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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益謙傳


  賈益謙,字彥亨,沃州人也,本名守謙,避哀宗諱改焉。大定十年詞賦進士,曆仕州郡,以能稱。明昌間,入為尚書省令史,累遷左司郎中。章宗諭之曰:「汝自知除至居是職,左司事不為不練,凡百官行止、資歷固宜照勘,勿使差繆。若武庫署直長移刺郝自平定州軍事判官召為典輿副轄,在職才五月,降授門山縣簿尉。朕比閱貼黃,行止乃俱書作一十三月,行止尚如此失實,其如選法何?蓋是汝不用心致然爾。今姑杖知除掾,汝勿複犯之。」

  五年,為右諫議大夫,上言:「提刑司官不須遣監察體訪,宜據其任內行事,考其能否而升黜之。」上曰:「卿之言其有所見乎?」守謙對曰:「提刑官若不稱職,眾所共知,且其職與監察等,臣是故言之。」上嘉納焉。是年夏,上將幸景明宮清暑,守謙連上疏,極諫之。上禦後閣,召守謙入對,稱旨。進兼尚書吏部侍郎。時鎬王以疑忌下獄,上怒甚,朝臣無敢言者。守謙上章論其不可,言極懇切。上諭之曰:「汝言諸王皆有覬心,而遊其門者不無橫議。此何等語,固當罪汝。以汝前言事亦有當處,故免。」既而以議鎬王事有違上意,解職,削官二階。承安元年七月,降為甯化州刺史。五年八月,改為山東路按察使,轉河北西路轉運使。泰和三年四月,召為禦史中丞。

  四年三月,出為定武軍節度使。

  八年六月,複為禦史中丞。八月,改吏部尚書。九月,詔守謙等一十三員分詣諸路,與本路按察司官一員同推排民戶物力。上召見於香閣,諭之曰:「朕選卿等隨路推排,除推收外,其新強、銷乏戶,雖集眾推唱,然銷乏者勿銷不盡,如一戶元物力三百貫,今蠲減二百五十貫,猶有不能當。新強者勿添盡,量存氣力,如一戶添三百貫而止添二百貫之類。卿等宜各用心。百姓應當賦役,十年之間,利害非細。苟不稱所委,治罪當不輕也。」尋出知濟南府,移鎮河中。大安末,拜參知政事。

  貞祐二年二月,改河東南路安撫使,俄知彰德府。

  三年,召為尚書省右丞。會宣宗始遷汴梁,益謙乃建言:「汴之形勢,惟恃大河。今河朔受兵,群盜並起,宜嚴河禁以備不虞,凡自北來而無公憑者,勿聽渡。」是時,河北民遷避河南者甚眾。侍御史劉無規上言:「僑戶宜與土民均應差役。」上留中,而自以其意問宰臣。丞相端、平章盡忠以為便。益謙曰:「僑戶應役,甚非計也。蓋河北人戶本避兵而來,兵稍息即歸矣。今旅寓倉皇之際,無以為生,若又與地著者並應供憶,必騷動不能安居矣。豈主上矜恤流亡之意乎。」上甚嘉賞,曰:「此非朕意也。」因出元規章示之。

  三年八月,進拜尚書左丞。

  四年正月,致仕,居鄭州。

  興定五年正月,尚書省奏:「《章宗實錄》已進呈,衛王事蹟亦宜依《海陵庶人實錄》,纂集成書,以示後世。」制可。

  初,胡沙虎弑衛王,立宣宗,一時朝臣皆謂衛王失道,天命絕之,虎實無罪,且有推戴之功,獨張行信抗章言之,不報,舉朝遂以為諱。及是,史官謂益謙嘗事衛王,宜知其事,乃遣編修一人就鄭訪之。益謙知其旨,謂之曰:「知衛王莫如我。然我聞海陵被弑而世宗立,大定三十年,禁近能暴海陵蟄惡者,輒得美仕,故當時史官修實錄多所附會。衛王為人勤儉,慎惜名器,較其行事,中材不及者多矣。吾知此而已,設欲飾吾言以實其罪,吾亦何惜餘年。」朝議偉之。

  正大三年,年八十,薨。

  三子:賢卿、頤卿、翔卿,皆以門資入仕。

  ***

  贊曰:賈益謙于衛紹王,可謂盡事君之義矣。海陵之事,君子不無憾焉。夫正隆之為惡,暴其大者斯亦足矣。中綍之醜,史不絕書,誠如益謙所言,則史亦可為取富貴之道乎?嘻,其甚矣。《傳》曰:「不有廢者,其何以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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