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 上頁 下頁
宋祁出知鄭州


  嘉祐四年三月己未,新三司使、吏部侍郎宋祁為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龍圖閣學士、集賢殿修撰、知鄭州;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包拯為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先是,右司諫吳及言祁在定州不治,縱家人貸公使錢數千緡,及在蜀奢侈過度;而拯亦言祁在益部多宴遊,且其兄庠方執政,不可任三司。累奏之不已,庠因自言身處機密,弟總大計,權任太重,乞除祁外官,故命祁出守,而拯代居其任。翰林學士歐陽修言:「臣聞拯曾彈奏宋祁過失,自祁命出,僚屬又卒交章力言,而祁亦因此而罷,而拯遂代其任,此所謂蹊田奪牛,豈得無過?而整冠納履,當避嫌疑也。如拯才能資望,雖別加進用,人豈間言?其不可為者,三司使耳。」疏奏,拯即家避命,不許。久之,乃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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