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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宣帝紀(22)


  甘露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宮。郊泰畤。匈奴呼韓邪單于為郅支所破。遂稱臣來朝。上議其儀。丞相霸御史大夫定國議。以為聖主先諸夏而後夷狄。其禮儀宜如諸侯王。位次其下。太子太傅蕭望之議曰。單于夷狄禮儀。非正朔所加。故稱敵國。宜待以不臣之禮。位在諸侯王上。蠻夷稽首稱藩。中國讓而不臣。此羈縻之義謙厚之禮也。書曰。戎狄荒服。言其來往荒忽無常。如使匈奴後嗣。不闕於朝饗。不為叛臣。行讓行乎蠻夷。福祚延於無窮。此萬事之長策也。上令單于在諸侯王上。贊謁稱藩臣而不名。賜以璽綬冠帶衣裳。安車駟馬。黃金錦繡繪絮。使有司導單于先行就邸。

  荀悅曰:《春秋》之義。王者無外。欲一於天下也。書曰。西戎即序。言皆順從其序也。道理遼遠。人物介絕。人事所不至。血氣所不沾。不告諭以文辭。故正朔不及。禮義不加。非導之也。其勢然也。王者必則天地。天無不覆。地無不載。故盛德之主則亦如之。九州之外。謂之藩國。蠻夷之君。列於五服。詩雲。自彼氐羌。莫敢不來王。故要荒之地。必奉王貢。若不供職。則有辭讓。號令加焉。非敵國之謂也。故遠不間親。狄不亂華。輕重有序。賞罰有章。此先王之大禮。故舞四夷之樂於四門之外。不備其禮。故不見於先祖。獻其志意音聲而已。望之欲待以不臣之禮。加之以王公之上。僭度失序。以亂天常。非禮也。若以權時之宜。則異論矣。

  二月。單于罷歸。遣衛將軍車騎將軍騎都尉。萬六千騎送單于。單于歸幕。南保光祿城。而郅支單于遠遁。匈奴遂定。詔曰。乃者鳳皇集新蔡。眾鳥四面行列而立以萬數。其賜汝南太守帛百疋。新蔡長吏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各有差。賜吏民爵二級。無出今年租。

  三月己巳。丞相黃霸薨。

  五月甲午。御史大夫于定國為丞相。

  初。定國父于公為東海剡縣獄吏郡決曹掾。決獄甚明。罹法者皆無恨。郡中為之立生祠。東海有孝婦。少寡無子。養老姑甚謹。姑欲嫁之。終不肯去。姑告鄰人曰。我年老久累丁壯。其後姑自剄而死。姑女告婦殺我母。吏驗治甚急。孝婦自誣服。具獄上府。於公以為婦孝。養姑十餘年。以孝聞於天下。必不殺也。太守不聽。於公爭不得。乃抱具獄。哭於府門上。因辭病去。郡中枯旱三年。及後太守方召于公。於公曰。前有孝婦。不當死。枉誅。咎儻在是乎。於是太守殺牛自祭孝婦。因表其墓。天乃大雨。於公其裡門閭壞。父老方共治之。於公曰。少高大。令容駟馬高蓋。我治獄多陰德。子孫必興。故人為之語曰。于公高門以待封。嚴母除地以望喪。定國少為文法吏。及在卿位。乃迎師學《春秋》。身執經北面。備弟子禮。謙讓恭敬。士雖貧賤徒步。皆與均禮。為廷尉八年。持法平端。

  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于定國為廷尉。天下自不冤。然好飲酒。至一石不能亂。益精明。邴吉之薨也。薦杜延年。于定國。陳萬年。皆以次見用。後太僕陳萬年為御史大夫。萬年。沛人也。外行廉平。內行修飾。在位稱職。然善事人。邴吉疾病。中二千石以下謁問疾。吉遣家丞謝之。已皆去。惟萬年獨留。昏夜乃歸。好為曲意如此。子鹹。剛直有異才。萬年嘗召鹹床下教戒之。鹹睡。頭觸屏風。萬年怒之。咸叩頭謝曰。具曉所言。大人乃教咸諂也。萬年乃不復言。咸後為禦史中丞執法。殿中公卿以下。皆敬憚之。頗言石顯長短。為顯所奏。坐漏泄省中語下獄減死。後曆州郡。所在令行禁止。官至少府。其治嚴酷仿嚴延年。然性奢侈。其廉不及。詔諸儒博士講五經同異于石渠。太子太傅望之平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榖梁公羊《春秋》左氏傳博士。

  冬。烏孫公主求歸。年七十餘矣。與烏孫男女二人俱來。賜田宅奴婢。朝見儀比于公主焉。

  ***

  四年夏。廣川王海陽有罪廢。遷房陵。

  冬十月丁卯。未央宮宣室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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