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後漢書 | 上頁 下頁
鄭弘傳


  鄭弘字巨君,會稽山陰人也。從祖吉,宣帝時為西域都護。弘少為鄉嗇夫,太守第五倫行春,見而深奇之,召署督郵,舉孝廉。

  弘師同郡河東太守焦貺。楚王英謀反發覺,以疏引貺,貺被收捕,疾病於道亡沒,妻子閉系詔獄,掠考連年。諸生故人懼相連及,皆改變名姓,以逃其禍,弘獨髡頭負鈇鑕,詣闕上章,為貺訟罪。顯宗覺悟,即赦其家屬,弘躬送貺喪及妻子還鄉里,由是顯名。

  拜為騶令,政有仁惠,民稱蘇息。遷淮陰太守。四遷,建初初,為尚書令。舊制,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丞尉。弘奏以為台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至於開選,多無樂者,請使郎補千石令,令史為長。帝從其議。弘前後所陳有補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宮,以為故事。

  出為平原相,征拜侍中。建初八年,代鄭眾為大司農。舊交阯七郡貢獻轉運,皆從東冶泛海而至,風波艱阻,沉溺相系。弘奏開零陵、桂陽嶠道,於是夷通,至今遂為常路。在職二年,所息省三億萬計。時歲天下遭旱,邊方有警,人食不足,而帑藏殷積。弘又奏宜省貢獻,減徭費,以利饑人。帝順其議。

  元和元年,代鄧彪為太尉。時舉將第五倫為司空,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見,弘曲躬而自卑。帝問知其故,遂聽置雲母屏風,分隔其間,由此以為故事。在位四年,奏尚書張林阿附侍中竇憲,而素行臧穢,又上洛陽令楊光,憲之賓客,在官貪殘,並不宜處位。書奏,吏與光故舊,因以告之。光報憲,憲奏弘大臣漏洩密事。帝詰讓弘,收上印綬。弘自詣廷尉,詔敕出之,因乞骸骨歸,未許。病篤,上書陳謝,並言竇憲之短。帝省章,遣醫占弘病,比至已卒。臨歿悉還賜物,敕妻子褐巾布衣素棺殯殮,以還鄉里。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