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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及外戚並一品命婦


  衣服聽用明金,期親雖別籍、女子出嫁並同。又五品以上官母、妻,許披霞帔。唯首飾、霞帔、領袖、腰帶,許用明金、籠金、間金之類。其衣服止用明銀、象金及金條壓繡。正班局分承應帶官人,雖未出職系班,其祖母及母、妻、子孫之婦、同籍兄弟之妻、及在室女、孫、姊妹並同。又禁私家用純黃帳幕陳設,若曾經宣賜鸞輿服禦,日月雲肩、龍文黃服、五個鞘眼之鞍皆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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