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隆平集
|
上頁
下頁
李漙
李漙,始為三司小吏,太宗論及財賦,必召以問利害,頗納用之,擢為左侍禁,自是進至宮苑使、團練使。兩以贓貶,責授右千牛衛將軍致仕,卒,年八十四。子:居簡、文仲。景德二年,以漙制置江淮等路鹽茶礬稅兼發運使,江淮米運至京,舊止二百五十萬,至漙遂增至六百余萬石,擢為發運副使,高郵軍新開湖,風濤多覆舟,漙課官舟還及泗州者,載石積湖中,成兩狹岸,其患遂絕,正除發運使,既又進為修玉清昭應宮都監。漙既久顓利權,內恃丁謂為之助,又林特為其姻家,故贓汙不法,以及於罪。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