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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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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春。黃龍見於成紀。上召公孫臣為傅士。從土德也。 夏四月。上幸雍。始郊。見五帝。修名山大川之祀。 秋九月。舉賢良直言。 上策之曰。有司舉賢良。明於國家之大體。通於人情之終始。及能直言極諫者。二三大夫之行。當此三道。朕甚嘉之。故登大夫于朝。親諭朕志。大夫其上三道之要。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四者之闕。悉陳其志。無有所隱。著之於篇。朕親覽焉。 太子家令晁錯對曰。臣聞五帝神聖。其臣莫能過。故自親事動靜。上配天。下順地。中得人。眾生之類。無不覆也。根著之徒。無不載也。昭以光明。無偏異也。德上及飛鳥。下及水蟲草木諸產。皆被其澤。然後陰陽調。萬物茂。妖孽藏。符瑞出。澤潤天下。光被四海。此治國大體之功也。臣聞三王臣主皆賢。故合謀相附。政達於人情。人情莫不欲壽。三王生而不傷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不欲安。三王甯而不危也。人情莫不欲逸。三王節其力而不盡也。其為法令。合於人情而後行之。動眾使民。出於人情而後為之。情之所惡。不以彊人。情之所欲。不以禁民。是以天下樂其政而歸其德。百姓和親。國家安寧。此明於人情終始之功也。臣聞五霸不及其臣。故屬以國。任之以政。五霸之佐。謹身履法。奉公無私。見賢不居其上。受祿不過其量。興利除害。明賞慎罰。直言極諫。補主之過。德匡天下。威正諸侯。此人臣極諫直言之功也。臣聞秦之衰世。任法戳而信讒賊。宮室過度。嗜欲無極。法令煩僭。刑罰暴酷。奸邪之吏。乘其亂法。以成其威。上下瓦解。內外鹹怨。故絕嗣亡世。為異姓福。此吏不平。政不宣。民不寧之禍也。 對奏。擢為太中大夫。齊王肥薨。無子。國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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