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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獻帝紀(41)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

  夏四月,命魏王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

  冬十月,命魏王冕,有十二旒,乘金根車,設五時副車。

  ①疑當作「十有二旒」。

  是歲大疫。

  ***

  二十三年[218年]

  春正月甲子,太醫令吉平、少府耿熙等謀誅曹操發覺伏誅。

  ①《三國志·武帝紀》作「太醫令吉本與少府耿紀」。注引三輔決錄亦同。《范書》「耿熙」亦作「耿紀」,然「吉本」作「吉檜」。注曰:「檜或作平。」與《袁紀》同。盧弼曰:「按常林傳注引魏略、鄧艾傳注引世語,均作『吉本』。或魏臣避文帝諱,改檜為本。陳志仍其舊文也。」今按《袁紀》「耿熙」當作「耿紀」,「吉平」當作「吉檜」。

  三月,有星孛于東井

  ①《範書》獻帝紀作「孛於東方」。續漢天文志曰:「孛星晨見東方二十餘日,夕出西方,犯曆五車、東井、五諸侯、文昌、軒轅、後妃、太微,鋒炎指帝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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