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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霖傳


  高霖,字子約,東平人。

  大定二十五年進士,調符離主簿。察廉,遷泗水令,再調安國軍節度判官。以父憂還鄉里,教授生徒,恒數百人。服除,為絳陽軍節度判官。用薦舉,召為國史院編修官。建言:「黃河所以為民害者,皆以河流有曲折,適逢隘狹,故致湍決。按《水經》當疏其厄塞,行所無事。今若開雞爪河以殺其勢,可免數埽之勞。凡卷埽工物,皆取於民,大為時病。乞並河堤廣樹榆柳,數年之後,堤岸既固,埽材亦便,民力漸省。」朝廷從之。遷應奉翰林文字兼前職,改監察禦史。丁母憂,起複太常博士。改都水監丞,簽陝西路按察司事,體訪官員能否,仍赴闕待對。時南徵調發繁急,民稍稽滯,有司皆坐失誤軍期罪。霖言其枉,悉出之。授都水少監。

  大安初,為耀州刺史。

  三年,遷河北東路按察副使,改韓王傅,兼韓林直學士。

  崇慶初,改工部侍郎兼直學士。

  至甯元年八月,霖奉儲偫迎宣宗至新城,敕霖南迎諸妃。既至,賜錢千貫,遷官三階。

  貞祐二年,除河平軍節度使兼都水監。霖請城宜村為衛州以護北門,上從之。入為兵部尚書,知大興府事,俄權參知政事,與右丞相承暉行省於中都。尋改中都留守,兼本路兵馬都總管。

  平章政事抹撚盡忠棄中都南奔,霖與子義傑率其徒夜出,不能進,謂義傑曰:「汝可求生,吾死於此矣。」霖死,義傑伏群屍中以免。

  贈翰林學士承旨,令立碑鄉里,歲時致祭,訪其子孫錄用,諡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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