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 上頁 下頁
徽宗朝收復銀州


  崇寧四年三月戊午,樞密院言:「鄜延路經略司奏:已收復銀州,乞賜名,仍乞知州已下官屬並從本司奏辟。」詔依舊為銀州,除知州已差人,餘依奏。

  本紀:三月戊午,複銀州。與《實錄》同。詔旨無之。收復銀州,《實錄》極不詳,須尋陶節夫事蹟修入。蔡絛《史樸》雲:收復銀州,百僚入賀。北使不肯就列。按:收復銀州乃三月二十一日,北使見在四月四日,此必絛妄說。《初草》十二月二十九日敕樞密院劄子:鄜延路經略司奏進築銀州,自三月五日下手,至九月畢工。勘會到一行官屬分立等第,並乞優與推恩數。內承制張祖寧,奉聖旨與轉一官。此月日當考。《陶節夫家傳》:「乙酉春,夏人又點集,與本路綏德軍相對。久之,諜者言:『夏人引兵來矣。先公議出師城銀州,官屬皆不願從,至有引水洛事爭者』』又曰:『夏人東出,不過至麟、府,此去不逾旬,奈何?』先公曰:『我計之熟矣,夏人必西趨涇原。諸君不我從,我當以二子與士卒同死生。』遂選耿彥端為都統制,而二兄從之云云。疾驅至銀州。夏眾來拒者猶萬人,我師既陳,一擊而敗,遂城之,五日而築事畢,夏人果趨涇原,擾蕭關築事。洎聞城銀州,亟引兵來爭,城成已幾月矣。至城下顧瞻,無可奈何而退。紹聖間,呂惠卿帥延,朝廷有意取銀州,惠卿難之。至是,朝廷嘉先公計之審,取之易,無一毫橫費而成此美功。」

  西上閤門使、廉州防禦使、權發遣保安軍耿彥端,西上閤門使、忠州防禦使、知威德軍杜大忠,朝請郎、新提舉鄜延路弓箭手陳豫,降授內殿崇班、新知銀州王舜臣,朝散郎、權陝西路轉運判官錢昂等十一人各遷一官,賞收復銀州功也。

  己未,龍圖閣直學士、鄜延路經略安撫使陶節夫遷一官,改樞密直學士。

  五年四月丙寅,改銀州為銀州城,威德軍為石堡寨。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