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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欽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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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欽若,字定國,臨江軍新喻人。少孤,祖鬱,嘗曰:「吾曆官五十餘年,慎用刑,活人多矣,後必有興者,其吾孫乎?」淳化三年,登進士甲科,累遷知制誥、翰林學士。咸平四年,參知政事。景德初,契丹入寇,欽若請行,以參知政事判天雄軍,上親燕以遣之,還朝,累求罷政事,制特置資政殿學士寵之,既久又加大學士之名。景德三年,知樞密院事。大中祥符五年,除樞密使、同平章事。七年,兼同天書刻玉使。是年罷。八年,複樞密使、平章事。天禧元年,拜相。三年、商州捕得道士譙之易,畜禁書,能使六丁六甲神,而欽若贈之詩,故罷知杭州,逾年複資政大學士,資善堂侍讀,進司空,既而除節制、檢校太師、同平章事、判河南府。以疾不俟報赴闕,降司農卿、分司南京。仁宗即位,複秘書監,改太常卿、刑部尚書。天聖元年,複相,進司徒。三年,薨於位,贈太師、中書令,諡文穆,錄親屬及門下吏二十余人,前此宰相優恤,未有其比欽若。少時過圃田,夜視天文,有紫微字赤色,及使蜀,褒城道中有通刺,字未暇視,而與之見告欽若曰:「異日位至宰相」既去,視刺字乃唐裴晉公也。自是遂喜神異事,且撰文以記之。〈(按紫微赤字晉公通刺與丁謂之遇洞賓皆異人方有此異事也降天書時之宰相豈可無此等怪誕乎)〉真宗即位,欽若判三司理欠憑由司,奏蠲乾德至咸平逋負千余萬,釋系囚三千餘人,以廣惠澤。參知政事日,有訟欽若及洪湛貢舉受賂,命邢昺鞠之,時上顧欽若方隆,故湛獨流儋州,人以為冤。大中祥符間,與馬知節同在樞府,知節惡其為人,不能相下,故兩罷之。封泰山、祀汾陰,天下言符瑞,欽若皆與焉。朝廷有所興作,必委曲遷就以合上意,與丁謂、陳彭年、林特及內臣劉承規交通,蹤跡詭異,時論謂之五鬼。真宗作喜雪詩,誤用旁韻,王旦白欽若,曰:「天子詩可校以禮部格耶?」它日上謂輔臣曰王欽若幾為眾所咍。與楊億等同撰《冊府元龜》,有褒詔則自為表謝,譴問則戒吏雲,第言億等。故馬知節面斥其奸罔,其後仁宗亦謂王曾曰:「欽若所為真奸邪也!」五子皆夭,以從侄寅亮為後。欽若平日所撰,有《天書再降泰山祥瑞圖》、《鹵簿記》、《彤管懿範》、《天書儀制》、《翊聖傳》、《聖祖事蹟》、《羅天大醮儀》、《五嶽廣聞記、《遷敘圖》、《列宿萬靈廟真圖》共數百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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