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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傳


  陳俊字子昭,西陽西鄂人也。少為郡吏,更始立,以宗室劉嘉為太常將軍,俊為長史。光武徇河北,嘉遣書薦俊,光武以為安集掾。

  從擊銅馬于清陽,進至蒲陽,拜強弩將軍。與五校戰于安次,俊下馬,手接短兵,所向必破,追奔二十餘裡,斬其渠帥而還。光武望而歎曰:「戰將盡如是,豈有憂哉!」五校引退入漁陽,所過虜掠。俊言于光武曰:「宜令輕騎出賊前,使百姓各自堅壁,以絕其食,可不戰而殄也。」光武然之,遣俊將輕騎馳出賊前。視人保壁堅完者,敕令固守;放散在野者,因掠取之。賊至無所得,遂散敗。及軍還,光武謂俊曰:「困此虜者,將軍策也。」及即位,封俊為列侯。

  建武二年春,攻匡賊,下四縣,更封新處侯。引擊頓丘,降三城。其秋,大司馬吳漢承制拜俊為強弩大將軍,別擊金門、白馬賊於河內,皆破之。四年,轉徇汝陽及項,又拔南武陽。是時,太山豪傑多擁眾與張步連兵,吳漢言於帝曰:「非陳俊莫能定此郡。」於是拜俊太山太守,行大將軍事。張步聞之,遣其將擊俊,戰於嬴下,俊大破之,追至濟南,收得印綬九十餘,稍攻下諸縣,遂定太山。五年,與建威大將軍耿弇共破張步。事在弇傳。

  時,琅邪未平,乃徙俊為琅邪太守,領將軍如故。齊地素聞俊名,入界,盜賊皆解散。俊將兵擊董憲於贛榆,進破朐賊孫陽,平之。八年,張步畔,還琅邪,俊追討,斬之。帝美其功,詔俊得專征青、徐。俊撫貧弱,表有義,檢制軍吏,不得與郡縣相干,百姓歌之。數上書自請,願奮擊隴、蜀。詔報曰:「東州新平,大將軍之功也。負海猾夏,盜賊之處,國家以為重憂,且勉鎮撫之。」

  十三年,增邑,定封祝阿侯。明年,征奉朝請。二十三年卒。

  子浮嗣,徙封薪春侯。浮卒,子專諸嗣。專諸卒,子篤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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