月二十二日,將奉柩葬於番禺永泰鄉白雲山櫟木坑酉辛向之原。適予以賜歸吉州,其孤郡庠生綸以其郡人都禦史羅公亨信所為《狀》,請銘志石,用垂不朽。予與公同時官於朝,知公獨深,義不可辭。

  嗚呼!公以豪傑之才,正大之學,曆仕四朝,懋著勞績,眷顧之恩,有隆無替,英風義氣,足以廉頑而立懦,求之古人無愧也。顧世之才德節操有如公者,能幾何人哉!

  公二子,長經,次綸,即求銘者。

  銘曰:

  亹亹克忠,才德通敏。出仕明時,持身端謹。
  擢君近侍,職列禁垣。劾奏嚴密,受知帝尊。
  經署大政,殫心制治。榮遷京尹,操法循理。
  進獻禎瑞,加秩賜金。兩居總憲,刑微惟矜。

  部邑澄清,綱維振肅。藩輔既遷,轉導忠告。
  志存忠良,行有鯁直。勳烈流聞,千祀弗息。
  引年上疏,致政榮歸。優遊暮景,山谷增輝。
  同仕四朝,眾稱特達。令聞彰彰,威望日赫。
  令終壽考,安順榮光。於乎克忠,歿也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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