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 上頁 下頁
貶斥王淮


  淳化元年三月,崇儀副使王維德、殿中丞王淮、宦者懷志同掌香藥榷易院,為部下所告,犯贓錢二百七十六萬。淮,參知政事沔之同母弟也。事發,自度當死,遂亡命,匿於青州別墅。有司名捕,逾月不獲。沔方得幸,頗慚憤,因上表待罪。獄已具,惟德等皆坐棄市。上以沔故,盡貸其死。甲子,黜惟德為殿前承旨,淮為定遠縣主簿,懷志杖脊,配隸忠靖。後數月,淮乃自歸,沔以聞。詔令沔就私第杖淮一百,遣之任。

  二年三月,上以歲旱,嘗召近臣問時政得失。樞密直學士寇准對曰:「頃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賕數萬計。吉既伏誅,家且籍沒,而淮以參知政事沔之弟,止杖於私室,仍領定遠主簿。用法輕重如是,亢暵之咎,殆不虛也。」上大悟。明日見沔,切責之。初,趙普出守西京,呂蒙正以寬簡自任。至沔怙恩招權,政事多決於沔。沔聰察敏辦,善敷奏,有適時材用,然性苛刻,不以至誠待人,群官謁見,必甘言以啖之,皆喜過望,既而進退非允,人胥怨矣。

  二年九月丁醜,參知政事王沔罷。沔以弟淮故,數為樞密副使寇准所詆,上亦寤沔任數好作,非廊廟器,故罷其政事。沔奉詔見上,涕泣不願離左右,不數日,鬚髮盡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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