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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紀(11)


  元朔元年冬十有一月。詔曰。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壅于上聞也。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議不舉賢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不貢士。一則黜爵。二則黜地。三則黜爵地畢。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進賢者退。此所以勸善黜惡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十有二月。江東王非薨。諡曰易。王非好勇。有氣力。治宮室。招四方豪傑。驕奢甚盛。

  春三月甲子。立皇后衛氏。赦天下。

  秋。匈奴入遼西。殺太守。入漁陽雁門。敗都尉。遣將軍衛青出雁門。將軍李息出代。獲首虜數千級東夷穢貊君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以為蒼海郡。魯王餘薨。諡曰恭王。余好治宮室苑囿狗馬。長沙王發薨。諡曰定王。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避。而夜進其侍者。景帝醉不知而幸之。遂有身。及生子。因名發。以母微無寵。故王居卑濕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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