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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紀(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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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七年春。日中星見。民訛言黃龍墜地。死黃山。宮中百姓奔走。觀者萬數。莽制禮作樂。說六經。公卿旦入暮出。連年不決。十一公分布勸農桑。班令於天下。中郎繡衣執法在郡國。乘權勢。更相奏舉。案章交錯道中。召會吏民。逮捕證左。白黑紛亂。貨賂相冒。守宮闕告訴者甚眾。莽自以專權得漢政。故鹹自攬眾務。常禦燈火。至明不能治。有司受成苟免。因緣為奸而已。上書者連年不決。縣宰郵者至數年。兼領一切。競為貪苛。拘系縣獄者。至連年逢赦乃得出。衛士不交代者數年。 冬。以郡縣災害。率減吏祿。終不得祿者。各因職為奸利以自給。谷糴常貴。百姓窮困。起為盜賊。邯鄲以北大雨。水出流殺人。 *** 其八年春二月。大雨雪。深者二丈。柏竹鹹枯死。地震。莽詔曰。地者有動有震。震者為害。動者不害。故易稱曰坤動而靜。辟脅萬物。萬物生焉。其好自誣飾。皆此類也。長平觀西岸崩壅涇水。涇水不流。郡臣上壽。以為土填水。匈奴滅亡之兆也。臣下從諛亦如之。 秋七月丁酉。霸陵城災。 戊子晦。日有蝕之。翟義党王孫慶捕得。莽使大醫尚方巧屠。共刳剝之。量度五藏。以竹挺尋脈。知所終始。雲可以治病。 *** 其九年。琅邪女子呂母為子報仇。黨眾寖多。至數萬人。號曰赤眉。莽親至南郊作威鬥。威鬥者。以五石銅為之。形若北斗。長二尺五寸。欲以厭兵。令有司命人負之。 *** 其十年正月朔。北軍南門災。 莽一切收長吏家財五分之四以助邊。令吏得告將。許奴告主。欲禁奸。奸愈甚。樊崇刁子都等。以饑餓相聚於琅邪。眾皆數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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