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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暐仁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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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暐仁,字藏用,大興府宛平人。曾祖奭。祖惟壽。父筠,以吏補州縣,所至有治聲,其後致仕,杜門不出,鄉里有鬥訟者,不之官而就筠質焉。暐仁沖澹寡欲,讀書之外,無他好,遼季避難,雖間關道途,未嘗釋卷。 皇統二年,登進士第,調武清縣丞。縣經兵革後,無學校,暐仁召邑中俊秀子弟教之學,百姓欣然從之。調磁州軍事判官。是時,詔使廉察官吏,暐仁以廉攝守事。遷和川令。前令罷耎不事事,群小越法幹禁無所憚,暐仁申明法禁,皆屏息,或走入他縣以避之。有董佑者最強悍,畏服暐仁,以刀斷指,誓終身不復犯法。凡租賦與百姓前為期率,比他邑先辦。曆北京推官,再遷大理司直,以憂去官,尋起複。 大定三年,除定武軍節度副使,而節度使、同知皆闕,暐仁為政無留訟。改大理丞,吏部員外郎,轉戶部郎中。於是,賈少沖為刑部郎中,上謂左丞相紇石烈良弼曰:「少沖為人柔緩,不稱刑部之職,其議易之。」乃以暐仁為刑部郎中。坐尚廄局官私用官芻,違格付大興府鞫問,解職。改祁州刺史。祁州為定武支郡,士民聞暐仁之官,相率歡迎界上,相屬不絕。改同知西京留守事,首興學校,以明養士之法。遷陝西西路轉運使。 大定二十一年,卒官。 *** 贊曰:吏之興,其秦之季邪?吏有選試,其遼、金之際邪?其文從一從史,守法不貳之謂邪?守法不貳,斯真吏矣。巧者舞文以亂法,窒者執一而弗通,此皆吏道之自失者也。高衎、高德基、張九思之徒,皆詭法以自失者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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