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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錮列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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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密字周甫,潁川陽城人也。為人沈質,少有厲俗志。為司徒胡廣所辟,稍遷代郡太守。征,三遷太山太守、北海相。其宦官子弟為令長有奸惡者,輒捕案之。行春到高密縣,見鄭玄為鄉佐,知其異器,即召署郡職,遂遣就學。 後密去官還家,每謁守令,多所陳托。同郡劉勝,亦自蜀郡告歸鄉里,閉門埽軌,無所幹及。太守王昱謂密曰:「劉季陵清高士,公卿多舉之者。」密知昱激己,對曰:「劉勝位為大夫,見禮上賓,而知善不薦,聞惡無言,隱情惜己,自同寒蟬,此罪人也。今志義力行之賢而密達之,違道失節之士而密糾之,使明府賞刑得中,令問休揚,不亦萬分之一乎?」昱慚服,待之彌厚。 後桓帝征拜尚書令,遷河南尹,轉太僕。黨事既起,免歸本郡,與李膺俱坐,而名行相次,故時人亦稱「李杜」焉。後太傅陳蕃輔政,複為太僕。明年,會黨事被征,自殺。 *** 劉祐字伯祖,中山安國人也。安國後別屬博陵。祐初察孝廉,補尚書侍郎,閑練故事,文劄強辨,每有奏議,應對無滯,為僚類所歸。 除任城令,兗州舉為尤異,遷揚州刺史。是時會稽太守梁旻,大將軍冀之從弟也。祐舉奏其罪,旻坐征。複遷祐河東太守。時屬縣令長率多中官子弟,百姓患之。祐到,黜其權強,平理冤結,政為三河表。 再遷,延熹四年,拜尚書令,又出為河南尹,轉司隸校尉。時權貴子弟罷州郡還入京師者,每至界首,輒改易輿服,隱匿財寶。威行朝廷。 拜宗正,三轉大司農。時中常侍蘇康、管霸用事於內,遂固天下良田美業,山林湖澤,民庶窮困,州郡累氣。祐移書所在,依科品沒入之。桓帝大怒,論祐輸左校。 後得赦出,複曆三卿,輒以疾辭,乞骸骨歸田裡。詔拜中散大夫,遂杜門絕跡。每三公缺,朝廷皆屬意於祐,以譖毀不用。延篤貽之書曰:「昔太伯三讓,人無德而稱焉。延陵高揖,華夏仰風。吾子懷蘧氏之可卷,休甯子之如愚,微妙玄通,沖而不盈,蔑三光之明,未暇以天下為事,何其劭與!」 靈帝初,陳蕃輔政,以祐為河南尹。及蕃敗,祐黜歸,卒於家。明年,大誅黨人,幸不及禍。 *** 魏朗字少英,會稽上虞人也。少為縣吏。兄為鄉人所殺,朗白日操刃報仇於縣中,遂亡命到陳國。從博士郤仲信學《春秋圖緯》,又詣太學受《五經》,京師長者李膺之徒爭從之。 初辟司徒府,再遷彭城令。時,中官子弟為國相,多行非法,朗與更相章奏,幸臣忿疾,欲中之。會九真賊起,乃共薦郎為九真都尉。到官,獎厲吏兵,討破群賊,斬首二千級。桓帝美其功,征拜議郎。頃之,遷尚書。屢陳便宜。有所補益。出為河內太守,政稱三河表。尚書令陳蕃薦朗公忠亮直,宜在機密,複征為尚書。會被黨議,免歸家。 朗性矜嚴,閉門整法度,家人不見墯容。後竇武等誅,朗以黨被急征,行至牛渚,自殺。著書數篇,號《魏子》雲。 *** 夏馥字子治,陳留圉人也。少為書生,言行質直。同縣高氏、蔡氏並皆富殖,郡人畏而事之,唯馥比門不與交通,由是為豪姓所仇。桓帝初,舉直言,不就。 馥雖不交時宦,然以聲名為中官所憚,遂與范滂、張儉等俱被誣陷,詔下州郡,捕為黨魁。 及儉等亡命,經歷之處,皆被收考,辭所連引,布遍天下。馥乃頓足而歎曰:「孽自己作,空汙良善,一人逃死,禍及萬家,何以生為!」乃自剪須變形,入林慮山中,隱匿姓名,為治家傭。親突煙炭,形貌毀瘁,積二三年,人無知者。後馥弟靜,乘車馬,載縑帛,追之于涅陽市中。遇馥不識,聞其言聲,乃覺而拜之。馥避不與語,靜追隨至客舍,共宿。夜中密呼靜曰:「吾以守道疾惡,故為權宦所陷。且念營苟全,以庇性命,弟奈何載物相求,是以禍見追也。」明旦,別去。黨禁未解而卒。 *** 宗慈字孝初,南陽安眾人也。舉孝廉,九辟公府,有道征,不就。後為脩武令。時,太守出自權豪,多取貨賂,慈遂棄官去。征拜議郎,未到,道疾卒。南陽群士皆重其義行。 *** 巴肅字恭祖,勃海高城人也。初察孝廉,曆慎令、貝丘長,皆以郡守非其人,辭病去。辟公府。稍遷拜議郎。與竇武、陳蕃等謀誅閹官,武等遇害,肅亦坐黨禁錮。中常侍曹節後聞其謀,收之。肅自載詣縣。縣令見肅,入閣解印綬與俱去。肅曰:「為人臣者,有謀不敢隱,有罪不逃刑。既不隱其謀矣,又敢逃其刑乎?」遂被害。刺史賈琮刊石立銘以記之。 ***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少厲清節,為州裡所服,舉孝廉,光祿四行。時冀州饑荒,盜賊群起,乃以滂為清詔使,案察之。滂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乃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汙,望風解印綬去。其所舉奏,莫不厭塞眾議。遷光祿勳主事。時,陳蕃為光祿勳,滂執公儀詣蕃,蕃不止之,滂懷恨,投版棄官而去。郭林宗聞而讓蕃曰:「若范孟博者,豈宜以公禮格之?今成其去就之名,得無自取不優之議也?」蕃乃謝焉。 複為太尉黃瓊所辟。後詔三府掾屬舉謠言,滂奏刺史、二千石權豪之党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對曰:「臣之所舉,自非叨穢奸暴,深為民害,豈以汙簡劄哉!間以會日迫促,故先舉所急,其未審者,方更參實。臣聞農夫去草,嘉穀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貳,甘受顯戮。」吏不能潔。滂睹時方艱,知意不行,因投劾去。 太守宗資先聞其名,請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職,嚴整疾惡。其有行違孝悌,不軌仁義者,皆埽跡斥逐,不與共朝。顯薦異節,抽拔幽陋。滂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而為鄉曲所棄,中常侍唐衡以頌請資,資用為吏。滂以非其人,寢而不召。資遷怒,捶書佐朱零。零仰曰:「範滂清裁,猶以利刃齒腐朽。今日寧受笞死,而滂不可違。」資乃止。郡中中人以下,莫不歸怨,乃指滂之所用以為「範黨」。 後牢脩誣言鉤黨,滂坐系黃門北寺獄。獄吏謂曰:「凡坐系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賢者,古之直臣。知滂無罪,將理之於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眾人由此亦止。獄吏將加掠考,滂以同囚多嬰病,乃請先就格,遂與同郡袁忠爭受楚毒。桓帝使中常侍王甫以次辨詰,滂等皆三木囊頭,暴於階下,餘人在前,或對或否,滂、忠於後越次而進。王甫詰曰:「君為人臣,不惟忠國,而共造部黨,自相褒舉,評論朝廷,虛構無端,諸所謀結,並欲何為?皆以情對,不得隱飾。」滂對曰:「臣聞仲尼之言,『見善如不及,見惡如探湯』。欲使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汙,謂王政之所願聞,不悟更以為黨。」甫曰:「卿更相拔舉,迭為脣齒,有不合者,見則排斥,其意如何?」滂乃慷慨仰天曰:「古之循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願埋滂于首陽山側,上不負皇天,下不愧夷、齊。」甫湣然為之改容。乃得並解桎梏。 滂後事釋,南歸。始發京師,汝南、南陽士大夫迎之者數千兩。同囚鄉人殷陶、黃穆,亦免俱歸,並衛侍於滂,應對賓客。滂顧謂陶等曰:「今子相隨,是重吾禍也。」遂遁還鄉里。 初,滂等系獄,尚書霍諝理之。及得免,到京師,往候諝而不為謝。或有讓滂者。對曰:「昔叔向嬰罪,祁奚救之,未聞羊舌有謝恩之辭,祁老有自伐之色。」竟無所言。 建寧二年,遂大誅黨人,詔下急捕滂等。督郵吳導至縣,抱詔書,閉傳舍,伏床而泣。滂聞之,曰:「必為我也。」即自詣獄。縣令郭揖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為在此?」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其母就與之訣。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養,滂從龍舒君歸黃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複求壽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辭。顧謂其子曰:「吾欲使汝為惡,則惡不可為;使汝為善,則我不為惡。」行路聞之,莫不流涕。時年三十三。 論曰:李膺振拔汙險之中,蘊義生風,以鼓動流俗,激素行以恥威權,立廉尚以振貴勢,使天下之士奮迅感概,波蕩而從之,幽深牢破室族而不顧,至於子伏其死而母歡其義。壯矣哉!子曰:「道之將廢也與?命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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