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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十王列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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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英,以建武十五年封為楚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母許氏無寵,故英國最貧小。三十年,以臨淮之取慮、須昌二縣益楚國。自顯宗為太子時,英常獨歸附太子,太子特親愛之。及即位,數受賞賜。永平元年,特封英舅子許昌為龍舒侯。 英少時好遊俠,交通賓客,晚節更喜黃老,學為浮屠齋戒祭祀。八年,詔令天下死罪入縑贖。英遣郎中令奉黃縑白紈三十匹詣國相曰:「托在蕃輔,過惡累積,歡喜大恩,奉送縑帛,以贖愆罪。」國相以聞,詔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因以班示諸國中傅。英後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龜玉鶴,刻文字以為符瑞。 十三年,男子燕廣告英與漁陽王平、顏忠等造作圖書,有逆謀,事下案驗。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圖讖,擅相官秩,置諸侯王公將軍二千石,大逆不道,請誅之。帝以親親不忍,乃廢英,徙丹陽涇縣,賜湯沐邑五百戶。遣大鴻臚持節護送,使伎人奴俾工技鼓吹悉從,得乘輜軿,持兵弩,行道射獵,極意自娛。男女為侯主者,食邑如故。楚太后勿上璽綬,留住楚宮。 明年,英至丹陽,自殺。立三十三年,國除。詔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贈帽如法,加賜列侯印綬,以諸侯禮葬于涇。遣中黃門占護其妻子。悉出楚官屬無辭語者。制詔許太后曰:「國家始聞楚事,幸其不然。既知審實,懷用悼灼,庶欲宥全王身,令保卒天年,而王不念顧太后,竟不自免。此天命也,無可奈何!太后其保養幼弱,勉強飲食。諸許願王富貴,人情也。已詔有司,出其有謀者,令安田宅。」於是封燕廣為折奸侯。楚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數。 十五年,帝幸彭城,見許太后及英妻子于內殿,悲泣,感動左右。建初二年,肅宗封英子種楚侯,五弟皆為列侯,並不得置相臣吏人。元和三年,許太后薨,複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因留護喪事,賻錢五百萬。又遣謁者備王官屬迎英喪,改葬彭城,加王赤綬羽蓋華藻,如嗣王儀,追爵,諡日楚厲侯。章和元年,帝幸彭城,見英夫人及六子,厚加贈賜。 種後徙封六侯。卒,子度嗣。度卒,子拘嗣,傳國於後。 *** 濟南安王康,建武十五年封濟南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三十年,以平原之祝阿、安德、朝陽、平昌、隰陰、重丘六縣益濟南國。中元二年,封康子德為東武城侯。 康在國不循法度,交通賓客。其後,人上書告康招來州郡奸猾漁陽顏忠,劉子產等,又多遺其繒帛,案圖書,謀議不軌。事下考,有司舉奏之,顯宗以親親故,不忍窮竟其事,但削祝阿、隰陰、東朝陽、安德、西平昌五縣。 建初八年,肅宗複還所削地,康遂多殖財貨,大修宮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廄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頃,奢侈恣欲,遊觀無節。永元初,國傅何敞上疏諫康曰: 蓋聞諸侯之義,制節謹度,然後能保其社稷,和其民人。大王以骨肉之親,享食茅土,當施張政令,明其典法,出入進止,宜有期度,輿馬台隸,應為科品。而今奴婢廄馬皆有千餘,增無用之口,以自蠶食。官婢閉隔,失其天性,惑亂和氣。又多起內第,觸犯防禁,費以巨萬,而功猶未半。夫文繁者質荒,木盛者人亡,皆非所以奉禮承上,傳福無窮者也。故楚作章華以凶,吳興姑蘇而滅,景公千駟,民無稱焉。今數游諸第,晨夜無節,又非所以遠防未然,臨深履薄之法也。願大王修恭儉,遵古制,省奴婢之口,減乘馬之數,斥私田之富,節遊觀之宴,以禮起居,則敞乃敢安心自保。惟大王深慮愚言。 康素敬重敞,雖無所嫌忤,然終不能改。 立五十九年薨,子簡王錯嗣。錯為太子時,愛康鼓吹妓女宋閏,使醫張尊招之不得,錯怒,自以劍刺殺尊。國相舉奏,有詔勿案。永元十一年,封錯弟七人為列侯。 錯立六年薨,子孝王香嗣。永初二年,封香弟四人為列侯。香篤行,好經書。初,叔父篤有罪不得封,西平昌侯昱坐法失侯,香乃上書分爵士封篤子丸、昱子嵩,皆為列侯。 香立二十年薨,無子,國絕。 永建元年,順帝立錯子阜陽侯顯為嗣,是為釐王。立三年薨,子悼王廣嗣。永建五年,封廣弟文為樂城亭侯。 廣立二十五年,永興元年薨,無子,國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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