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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駕鹵簿


  世宗大定三年,袷享,用黃麾仗三千人。分四節:第一節,無縣令、府牧,即用黃麾前三部,次前部鼓吹,次金吾牙門旗,次駕頭,次引駕龍墀隊,次天王、十二辰等旗。第二節,黃麾第四、第五部,次君王萬歲日月旗,次禦馬,內增控馬司圉、挾馬司圉各一十六人,次日月合璧、五星連珠等旗,次八寶,內增執黑杖傳喝一十八人在香案前,次七寶輦。第三節,黃麾後第一、第二部,次玉輅,次栲栳隊,次導駕門仗官。第四節,黃麾後第三、第四、第五部,次金輅,次牙門旗,次後部鼓吹。大定六年九月,西京還都,用黃麾仗二千五百四十二人(攝官在內),騎七百六十二匹。分四節:第一節,攝官五十四人,執擎三百二人,樂工一百七十人。第二節,攝官三十二人,執擎三百七十六人。第三節,仗內攝官四十四人,導駕官四十二人。門仗官一百人,玉輅青馬八、駕士一百四十人,護駕栲隊五百人,執擎二百四十二人。第四節,攝官五十人,金輅赤馬八、駕士九十四人,控鶴二十二人,樂工八十四人,執擎二百九十人。是歲,上還自西京,有司備儀仗,皇太子乘綴輅,上疑其非禮,以問禮官,無能知者,上怒,皆責降之。明年,將冊皇太子,宰臣奏當備儀仗告廟,上曰:「前朕受尊號謁謝,但令朕用宋真宗故事,朝服乘馬,於禮甚輕,今皇太子乃用備禮何耶?」丞相良弼謝,上徐曰:「此文臣因循,不加意爾。」先是,凡行幸皆役民執仗,是後詔以軍士易之。

  大定十一年,將有事於南郊,朝享太廟,右丞石琚奏其禮,上曰:「前朝漢人祭天,惟務整肅儀仗,此自奉耳,非敬天也。朕謂祭天在誠,不在儀仗之盛也,其減半用之。」於是,遂增損黃麾仗為大駕鹵簿,凡用七千人(攝官在內),分八節。

  第一節。第一引,七十人,縣令。第二引,二百六十四人,府牧。第三引,二百二十九人,御史大夫,名色與府牧同,頗損其數,而增行止旗一。

  第二節。金吾皂纛旗一十二人,朱雀隊三十四人,指南、記裡鼓車皆五十二人,鸞旗車一十八人。前部鼓吹一百二十九人。清遊隊七十二人:內白澤旗二,旗五人,(綠具裝冠、綠皮甲勒皮、錦臂鞲、橫刀,引夾加弓矢,綠皮馬甲、包尾全。)折衝都尉二人,(黑平巾幘、紫繡辟邪袍、革帶、銀褐大口袴、錦螣蛇、橫刀、弓矢。)弩六、弓矢二十四,槊三十。(並錦帽、青繡寶相花衫、革帶、銀褐大口袴。)佽飛隊四十八人:內果毅都尉二,(黑平巾幘、紫繡飛麟袍、革帶、銀褐大口袴、錦螣蛇,佩橫刀、弓矢。)虞候佽飛三十人,(鐵甲、兜牟、橫刀、弓矢、黑馬甲全。)鐵甲佽飛一十六人。(服、執如上。)前部馬隊,第一隊六十四人,第二、第三隊皆六十人,第四、第五隊皆五十八人。殳叉仗五十四人:內帥兵官二人,(黑平巾幘、緋寶相花衫、革帶、銀褐大口袴,執儀刀。)殳二十六,叉二十六。(五色寶相花衫、抹額、抹帶、行縢、鞋襪。)行止旗一。(緋繡寶相花衫、抹額、銀褐抹帶、大口袴。)

  第三節。前部鼓吹第二,三百六十九人。前步甲隊,第一至第五隊皆四十二人。衙門旗二十人。黃麾前第一部一百五十人,第二部一百二十人。殳叉仗五十八人。行止旗一。

  第四節。黃麾幡三人,六軍儀仗二百二十六人,禦馬三十三人,黃麾前第三至第五部皆一百二十人,青龍白虎隊五十二人,殳叉仗五十六人,行止旗一。

  第五節。八寶二百三十二人,平頭輦三十人,七寶輦四十二人。班劍、儀刀隊二百人:內將軍二人,折衝都尉二人,(平巾幘、緋辟邪袍、革帶、銀褐大口袴、錦螣蛇,執儀刀。)班劍、儀刀各九十八。(並平巾幘、緋繡寶相花衫、革帶、銀褐大口袴、錦螣蛇、執儀刀。)驍衛翊衛隊六十人:內供奉郎將二員,(黑平巾幘、緋繡寶瑞馬袍、革帶、銀褐大口袴,執儀刀。)鳳旗二,旗五人,(服、執如前。)弩、弓矢、槊皆一十六。(服如班劍,橫刀。)夾轂隊,第一隊九十二人:內折衝都尉二人,(平巾幘、緋繡飛麟袍、革帶、銀褐大口袴,執儀刀。)寶符旗二,旗五人,朱鍪甲刀盾八十。(朱甲、錦臂鞲、行縢、鞋襪。)第二隊八十二人:內果毅都尉二人,(白澤袍。)飛黃旗二,旗五人,銀褐鍪甲刀盾七十。第三隊八十二人:內果毅都尉二人,(赤豹袍。)吉利旗二,旗五人,皂鍪甲刀盾七十。殳叉仗五十六人。行止旗一。

  第六節。馬步門旗隊一百人,駕頭一十五人,廣武官、茶酒班執從物者二十三人。禦龍直四十人。(紅錦團襖、鍍金束帶,內人員二皂帽,三十八人真珠頭巾。)玉輅一百五十一人。栲栳隊五百人:內金槍隊一百二十六人,分左右,人員十八、(並鐵甲、皂帽、紅錦背子,執小旗,馬甲,紅錦包尾。)長行一百八人,(鐵甲、兜牟、紅錦背子、錦臂鞲,甲馬、紅錦包尾,執金槍。)銀槍隊一百二十六人,人員十八、長行一百八人,(服並如上,銀槍。)弓箭直步隊一百二十四人,人員四、(鐵甲、皂帽、紅錦團花戰袍、弓矢,執銀骨朵,馬甲全。)長行一百二十人,(鐵笠、紅錦團花戰袍、鐵甲、弓矢、骨朵。)骨朵直步隊一百二十四人,人員四、長行一百二十人。(服甲同上,無弓矢。)金吾牙門旗二十人,黃麾後第一部一百五十人,第二部一百二十人,殳叉仗五十二人,行止旗一。

  第七節。扇筤二十五人,金輅九十四人。大安輦一百八十一人:內尚輦奉禦二人,殿中少監二人,奉職官二人,(並公服。)令史四人,書令史四人,(七人烏介幘、緋四衤癸素衫、銀褐抹帶、大口袴、皂靴,一人長腳襆頭、紫羅公服、角帶皂靴。)掌輦四人,(武弁、黃繡寶相花衫、銀褐抹帶、大口袴。)人員十二,(皂帽、紅錦團襖、銅束帶,內指揮使一人執銀骨朵。)舁士一百五十一人。(服同掌輦。)禦馬三十三人。持鈒隊三十九人。後部鼓吹一百六十人。黃麾後第三至第五部皆一百二十人。後步甲隊第一至第二隊皆四十二人。殳叉五十六人。行止旗一。

  第八節。後部鼓吹第二,一百四十人。象輅、革車、木輅皆五十人,進賢車二十六人,豹尾車一十八人,屬車八十人。玄武隊六十一人。後步甲隊第三至第五隊皆四十二人。金吾牙門旗二十人。後部馬隊第一隊七十六人,第二隊六十四人,第三隊六十人。殳叉仗六十人。行止旗一。(後分行旗、止旗為二。)以上名數與黃麾同者不重述。

  章宗明昌五年六月,尚書省奏:「大定六年,世宗自西京還都,采宋省方還京之儀,用黃麾仗二千人、及金玉輅、栲栳隊甲騎五百人、導駕官四十二員,自後遂不復用。今車駕幸景明宮,還都之日宜依用之。」制可。承安元年,省臣奏:「南郊大禮,大駕鹵簿當用人二萬一千二百一十八、馬八千一百九十八。世宗親行郊祀,仗用七千人。今擬大定制外量添甲卒三百,栲栳隊、執楇人二百四十八,通七千五百四十八人,仍分八節。」從之。泰和六年,上欲親行祫享,命有司計其役費,尚書省奏:「當用仗三千五百人,錢一萬余貫,馬八百六十五匹。舊例,馬皆借取於民,親軍、班祗皆自備從事。今軍旅方興,官馬以備緩急,不可借用,民亦不可重擾,宜令有司攝事。」上詔再議之。八年四月,禘於太廟,依元年例,用黃麾仗三千人,屯門仗五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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