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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霸張楷張陵張玄傳


  張霸字伯饒,蜀郡成都人也。年數歲而知孝讓,雖出入飲食,自然合禮,鄉人號為「張曾子」。七歲通《春秋》,複欲進余經,父母曰:「汝小未能也」,霸曰「我饒為之」,故字曰「饒」焉。

  後就長水校尉樊儵受《嚴氏公羊春秋》,遂博覽《五經》。諸生孫林、劉固、段著等慕之,各市宅其傍,以就學焉。

  舉孝廉光祿主事,稍遷,永元中為會稽太守,表用郡人處士顧奉、公孫松等。奉後為潁川太守,松為司隸校尉,並有名稱。其餘有業行者,皆見擢用。郡中爭厲志節,習經者以千數,道路但聞誦聲

  初,霸以樊儵刪《嚴氏春秋》猶多繁辭,乃減定為二十萬言,更名《張氏學》。

  霸始到越,賊未解,郡界不寧,乃移書開購,明用信賞,賊遂束手歸附,不煩士卒之力。童謠曰:「棄我戟,捐我矛,盜賊盡,吏皆休。」視事三年,謂掾史曰:「太守起自孤生,致位郡守。蓋日中則移,月滿則虧。老氏有言:『知足不辱。』」遂上病。

  後征,四遷為侍中。時皇后兄虎賁中郎將鄧騭,當朝貴盛,聞霸名行,欲與為交,霸逡巡不答,眾人笑其不識時務。後當為五更,會疾卒,年七十。遺賴諸子曰:「昔延州使齊,子死嬴、博,因坎路側,遂以葬焉。今蜀道阻遠,不宜歸塋,可止此葬,足藏發齒而已。務遵速朽,副我本心。人生一世,但當畏敬於人,若不善加己,直為受之。」諸子承命,葬于河南梁縣,因遂家焉。將作大匠翟酺等與諸儒門人追錄本行,諡曰憲文。中子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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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楷字公超,通《嚴氏春秋》、《古文尚書》,門徒常百人。賓客慕之,自父党夙儒,偕造門焉。車馬填街,徒從無所止,黃門及貴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以候過客往來之利。楷疾其如此,輒徙避之。家貧無以為業,常乘驢車至縣賣藥,足給食者,輒還鄉里。司隸舉茂才,除長陵令,不至官。隱居弘農山中,學者隨之,所居成市,後華陰山南遂有公超市。五府連辟,舉賢良方正,不就。

  漢安元年,順帝特下詔告河南尹曰:「故長陵令張楷行慕原憲,操擬夷、齊,輕貴樂賤,竄跡幽藪,高志確然,獨拔群俗。前比征命,盤桓未至,將主者玩習于常,優賢不足,使其難進歟?郡時以禮發遣。」楷複告疾不到。

  性好道術,能作五里霧。時關西人裴優亦能為三裡霧,自以不如楷,從學之,楷避不肯見。桓帝即位,優遂行霧作賊,事覺被考,引楷言從學術,楷坐系廷尉詔獄,積二年,恒諷誦經藉,作《尚書注》。後以事無驗,見原還家。建和三年,下詔安車備禮聘之,辭以篤疾不行。年七十,終於家。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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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字處沖,官至尚書。元嘉中,歲首朝賀,大將軍梁冀帶劍入省,陵呵叱令出,敕羽林、虎賁奪冀劍。冀跪謝,陵不應,即劾奏冀,請廷尉論罪,有詔以一歲俸贖,而百僚肅然。

  初,冀弟不疑為河南尹,舉陵孝廉。不疑疾陵之奏冀,因謂曰:「昔舉君,適所以自罰也。」陵對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以報私恩。」不疑有慚色。陵弟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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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字處虛,沉深有才略,以時亂不仕。司空張溫數以禮辟,不能致。中平二年,溫以車騎將軍出征涼州賊邊章等,將行,玄自田廬被褐帶索,要說溫曰:「天下寇賊雲起,豈不以黃門常侍無道故乎?聞中貴人公卿已下當出祖道于平樂觀,明公總天下威重,握六師之要,若於中坐酒酣,鳴金鼓,整行陣,召軍正執有罪者誅之,引兵還屯都亭,以次剪除中官,解天下之倒縣,報海內之怨毒,然後顯用隱逸忠正之士,則邊章之徒宛轉股掌之上矣。」溫聞大震,不能對,良久謂玄曰:「處虛,非不悅子之言,顧吾不能行,如何!」玄乃歎曰:「事行則為福,不行則為賊。今與公長辭矣。」即仰藥欲飲之。溫前執其手曰:「子忠於我,我不能用,是吾罪也,子何為當然!且出口入耳之言,誰今知之!」玄遂去,隱居魯陽山中。及董卓秉政,聞之,辟以為掾,舉侍御史,不就。卓臨之以兵,不得已強起,至輪氏,道病終。

  贊曰:中世儒門,賈、鄭名學。眾馳一介,爭禮氈幄。升、元守經,義偏情較,霸貴知止,辭交戚裡。公超善術,所舍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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