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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帝劉志紀(5)


  癸亥,皇后鄧氏廢。河南尹鄧萬世、虎賁中郎將鄧會下獄死。

  護羌校尉段熲擊罕姐羌,破之。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丁巳,壞郡國諸房祀。

  濟陰、東郡、濟北河水清。

  五月壬申,罷太山都尉官。丙戌,太尉楊秉薨。

  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桂陽胡蘭、朱蓋等複反,攻沒郡縣,轉寇零陵,零陵太守陳球拒之;遣中郎將度尚、長沙太守抗徐等擊蘭、蓋,大破斬之。蒼梧太守張敘為賊所執,又桂陽太守任胤背敵畏懦,皆棄市。

  閏月甲午,南宮長秋和歡殿后鉤楯、掖庭、朔平署火。

  六月,段熲擊當煎羌於湟中,大破之。

  秋七月,太中大夫陳蕃為太尉。

  八月戊辰,初令郡國有田者畝斂稅錢。

  九月丁未,京師地震。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太常劉茂為司空。辛巳,立貴人竇氏為皇后。

  勃海妖賊蓋登等稱「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鐵券,相署置,皆伏誅。

  十一月壬子,德陽殿西閤、黃門北寺火,延及廣義、神虎門,燒殺人。

  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縣,祠老子。

  九年春正月辛卯朔,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郡國舉至孝。

  沛國戴異得黃金印,無文字,遂與廣陵人龍尚等共祭井,作符書,稱「太上皇」,伏誅。

  己酉,詔曰:「比歲不登,民多饑窮,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盜賊徵發,南州尤甚。災異日食,譴告累至。政亂在予,仍獲咎征。其令大司農絕今歲調度徵求,及前年所調未畢者,勿複收責。其災旱盜賊之郡,勿收租,餘郡悉半入。」

  三月癸巳,京師有火光轉行,人相驚噪。

  司隸、豫州饑死者什四五,至有滅戶者,遣三府掾賑稟之。

  陳留太守韋毅坐臧自殺。

  夏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

  司徒許栩免。五月,太常胡廣為司徒。

  六月,南匈奴及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

  秋七月,沈氐羌寇武威、張掖。詔舉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太尉陳蕃免。庚午,祠黃、老於濯龍宮。

  遣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南匈奴、烏桓、鮮卑。

  九月,光祿勳周景為太尉。

  南陽太守成瑨、太原太守劉質,並以譖棄市。司空劉茂免。大秦國王遣使奉獻。

  冬十二月,洛城傍竹柏枯傷。

  光祿勳汝南宣酆為司空。南匈奴、烏桓率眾詣張奐降。司隸校尉李膺等二百餘人受誣為黨人,並坐下獄,書名王府。

  永康元年春正月,先零羌寇三輔,中郎將張奐破平之。當煎羌寇武威,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鸞鳥,大破之。西羌悉平。

  夫餘王寇玄菟,太守公孫域與戰,破之。

  夏四月,先零羌寇三輔。

  五月丙申,京師及上黨地裂。

  廬江賊起,寇郡界。壬子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黨錮,改元永康。丙寅,阜陵王統薨。

  秋八月,魏郡言嘉禾生,甘露降。巴郡言黃龍見。

  六州大水,勃海海溢。詔州郡賜溺死者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皆被害者,悉為收斂;其亡失穀食,稟人三斛。

  冬十月,先零羌寇三輔,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破之。

  十一月,西河言白菟見。

  十二月壬申,複癭陶王悝為勃海王。丁醜,帝崩于德陽前殿。年三十六。戊寅,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是歲,複博陵、河間二郡,比豐、沛。

  論曰:前史稱桓帝好音樂,善琴笙。飾芳林而考濯龍之宮,設華蓋以祠浮圖、老子,斯將所謂「聽於神」乎!及誅梁冀,奮威怒,天下猶企其休息。而五邪嗣虐,流衍四方。自非忠賢力爭,屢折奸鋒,雖願依斟流彘,亦不可得已。

  贊曰:桓自宗支,越躋天祿。政移五幸,刑淫三獄。傾宮雖積,皇身靡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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