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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志中(1)


  《傳》曰:「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厥咎僣,厥罰恒陽,厥極憂。時則有詩妖,時則有介蟲之孽,時則有犬禍,時則有口舌之痾,時則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言之不從,從,順也。是謂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詩》曰:「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號令不順人心,虛譁憒亂,則不能治海內。失在過差,故其咎僣差也。刑罰妄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常陽也。旱傷百穀,則有寇難,上下俱憂,故其極憂也。君炕陽而暴虐,臣畏刑而箝口,則怨謗之氣發於歌謠,故有詩妖。介蟲孽者,謂小蟲有甲飛揚之類,陽氣所生也,於《春秋》為螽,今謂之蝗,皆其類也。于《易》,《兌》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氣毀,故有犬禍。一曰,旱歲犬多狂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口喉咳嗽者,故有口舌痾。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凡言傷者,病金氣;金氣病,則木沴之。其極憂者,順之,其福曰康寧。劉歆《言傳》曰時則有毛蟲之孽。說以為于天文西方參為獸星,故為毛蟲。

  魏齊王嘉平初,東郡有訛言,雲白馬河出妖馬,夜過官牧邊鳴呼,眾馬皆應,明日見其跡,大如斛,行數裡,還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馬,兗州刺史令狐愚以彪有智勇,及聞此言,遂與王淩謀共立之。事泄,淩、愚被誅,彪賜死。此言不從之罰也。《詩》雲:「人之訛言,甯莫之懲。」

  蜀劉禪嗣位,譙周曰:「先主諱備,其訓具也,後主諱禪,其訓授也。若言劉已具矣,當授與人,甚于晉穆侯、漢靈帝命子之祥也。」蜀果亡,此言之不從也。劉備卒,劉禪即位,未葬,亦未逾月,而改元為建興,此言之不從也。禮,國君即位逾年而後改元者,緣臣子之心不忍一年而有二君。今可謂亟而不知禮義矣。後遂降焉。

  魏明帝太和中,薑維歸蜀,失其母。魏人使其母手書呼維令反,並送當歸以譬之。維報書曰:「良田百頃,不計一畝,但見遠志,無有當歸。」維卒不免。

  景初元年,有司奏,帝為烈祖,與太祖、高祖並為不毀之廟,從之。案宗廟之制,祖宗之號,皆身沒名成乃正其禮。故雖功赫天壤,德邁前王,未有豫定之典。此蓋言之不從失之甚者也。後二年而宮車晏駕,於是統微政逸。

  吳孫休時,烏程人有得困病,及差,能以響言者,言于此而聞於彼。自其所聽之,不覺其聲之大也。自遠聽之,如人對言,不覺聲之自遠來也。聲之所往,隨其所向,遠者所過十數裡。其鄰人有責息于外,歷年不還,乃假之使為責讓,懼以禍福。負物者以為鬼神,即傎倒畀之,其人亦不自知所以然也。言不從之咎也。

  魏時起安世殿,武帝后居之。安世,武帝字也。武帝每延群臣,多說平生常事,未嘗及經國遠圖。此言之不從也。何曾謂子遵曰:「國家無貽厥之謀,及身而已,後嗣其殆乎!此子孫之憂也。」自永熙後王室漸亂,永嘉中天下大壞,及何綏以非辜被殺,皆如曾言。

  趙王倫廢惠帝于金墉城,改號金墉城為永安宮。帝尋複位而倫誅。

  惠帝永興元年,詔廢太子覃還為清河王,立成都王潁為皇太弟,猶加侍中、大都督,領丞相,備九錫,封二十郡,如魏王故事。案周禮傳國以胤不以勳,故雖公旦之聖不易成王之嗣,所以遠絕覬覦,永一宗祧。後代遵履,改之則亂。今擬非其實,僣差已甚。且既為國嗣,則不應複開封土,兼領庶職。此言之不從,進退乖爽,故帝既播越,穎亦不終,是其咎僣也。後猶不悟,又立懷帝為皇太弟。懷終流弑,不永厥祚,又其應也。語曰,「變古易常,不亂則亡」,此之謂乎。

  元帝永昌二年,大將軍王敦下據姑孰。百姓訛言行蟲病,食人大孔,數日入腹,入腹則死;療之有方,當得白犬膽以為藥。自淮泗遂及京都,數日之間,百姓驚擾,人人皆自雲已得蟲病。又雲,始在外時,當燒鐵以灼之。於是翕然,被燒灼者十七八矣。而白犬暴貴,至相請奪,其價十倍。或有自雲能行燒鐵灼者,賃灼百姓,日得五六萬,憊而後已。四五日漸靜。說曰:「夫裸蟲人類,而人為之主。今雲蟲食人,言本同臭類而相殘賊也。自下而上,明其逆也。必入腹者,言害由中不由外也。犬有守衛之性,白者金色,而膽,用武之主也。帝王之運,王霸會於戌。戌主用兵,金者晉行,火燒鐵以療疾者,言必去其類而來火與金合德,共除蟲害也。」

  案中興之際,大將軍本以腹心受伊呂之任,而元帝末年,遂攻京邑,明帝諒闇,又有異謀,是以下逆上,腹心內爛也。及錢鳳、沈充等逆兵四合,而為王師所挫,逾月而不能濟水,北中郎劉遐及淮陵內史蘇峻率淮泗之眾以救朝廷,故其謠言首作於淮泗也。朝廷卒以弱制強,罪人授首,是用白犬膽可救之效也。

  海西公時,庾晞四五年中喜為挽歌,自搖大鈴為唱,使左右齊和。又宴會輒令倡妓作新安人歌舞離別之辭,其聲悲切。時人怪之,後亦果敗。

  太元中,小兒以兩鐵相打於土中,名曰鬥族。後王國寶、王孝伯一姓之中自相攻擊。

  桓玄初改年為大亨,遐邇歡言曰「二月了」,故義謀以仲春發也。玄篡立,又改年為建始,以與趙王倫同,又易為永始,永始複是王莽受封之年也。始徙司馬道子于安成。安帝遜位,出永安宮,封為平固王,琅邪王德文為石陽公,並使住尋陽城。識者皆以為言不從之妖僣也。

  武帝初,何曾薄太官禦膳,自取私食,子劭又過之,而王愷又過劭。王愷、羊琇之儔,盛致聲色,窮珍極麗。至元康中,誇恣成俗,轉相高尚,石崇之侈,遂兼王、何,而儷人主矣。崇既誅死,天下尋亦淪喪。僣逾之咎也。

  庶征恒陽,劉向以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禮》謂之大雩。不傷二穀謂之不雨。京房《易傳》曰:「欲德不用茲謂張,厥災荒,旱也。其旱陰雲不雨,變而赤,因四際。師出過時茲謂廣,其旱不生。上下皆蔽茲謂隔,其旱天赤三月,時有雹殺飛禽。上緣求妃茲謂僣,其旱三月大溫亡雲。君高臺府茲謂犯陰侵陽,其旱萬物根死,數有火災。庶位逾節茲為僣,其旱澤物枯,為火所傷。」

  魏明帝太和二年五月,大旱。元年以來崇廣宮府之應也。又,是春宣帝南擒孟達,置二郡,張郃西破諸葛亮,斃馬謖。亢陽自大,又其應也。

  太和五年三月,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辛已,大雩。

  齊王正始元年二月,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去歲正月,明帝崩。二月,曹爽白嗣主,轉宣帝為太傅,外示尊崇,內實欲令事先由已。是時宣帝功蓋魏朝,欲德不用之應也。

  高貴鄉公甘露三年正月,自去秋至此月旱。是時文帝圍諸葛誕,眾出過時之應也。初,壽春秋夏常雨淹城,而此旱逾年,城陷,乃大雨。鹹以誕為天亡。

  吳孫亮五鳳二年,大旱,百姓饑。是歲征役煩興,軍士怨叛。此亢陽自大,勞役失眾之罰也。其役彌歲,故旱亦竟年。

  孫皓寶鼎元年,春夏旱。時孫皓遷都武昌,勞役動眾之應也。

  武帝泰始七年五月閏月旱,大雩。八年五月,旱。是時帝納荀勖邪說,留賈充不復西鎮,而任愷漸疏,上下皆蔽之應也。及李憙、魯芝、李胤等並在散職,近厥德不用之謂也。

  九年,自正月旱,至於六月,祈宗廟社稷山川。癸未,雨。十年四月,旱。去年秋冬,採擇卿校諸葛沖等女。是春,五十餘人入殿簡選。又取小將吏女數十人,母子號哭于宮中,聲聞于外,行人悲酸。是殆積陰生陽,上緣求妃之應也。

  咸寧二年五月旱,大雩。至六月,乃澍雨。

  太康二年旱,自去冬旱至此春。三年四月旱,乙酉詔司空齊王攸與尚書、廷尉、河南尹錄訊系囚,事從蠲宥。

  五年六月,旱。此年正月天陰,解而複合。劉毅上疏曰:「必有阿黨之臣奸以事君者,當誅而不赦也。」帝不答。是時荀勖、馮紞僣作威福,亂朝尤甚。

  六年三月,青、梁、幽、冀郡國旱。六月,濟陰、武陵旱,傷麥。七年夏,郡國十三大旱。八年四月,冀州旱。九年夏,郡國三十三旱,扶風、始平、京兆、安定旱,傷麥。十年二月,旱。

  太熙元年二月,旱。自太康已後,雖正人滿朝,不被親仗,而賈充、荀勖、楊駿、馮紞等迭居要重,所以無年不旱者,欲德不用,上下皆蔽,庶位逾節之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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