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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序


  孔子曰:「夫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養,死無以葬。」子曰:「啜菽飲水,孝也。」夫鐘鼓非樂雲之本,而器不可去;三牲非致孝之主,而養不可廢。存器而忘本,樂之遁也;調器以和聲,樂之成也。崇養以傷行,孝之累也;修已以致祿,養之大也。故言能大養,則周公之祀,致四海之祭;言以義養,則仲由之菽,甘於東鄰之牲。夫患水菽之薄,干祿以求養者,是以恥祿親也。存誠以盡行,孝積而祿厚者,此能以義養也。

  中興,廬江毛義少節,家貧,以孝行稱。南陽人張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適至,以義守令,義奉檄而入,喜動顏色。奉者,志尚士也,心賤之,自恨來,固辭而去。及義母死,去官行服。數辟公府,為縣令,進退必以禮。後舉賢良,公車征,遂不至。張奉歎曰:「賢者固不可測。往日之喜,乃為親屈也。斯蓋所謂『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者也。」建初中,章帝下詔褒寵義,賜穀千斛,常以八月長吏問起居,加賜羊酒。壽終於家。

  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嘗,好學篤行,喪母,以致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灑掃,父怒,又逐之。乃廬於裡門,昏晨不廢。積歲余,父母慚而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產,輒複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徵,至,拜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詔賜告歸,加禮如毛義,年八十余,以壽終。

  若二子者,推至誠以為行,行信於心而感於人,以成名受祿致禮,斯可謂能以孝養也。若夫江革、劉般數公者之義行,猶斯志也。撰其行事著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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